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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信報財經新聞)
A10 | 時事評論 | By 查理斯 葉仲茵 | 2014-01-01
「中文為第二語言」課程的重要元素
臨近《施政報告》出台,不少團體紛紛要求政府為少數族裔兒童設立「中文為第二語言」的政策、取消帶有負面標籤的「指定學校」等。不過,他們未有詳述要求的是哪種「第二語言課程」。早前教育局已改變「取錄非華語學童」學校的資助方式,津貼擴展至所有「取錄10 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童」的學校;並取消「指定學校」的名稱,要求申領津貼學校須按「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為非華語學童訂定具體的學習目標和教學策略,以鼓勵更多非華語學童入讀主流學校。
筆者認為這些調整只屬小修小補,政府及其他團體亦沒有釐清「融合」(inclusion) 與「分班分校」(differentiation) 兩種教育方向,對協助少數族裔學童學習及融入社會的影響。本文將指出現時支援非華語學童措施的四大問題,以及未來課程改革的具體方向。
問題一:由「指定學校」到分班分校
過去許多團體批評政府透過「指定學校」推行「分隔少數族裔學童」的教育,令他們缺乏語境學習中文;現在政府則改變資助方式,期望把少數族裔學童分散到不同的主流學校。可是,根據目前以種族、能力和教學語言分班分校的教學政策,分隔問題依然存在。
社聯的少數族裔貧窮報告指出,現時每三個少數族裔兒童就有一個活在貧窮家庭,這些家庭的在職成員大多從事非技術工作,無法指導子女功課,故少數族裔學童的學業成績普遍較差,大部分仍然就讀成績不甚出眾的「指定學校」。
其他取錄較少非華語學童的學校,亦按學生能力、教學語言實行分班教學,以便教師授課和管理。某些學校若以英語為非華語學童授課,本地學生則分流到以中文授課的班級,故此非華語學生仍與本地學生分開學習而缺乏接觸中文的機會。如學校採用中文授課,觀乎現時對非華語學童的中文支援嚴重不足,他們以中文學習其他科目亦有困難,故此取消「指定學校」仍然無助促進融合教育及消除外界的偏見。
問題二:資助未到位
新資助方式只規定學校把津貼用於聘請臨時教師和教學助理、培訓教師,以及購買教學資源,但沒有規定用於推行標準化的「中文為第二語言」課程,例如學校須要聘請什麼類型的教員?需要多少懂得教授非華語學生的中文教師?教師及助理是否必須參加少數族裔文化、教學方法等培訓和考核?
在現時缺乏課程指引下,學校使用津貼可謂各有不同,令人擔心津貼是否用於改善非華語學童的中文教育之上。此外,不同學校錄取不同程度的學生,而津貼額只按非華語學童的數量釐定,試問如何確保每家學校為這些學童提供同等優質的語文支援?
澳洲和加拿大在這方面便做得比較出色。澳洲新南威爾州政府教育部推行的「英文為第二語言」政策,每年將根據新移民數量和語文能力,資助學校聘請「有非英語學生教學經驗」的教師或顧問、教育助理及翻譯、開發教材及培訓教師;加拿大安大略省和亞伯特省的政府更考慮新移民學童的家庭經濟背景等,釐定推行「英語為第二語言」課程的資助額。
問題三:漏網支援
根據教育局2012╱13 年度數字,全港有247 家小學及214 家中學,由於只取錄十名以下非華語學童,因此未能受惠於新資助計劃,這令融合教育成疑。
加拿大一項檢討第二語言課程的調查指出,如果隨便把非本地學童融入主流學校,而學校又不提供第二語言課程支援,將會增加學生的輟學率。
因此,安大略省委派37 名英語為第二語言的教師,支援100多家有取錄新移民學童的學校;澳洲則設立語言中心,提供一年語言加強班,待學生打好語言基礎後,再轉介他們到有第二語言課程的主流學校。相反,香港對這類錄取較少非華語學童的學校則沒有相應的支援。
問題四:校本支援力度不足
一直以來,政府對推行「中文為第二語言」的課程很有保留,因為教育局把它理解為「二流的中文學科」,認為只要協助學校根據「中國語文課程補充指引(非華語學生)」,調適現時的中文課程,並運用不同教學策略,便能滿足非華語學生的需要。
可是,如果校本支援欠缺統一的第二語言課程及評估指引,教師只能按他們對少數族裔學童的認識,調整中文課程及自行編寫適合少數族裔的教材,造成不同學校相同班級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文課程,影響教學質素。
再者,教育局沒有訂立劃一準則,定期評核少數族裔學童的中文能力和學習進度,以評估支援措施的成效。更甚的是,由於分班分校的教學政策,加上政府僅開辦只有小學三年級程度的「綜合中等教育」課程,因此教師或會以「綜合中等教育」課程作為目標;長遠而言,校本的少數族裔中文教育最終淪為低水平教育,無助學童未來升學和就業。
課程要求
筆者認為,這些問題均源於現時香港沒有一套適合非華語學童、並銜接本地中文課程水平的「中文為第二語言」教育政策。有見及此,我們參考澳加的多元文化政策和第二語言課程,同時考慮香港的獨特性,從以提出在港推行「中文為第二語言」課程的八大要素和建議【表】。
如果政府希望消除非華語學童教育不平等的問題,便須大刀闊斧地推行課程改革,研究相關的「融合」教學方案,並為學校訂立縮減華語與非華語學童成績差距的指標,這才有助他們將來融入主流社會和勞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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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設立「中文為第二語言」課程的原素
1. 推行標準化的「中文為第二語言」政策: 成立「中文為第二語言」的專業隊伍,開發教材,提供適合非華語學童語文需要的中文發展(包括聽、寫、讀、交際等)階梯及標準(benchmark),並銜接香港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
2. 設立連貫性的「中文為第二語言」課程: 設立一至三年的語言適應及加強班、五至七年的中文為第二語言進階班。若有需要,設立中文為第二語言的數學及通識學科,並實行小班教學。
3. 針對課程需要,設立資助制度: 按非華語學生人數、語文能力及最低開班人數,釐訂第二語言課程的資助,並將現行的資助改為聘請及培訓有認可資格的「中文為第二語言」教師、顧問、助理等;將資助推廣至「取錄非華語學童及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讓非華語學童及早接受優質中文教育。
4. 以「縮減本地學童與非華語學童的成績差距」為目標: 制訂全港非華語學童的中英數水平測試,評估及縮窄本地與非華語學童的成績差距。
5. 訂定時間表,推行融合課程: 按語文水平,將集中非華語學童的語言適應班過渡至有支援的融合班 (integrated class)。考慮香港的特殊情況(少數族裔學童多來自低收入家庭、中文非普及教學語言等),政府需研究「集中」與「融合」的教學制度,例如將部份「指定學校」轉為語言中心,提供較長時間(二至三年)的中文加強班。若達合格水平,再分配到推行「中文為第二語言」課程的主流學校。又或研究由主流學校提供短期語文加強班,合格後,再分配到主流班。分配到主流學校或班後,若學校以中文授課,需加強其他學科的中文支援。若學校以英文授課,則應一視同仁,加強本地及非華語學生的英文支援。
6. 定期評估少數族裔學童的語文能力: 訂立劃一準則,評估非華語學童入學前後的中文能力及學習進度,以衡量措施的成效。
7. 加強非華語學童家長與學校的溝通: 資助學校聘請少數族裔教學助理及翻譯,協助非華語學童家長了解子女的學校生活及參與學校活動。
8. 增加少數族裔學童入讀大專的渠道: 參考加拿大的做法,設計入讀大專院校的其他認可中文語文課程,課程及格水平等同於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某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