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宗教狂熱心魔搬走了他們的良知──駁斥蔡志森與關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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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狂熱心魔搬走了他們的良知──駁斥蔡志森與關啟文
Jan 2nd 2014, 14:26, by 劉桂標

被本地許多民主支持者稱為「道德塔利班」的明光社,其兩個頭目──蔡志森與關啟文最近分別撰文批評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的同志平權言論[1]。明光社的一干人等,常常說他們憑良心反對同志平權;然而,了解他們的人都知道,他們的看法只是出於極端的宗教狂熱,與良知毫無關係;或者說,他們的觀觀點只是埋沒良知的妄語。本文一併反駁他們歧視同志的盲辯,以反駁蔡志森的文章為主,關啟文的文章最後才順道辯破。

一 對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陽奉陰違及扭曲

明光社雖然是基督教團體,但與一般基督教團體不同,是他們都是宗教狂熱者,將他們信奉的宗教看成至高無上,可以凌駕一切;故此,他們將道德看成只是宗教的附庸,對人權、自由等道德內涵只會依他們對教義的看法予取予奪。對他們來說,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若與他們所理解的宗教教條不符,他們便會盲目反對,甚至動輒批評歐美等先進民主國家。因此,筆者對蔡志森在文章中認同和引用了美國最高法院的平權裁決最初感到奇怪。但看過他的論點後,才恍然大悟──他只是表面說美國最高法院的平權裁決「有一定參考價值」,實際上,他故意扭曲了後者的意義而誤導公眾。

首先,蔡志森既然表面上要尊重美國最高法院的平權裁決,則應不反對同志平權,因為後者在本年六月作出了被認為對同性婚姻的一項重大的、歷史性的裁決──認定婚姻保護法的一男一女組合條文違憲,這項判決一般被理解為認同了同性婚姻合法化。[2]可是,蔡志森對此卻隻字不提。

其次,他引用的美國最高法院的平權裁決,只是後者對一般歧視的涵義的訂定,而不是就性傾向歧視而論。另外,他也不只是援引,而同時故意將那裏講的歧視的涵義扭曲,以誤導公眾以為反同志平權不是歧視。

二 反同志平權明顯是歧視

蔡志森列出美國最高法院裁決要求法律給予特別保障的群體,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因偏見而有意圖地被歧視的歷史
2.本身有明顯、不變或可辨別的特徵
3.在政治上無權無勢
4.整體性地受到歧視

以上述四個條件說明歧視的涵義是對的,但蔡志森卻故意曲解當中的意義,誤導人們以為反同不是歧視。以下,我們就這四條件逐一反駁蔡志森的謬論。

I 妄顧同志被歧視的事實

同志被歧視的事實,眾所周知,但蔡志森卻因其宗教狂熱而視若無睹,還砌詞狡辯:

不少調查卻顯示現時同性戀者在學歷和收入方面毫不遜色。傳媒亦愈來愈正面地描繪同性戀者,香港的同性戀者在就業、接受教育機會及文化上,並沒有因不同性傾向而被剝削機會的迹象。

這裏他明顯是詭辯──他講的是現代社會對同志的歧視已開始減少,但他卻講成社會上已不存在對同志的歧視似的。他的意思是說:同志沒有被歧視,故此我們也不須為性傾向歧視立法。

同性戀者被歧視,在人類社會長期存在,特別是受基督教影響的傳統西方社會,最激烈的做法,是教會活生生燒死同志,或將同志長期關進精神病院。至於現代社會,隨著人權、自由思想的普及,同志被歧視的情況雖已減少,但仍然存在,最主要的,是許多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同志仍沒有合法婚姻的權利;另外,就業、教育、租住、會籍,以及貨品、設施和服務提供等權利亦常被對同志有偏見的異性戀者剝奪。蔡志森說同志沒有被歧視,是埋沒良心的說法。

II 否認性傾向歧視與種族、性別等歧視的同質性

第二個條件,是說明被歧視者本身有明顯而不變的特徵。這裏,蔡志森強辯性傾向是後天的及會改戀的。其實,就目前醫學界的討論,性傾向屬先天或後天並無決定性的結論;但人權是人的基本權利,對人十分重要,因此,基於人道原則,在沒有證據之下,利益應歸同志。至於說性傾向會改變,這說法目前醫學界大抵已否認了,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醫學界已否定了拗直治療的科學性,並宣稱它是偽科學,因為已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對同志有很大的傷害性。[3]由此可見,蔡志森以為同志沒有明顯而不變的特徵,也是歪曲事實。

III 忽略同志屬弱勢社群

蔡志森這裏的詭辯與上述第一條件相近,他只是因現代社會對同志多了包容而否認他們是弱勢社群。但同志被包容多了,與他們不是弱勢社群是兩回事;依最新的社科研究,我們仍然清楚見到同性戀是社會的少數,且受到歧視,在此意義下,他們屬弱勢社群,無庸狡辯。

IV 露出宗教狂熱者的猢狸尾巴

明光社一干人等,多年來一直反對同志平權,表面上他們好像與人講道理,但他們的千言萬語,其實底子都離不開宗教狂熱,許多表面上的道理只是幌子。這裏,蔡志森講了許多說話,他的主要意思是:同志平權涉及道德問題,而對同志是否合乎道德目前本地社會有很大的爭議性,故不宜讓他們平權;另外,同志平權會損害宗教、良心、言論自由等自由社會的重要基石,他並引用他一直喜歡講的所謂「逆向歧視」的事例來作為例證。

他說同志平權涉及道德問題是對的,因為凡人權、自由問題的基礎,都是道德問題。然而,他對道德的理解卻顯出其無知與非理性。道德是以人類的理性為依歸,後者具普遍性,對所有有理性的人有效。因此,他反對同志平權的道德理據在於後者具爭議性,這種說法大有問題,爭議與否只是現實的人對道德問題的理解情況,並不表示這問題的道德性。例如,奴隸、女性,以至黑人平權等,以往也有很大的爭議性,但並不表示歧視奴隸、女性和黑人沒有道德的問題;故此,同志平權的關鍵在於有沒有理由有差異地對待他們而不在於有沒有爭議性。中西大宗教、大哲學都講人人應平等,後者符合人類的道德意識;故此,要認同不平等待人,必須有充分的道德理由。例如,殺人者我們應拉他們坐牢,亦即剝奪其人身自由,因為他們對他人造成傷害,是不道德的。然而,同性戀的行為為什麼是不道德的,明光社一干人等從來都沒有給出合理的理據。他們固執傳統西方社會剝奪同志的權利,明顯是不正義的。

至於他們自己最後的、不敢正面示人的宗教理由,要反駁易反掌。眾所周知,他們一直以來,根據《聖經》的一些說法,認定同性戀是不道德的。然而,第一,道德具普遍性,對所有有理性的人有效,但《聖經》的一些說法,只對基督徒有效,非基督徒不必認同。第二,即使是基督徒,也有不少人不同意明光社一干人等的說法,有的認為《聖經》的本意並非反對同性戀,有的認為《聖經》的說法有其時代性與處境性,即使在當時社會是有道理的,在現代社會也未必合理等等。

明白了上述的意思,我們便即刻可以理解到蔡志森說良心、宗教自由、言論自由等觀點的荒謬。良心就是道德理性,宗教狂熱者的對同性戀的看法是主觀的,非理性的,與良心並無關係。另外,宗教自由、言論自由並非沒有底線,後者在於不抵觸其他人權;若一宗教狂熱者歧視同志,損害他們的基本人權,這不是自由,而是侵權的惡行,在性傾向歧視立法後,更是一種罪行。

至於蔡志森所提的反同者被歧視的事例(即明光社一干人等所謂的「逆向歧視」),根本是一派胡言,我已撰文作過詳細的回應,這裏略過不表。[4]

三 歪曲平機會主席的普世價值觀觀

蔡志森的文章中,最後還要將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的觀點作整體的歪曲。周一嶽講同志平權,其根據是性傾向是基本人權,這是普世價值觀;但是,蔡志森卻將他的說法扭曲成「不能代表整個社會」的「個人的道德觀念」。蔡志森自己反對同志平權,是出於宗教狂熱的非理性的觀點,但他卻賊捉賊,惡人先告狀。在同志平權問題上,他的良知與理性,可說完全被其盲信埋沒了。

四 順手一刀破盲辯──反駁關啟文

如果說蔡志森的盲辯論點多,要多花時間回應的話,則關啟文的盲辯的論點簡單得多,故回應也只須簡單講幾點就可以。

關啟文的文章,篇幅不算少,但其實只反駁周一嶽的一個論點──「反對明光社成員把同性戀與某些性罪行如戀童或成癮成癖的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
然而,單單在反駁一個論點的事情上,關啟文卻犯了不少思考謬誤。

第一,周一嶽反對明光社成員把同性戀與某些性罪行如戀童或成癮成癖的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關啟文並沒有否認;事實上他也不能否認,因為明光社一干人等,常以滑坡理論(theory of slippery slope)反對同性戀[5],後者就常將同性戀與其他性罪行相提並論。他既不能否認明光社成員將兩者相提並論,如何可以反駁周一嶽的論述?關啟文只是補充周一嶽的說法,但他卻講到好像駁倒他的論點那樣。

第二,關啟文舉了少數幾個例子,就得出「同運活躍分子和支持同運的知識分子」「把同性戀與……戀童或……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的結論,這是以偏蓋全。即使他說的例子是真的,但個例太少,不能證明「同運活躍分子和支持同運的知識分子」普遍有此主張。

第三,退一步說,即使關啟文說得對,「同運活躍分子和支持同運的知識分子」普遍主張將同性戀與性罪行相提並論,但這與同志平權是否合理是不相干的,因為那些人即使在一些說法上是錯誤的,也得不出同志平權是錯誤的的結論,只要同志平權本身是合理的就可以。

總而言之,明光社一干人等一而再、再而三地掩飾他們反同背後的宗教狂熱觀點,用許多歪理來煽動港人反對同志平權,這種做法,明顯是犯了歧視的惡行。他們說自己出於良心而反同,實在令人失笑──在同志平權問題上,他們已被宗教狂熱完全蒙閉,還有良心可言嗎?

註釋:

[1] 蔡志森「良心頭上一把刀──令人憂慮的歧視觀」,關啟文「是誰把同性戀與戀童相提並論?回應周一嶽」

[2]參考:「美國歷史性裁決!婚姻不限一男一女」,以及「美最高法院:同性婚禁令違憲」

[3] 參考:「拗治同性戀者教會 道歉並宣布關閉」「有請拗直治療壽終正寢」

[4] 可參考筆者兩篇文章:一、謊言說過千百次仍是謊言--回應蔡志森「周一嶽想告訴你的真相」

二、謊言再說千百次還是謊言──再論明光社逆向歧視說及回應遠山

[5] 反對同性戀的滑坡理論,是指社會一旦容許同性戀,那麼,其他與同性戀相近的性罪行,如亂倫、人獸交等也會容許。但這種說法只是危言聳聽,完全沒有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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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中國電視劇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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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視劇戰場
Jan 2nd 2014, 14:41, by V1周報

文:劉定堅

2013年匆匆已過,跟香港一台獨大徹底相反的國內電視劇市場,越來越競爭激烈,由於政府打壓諜戰、宮廷劇,規限必須集中播出現代背景作品,因而大量時裝家庭倫理、感情、愛情劇應運而生,全年收視最高首三位分別是《咱們結婚吧》《有你才幸福》《百萬新娘2愛無悔》,清一色時裝愛情。與此同時歷史正劇及各種續集幾近全軍覆沒,觀眾顯得非常抗拒,相信令不少老創作人及愛吃老本的製作人極為苦惱!

國內生活的朋友,都習慣拿著搖控器按個不亦樂乎,數十個衛星台讓大家看個飽。經多年慘烈廝殺後,中央一台、湖南台及江蘇台三足鼎立,佔據約70%收視。一線演員方面,被香港藝人劉凱威私有化的楊冪,高踞人氣榜首。

市場龐大的國內電視劇,因為收視率升跌直接影響廣告收益,每間電視台都設立購劇部,收集大量數據及招聘專業人才,從眾多製作公司中挑選好劇播出。黃金檔播出的劇集,成本一般都不少於每集150萬,整輯以40集計,投資額便高達6千萬,如此資金密集的單一項目,投資者如何能保障自己呢?國內的方法非常簡單,把大家的利益、損失都一起綑綁,好與壞都一起承擔!

電視台是不可能在劇集完成製作前簽訂購買合約的,表面上數千萬投資風險極大,若電視台拒絕播出,一切自然泡湯!行內的資深投資者當開發了好項目,一般會先挑選適合的電視台,跟對方的購片主任研究項目,而這些為電視台把關的權力人仕,背後都會有不少金主,只要他們覺得新項目值得投資,自然能拉得金主投放部分資金;某些電視台什至因為看好項目,願意成為投資者之一。當播放的一方成為股東,賣劇前路暢通,製作人自然無懼風險,全心全力專注搞好作品。

數千萬的投資項目,能引得無數金主渴望成為老闆,主要是行外人不大瞭解電視劇的豐厚利潤,只要作品順利賣出,衛星台、網絡視頻、地方台、海外市場及各台重播的費用收入,足以令投資者賺取50%-200%的利潤,賬項回收期大約為18-24個月,實在相當吸引!再加上明星在老闆身旁團團轉,又無時無刻有親朋戚友、達官貴人直接請求,讓對方的秘密女友、兒女親人客串演出,名利雙收下,投資者熱愛搞電視劇自然非常合理。

國內電視劇的成本龐大,多年來一直飛快上升,而且都是只升不跌,佔有最主要部分製作收入的編、導、演三方,越是價格高,越多投資者追捧。主要演員每集20萬是最低的基本價,每集100萬,什至把部分酬金轉化為投資亦大有人在;好編劇及好導演,每人每集基本酬金10萬,即每集12萬7千港幣,搞一個劇可以買間樓,誇張吧?

到了今天,全國出色的人才都相繼被發掘出來,要擠進台前幕後已不太容易了。製作人並不容易決定開拍新項目,原因之一是購劇的電視台都非常謹慎,製作人都聘有嚴格審閱劇本的高手,當導演或編劇送上劇本或故事大綱,都必須面臨重重檢測,再經一輪修改再修改,最終能過關又被電視台接受的作品,實在少之又少!這個絕對刺激的遊戲,跟香港一台獨大的悶蛋模式截然不同,所謂創新、創意,曾雄霸中國人世界的無線劇集,早已被遠遠拋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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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最後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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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40+
Jan 2nd 2014, 14:29, by Where Basketball Happen

2003年2月21日,這是Michael Jordan 40歲生日後的第4天,這年是他在巫師隊出戰的第二個賽季,也是他籃球生涯的最後一年,雖然當時的NBA已經不再是他的時代,他也無需要再做什麼去證明自己。不過就在這天迎戰籃網隊的晚上,他還是要在生涯最後階段為自己的籃球履歷再寫上一則故事。

再強的運動員也敵不過年齡,對方已經不會再對當時的Michael Jordan作出針對性的防守,也很少會對他進行包夾,這天籃網隊亦一樣,決定派上Richard Jefferson一對一防守他,當時的Jefferson仍然年青力壯,體能及彈力也很優秀,看上去游刃有餘。不過Michael Jordan硬是讓他渡過了難堪的一晚,這天晚上他拿下了43分。

甫開賽Michael Jordan便展現不俗的狀態,借著一個單擋跑到罰球線射球先拿下2分,接下來又成功擺脫了Jefferson上籃,包辦球隊前2個入球。還在一次成功抄截後,帶球直奔向前雙手入樽,這一球讓所有人看得出他有多想贏得這場比賽。當時巫師已經在前4場比賽中輸掉了3場,要讓球隊進入季後賽,他們不能放過餘下的每一場比賽,Jordan以行動表現了這一點,他的求勝心仍然像年輕時一樣。

雖然身體已經無法再像從前一樣隨心所欲,但Jordan還是憑著經驗與技術,透過靈活的腳步、假動作及純熟的跳射拿下分數,一些後仰跳投的動作也仿佛讓人想起從前。籃網一度試過找來Kenyon Martin防守Jordan,不過仍然不能阻止他得分。一旦進入狀態,Jordan幾乎無人能阻,不管是在30歲還是40歲。

在比賽最後1分半鐘時,Jordan憑著罰球已經拿下第41分,不過有著Jefferson、Martin及Jason Kidd的籃網是當時東部最強隊伍,整體實力比巫師強上很多,所以即使Jordan手感火燙,雙方在最後階段仍然鬥得難分難解,在最後的40秒,籃網以86比85領先,Jordan把球帶到前場,在三分線面對著Jefferson的防守,Jordan在一記插花運球後變速切入,以左手上籃得分,成功令球隊反超前,最後Jefferson射失三分球,令巫師成功拿下了比賽。

「我告訴他們,我還餘下28場比賽,我要在倒下前打完所有子彈。我要使出全力,這是我生涯的最後時刻,我不想帶著遺憾離開,我想享受比賽的樂趣。」Michael Jordan比賽後說。

整場比賽Jordan拿下了43分、10籃板、3助攻的成績,成為NBA史上第一位40歲能拿下40分以上的球員。這場比賽是Jordan第173場40+的比賽,儘管也是Jordan生涯最後的一場40+。雖然該年巫師最終也未能闖進季後賽,不過Jordan仍然在他的最後時刻,再次寫下了令人難以超越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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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心裡總為賓特拿感到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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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總為賓特拿感到難過
Jan 2nd 2014, 14:35, by 足球說故事

還記得當年對陣熱刺,他後備落場。一個角球,第一次觸球,人叢中升起,銅頭一搖,皮球直飛網窩。那一球,是救命波。當年,他才二十出頭(大約)。不知是年少氣盛還是性格如此,總是愛出風頭,踢不了好波。醉駕、夜蒲、忘年戀、訓練懶散,有哪一樣不是壞東西?彷彿每一刻也挑戰雲加的底線。結果得不到機會,即使得到機會又把握不了,明明在國家隊入球如麻,但在球會卻忘帶了射門鞋。更甚的是一次錯失,擋住了法比加斯的必入波,從此丹麥鋒霸成了「世界級中堅」。堂堂一位丹麥正選中鋒,竟被苦稱為「中堅」,猶如被女性嘲笑為「快槍手」般,悽慘程度或有過之而無不及。

有些人很在意別人說的任何一句,每每記在心上,難以忘記;然而有些人卻會樂觀面對,甚至左耳入右耳出,當作鬼食泥,聽不到,賓特拿就是一個例子。對一切批評視而不見,還是一貫意氣風發的模樣,擺出一副「鋒霸」的姿態。據說阿仙奴曾為每一名球員做了一個「球員自信心測試」,結果九分為滿分的測試中,他竟然拿了爆分數的十分,自信帝之稱,非浪得虛名。一個人需要有無比自信,對前鋒而言,這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元素。但失衡的話,就成了自大。過往曾經多少次自稱是世界級前鋒?曾多少次把自己當作神鋒伊巴?曾多少次公開要求加盟如皇馬或巴塞這樣的頂級大球會?曾多少與一手栽培他成材的雲加鬧翻?就連外借至祖雲達斯時也要求穿起迪比亞路的光榮十號。居居一名借將,還是用作後備,何得何能穿起如聖袍的戰衣?每一次的報導,不管是真是假,總令球迷貽笑大方。笑,不是刻意的挖苦,而是其語出驚人,無法給予評價,只能一笑置之。一句:「無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無咁大條J,唔好戴咁大個套」,這刻,賓特拿當之無愧。

然而心裡總是為賓特拿感到難過。一個年青有為的前鋒,只因一次的無妄「失誤」,慘成世紀笑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也因自己過份自信的性格,白白浪費掉面前一切的機會。曾經賓特拿獲德甲的法蘭克蘭垂青,他卻又嫌棄人家不是大球會而拒絕。連名宿也忍不住怒罵,像他這樣一個年青人,需要的不是名氣,而是穩定的落場機會。沒機會,哪裡來表現?是的,奇連士文也曾這樣說過:「二十歲的小伙子得到十多萬周薪,然後就專注拍攝廣告、登上雜誌封面、在夜店結識超模,足球?早就忘記了,然後二十六歲便不停退步,最後默默離開球」。像賓特拿,如此年輕,卻不明白這道理,才是球迷真正恥笑原因。

有些人很努力卻得不到機會;有些人得到機會卻不努力。他也許常覺得自己是前者,而球迷覺得是後者。的確,他上陣機會太少了,少得可憐。但他上陣少的原因是因為能力不濟嗎?因為狀態不佳?還是因為態度問題?球迷心裡有數。像他這樣一個球員,除非他是伊巴或者巴神般是天才球員,否則休想成為一個永遠有慈父縱容自己的壞孩子。

但是心裡總是為賓特拿感到難過。明明自己是己隊的另一位正宗前鋒,球迷卻視他為無物。當鏡頭攝到賓特拿入替基奧特後球迷的反應, 你不難聯想到球迷是如此討厭這位鋒霸,也是如此不相信這位球員能夠扭轉局勢。但事實卻非如此,頭上的功夫沒生疏,也攻入了一記招牌頭搥,只可惜越位判無效,但短短十數分鐘,攻門已比基奧特更有威脅,甚至將「師弟」基奧特比下去。

機會像列車,即使到站也要得踏前一步,登上列車。本週他後備下場。對一名後備而言,即使下場時間有多少,也得要抓緊那僅有時間,盡力表現自己。這次,他抓住了一個機會,絕殺了卡迪夫城,讓人憶起了當天對陣熱刺那一記絕殺頭搥,雖不是一錘定音,但卻是一記救命波。看著他咀唇上的胡子;頭頂上那綁起來的一小束頭髮;那彷彿歷盡滄桑的憔悴模樣,不期然覺得面前這個賓特拿成熟了很多,也「佬」了很多,不再像昔日小白臉的花花公子。是不是一個人經歷太多了,這刻要收心養性?這個他,忽然可靠了很多。

昔日狗雄忽英雄,但是球迷口中仍是噓聲不斷-「中堅都識入波!?」「中堅賓2014年入球多於美斯及C朗,RESPECT」。入波前球迷稱呼為「中堅賓」,還取笑他出場是為了防守;入波後卻高呼大叫「賓仔」「大賓」,扮作親切,甚至更站出來為他辯護:「早就看好他」,甚至高呼雲加讓他當正選……這樣做跟勝利球迷有何分別?當然這只是部份球迷的反應,支持賓特拿的聲音也不缺乏,只是這個世界有太多人喜歡將別人的詬病掛在咀邊,即使人家已進步了,還是死纏不放。中立球迷此刻站出來緩和氣氛:「不論中堅賓或是前鋒賓,入到波就是『絕世好賓』!」只可惜機會到來之後,卻因扭傷了腳而缺席數星期,最佳表演時機卻遇上傷患,天意弄人,心裡總是為賓特拿感到難過。

難過可以,但不必死心,走得過最絕望危難了,哪會怕考驗?有時候不是因為能力問題,而是態度問題。只要保持著那謙讓的態度,即使球隊人患時,球隊還是會為你留下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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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十六個月,是以無數血淚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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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個月,是以無數血淚換來的
Jan 2nd 2014, 14:49, by 張婉雯

順天邨虐貓案,兩名被告判囚十六個月,大家好像額首稱慶。畢竟,這是有史以來判得最重的虐待動物案件。2012年九月,唐狗被縱火燒至重傷,被告囚八個月;2008年,懷孕黃麂被醉漢打死,判監半年。如今順天邨一案判刑超過一年,算是重罰——雖然,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與罰款二十萬。

說起來,動保人士好像「報仇者聯盟」,總是嚷著要重罰,愈重愈好。事實是,生命本來無可替代與抵償;要求重判,固然有「善惡到頭終有報」之快,也是向公眾發出嚴正信息:虐待動物不容於社會,必受公義之審判。如果能在監禁以外,讓犯人接受強制的心理輔導、教育,讓他真正明白生命的價值,那就更好。

有記者問我:既然今次案件重判,那是否表示現行機制已經足夠,無須成立動物警察﹖我說當然不是,順天邨此案引起議論,警方高調派四十人到現場搜證調查;但試問,有幾多宗虐待案,得到同樣重視﹖幾多死在夜半冷巷中的,連落案的機會也沒有﹖難道每次都要市民大吵大嚷,才能喚來警方關注﹖只有一個穩定的機制,才能真正保障社區動物的安全,而不是靠市民吵鬧與個別警員的憐憫。更不要忘記,荃灣醉漢勒死貓,還有與順天邨案同日判刑的老漢毒死唐狗案,各被告的判監仍不過分別是半年和兩個月。我們的社會不是沒有進步;只是,路依然漫長。

回想起來,我2005年年尾投身動保運動,契機就是旺角水渠道虐貓案。受害的三隻小貓,小花與chop chop拾回性命,Bowie卻早已往彩虹橋;而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這些年來,我所見的虐待動物案,都是無聲無色地了結的多,破案的甚少。順天邨一案的結果,如果稱得上「合理」的話,那不單是以Miu Miu的性命換來的,更是以這麼多年來,無數受虐動物的慘痛血淚換來的—十六個月,許多社區動物,已走完飄泊孤零的一生。

(2006年年頭反虐待遊行海報。這就是Bowie,已經魂歸天國,至今沉冤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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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為咗港甲,你可以去到幾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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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咗港甲,你可以去到幾盡?
Jan 2nd 2014, 14:36, by Momay

之前喺某個Forum睇到有港甲撚問:「為咗港甲,你可以去到幾盡」?多名港甲撚爭先搶答呢條戇鳩問題,有港甲撚為咗港甲,寧可放棄啪啪啪嘅良機,改去球場同阿伯互抆撚毛,有食唔食罪大惡極。又有港甲撚為咗香港隊,居然放棄投考機會,每個港甲撚都有佢嘅故事,而我呢啲戇鳩仔,就冇大家咁偉大喇,頂多只係喺開工時間蛇王走去睇吓港甲咁。

港甲冰河期階段,我返緊一份返1-6朝8晚6嘅工,一個月有成6,xxx蚊咁撚多,平日1-5包做到你仆街冚家鏟,真係好充實架,但係每逢星期六就冇咩嘢做,有時甚至冇嘢好做,喺個到基本上得我一個戇鳩鳩鎮住個場,老闆好忙要做賭神所以成日唔喺到,因此每到星期六,我都好痛苦,因為冇咩嘢做,甚至冇嘢好做,但又唔收得工,只可以等時間過。我返工最怕,第一就係啲仆街撚樣,第二就係冇嘢好做又唔收得工,我寧可做到仆街,都唔想戇鳩鳩喺到等,因為冇嘢做嘅時間過得好慢。

老闆都知道星期六好得閒,但佢死都要你返埋,點解?因為佢同總公司報我人工一日700,但到我手就只得250,即係食450,只要我返工,就算佢喺屋企訓都賺450一日,冇計啦,所謂揾多啲啫。星期六老闆直投叫我如果冇嘢做就揾地方訓捱時間,但又訓到幾耐呢?於是乎,星期六如果好得閒我就會去附近又一城睇吓啲MK妹溜冰,不過之後老闆啲糧期愈來愈遲,本來我係非常投入工作嘅,即使一個人要做兩個人嘅嘢,呢個老闆擺明揾我笨,不過唔緊要,就擋係一次人生嘅磨練,但係,我個人係戇鳩啲啫,但都有思想架嘛,所以愈做就愈灰,漸漸唔知返工做乜撚,最後變本加厲,咩責任心都拋諸腦後,星期六下午2點到6點索性行7個字去旺角場睇雙料娛樂度過,試過有電話打黎突然話有客到,搞到頭場睇咗15分鐘就要飛的返去接客,試過老闆成日星期六揾唔到我,跟蹤我去旺角場,仲買埋飛入黎捉我走,就係咁,我喺果個季冰河期賽季基本上每場到齊,星期日休息多數去睇,星期六返緊工更加照去,閒日夜晚打嘅聯賽盃都去,呢啲真係毒到生活只剩下港甲。連足總賣飛嘅都認到我,仲心諗呢條仆街係咪失業定做外圍場場都見到佢嘅,因為咁老闆成日話要炒我,我每次都話好呀快撚啲炒啦反大佢,之後連續幾日都唔返,每次老闆都打電話黎求我返,後來我去邊佢都冇問,不過我最後都係頂唔順呢份工,因為在做落去,大約大去之期不遠矣。

每次諗返呢件事,都覺得戇撚鳩,嗱,我唔係叫大家因為你嘅興趣而無視你份工,係唔想有啲人好似我咁浪費時間,不過香港人最怕嘅唔係世界未日,最怕嘅唔係共產黨打到黎,係最怕冇咗份工,所以我都唔怕教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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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專訪動保專員麥志豪:順天邨虐貓案判刑顯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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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動保專員麥志豪:順天邨虐貓案判刑顯社會進步
Jan 2nd 2014, 13:50, by 劉軒

(獨媒特約報導)2012年順天邨流浪貓Miu Miu被4名青年「當波踢」,當場吐血及下半身癱瘓,最後需人道毀滅。其中兩名男被告今日被判入獄16個月,判刑為香港虐畜案例中最重。「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接受獨媒專訪,表示法庭的判決標示了香港社會的進步。

問:獨媒記者 麥:麥志豪

問:你認為今次法庭的判刑重嗎?

麥:公眾一般認為判刑重,因為過往案例最高判罰是監禁8個月,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在這個框架下,自然會覺得判刑入獄16個月算是重罰。若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理解便會不一樣。而我個人認為,判罰從監禁8個月大增至16個月,是很大的進步。刑罰增加了一倍,對社會的阻嚇力也倍增。

問:為甚麼你認為這次判刑是難得的進步?

麥:我很佩服法官的勇氣,因為一般法官決定判刑時,都會盡量避免與案例有太大偏差。今次法官參考的案例,屯門燒狗案和荃灣醉漢勒死小貓案,分別判囚8個月及7個月;法官最終判囚16個月,刑罰比案例多一倍,令人意想不到。

問:判決對司法制度有何啟示?

麥:法官於判詞中表示,法庭有責任透過判刑,向社會傳達正確訊息。當社會不能容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而以往的刑罰沒有足夠阻嚇力,法庭便要率先作出改變。

問:虐畜案起訴成功的案例不多,為甚麼今次能成功?

麥:虐畜案搜證困難,今次起訴成功的關鍵在於兩名證人。他們都不是Miu Miu的主人,其中一位更非順天邨居民,兩人純粹出於正義感,願意犧牲私人時間出庭作出清晰、肯定的指證。案件的檢控官亦相當盡力搜證,加上法官開明,都致使起訴得以成功。

問:判刑反映了社會的改變嗎?

麥:判刑與社會對虐畜事件關注升溫有關,事實上我認為這次判決最大的意義,就是反映了社會的進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在2006年修例之前,最高刑罰不過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過去判囚8個月已是「驚天動地」,但今天判16個月,公眾覺得不過是犯人應得的懲罰,顯示社會的氛圍正在改變,道德要求提升,而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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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反指聾人未要求翻譯 平機會失職忽視弱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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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指聾人未要求翻譯 平機會失職忽視弱勢需要
Jan 2nd 2014, 12:15, by 劉軒

(獨媒特約報導)上星期五(12月27日),聾人到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電視新聞不設手語,剝奪聾人權利,平機會未有為會面預準手語翻譯員,被質疑帶頭歧視聾人。平機會事後回覆獨媒記者查詢,迴避歧視指控,反指聾人未有於事前要求翻譯。協助聾人遞交投訴的街坊工友服務處黃潤達批評,平機會的回應反映其思維落後,沒有履行職責,忽視殘障人士需要。參與申訴的聾人團體「龍耳」總幹事萬雪容認為,事件突顯香港缺乏健全的手語翻譯制度。

投訴人於會面前一星期已通知平機會,聾人會前來提出申訴。惟正式會面時,一眾聾人發現平機會未有安排翻譯員協助雙方溝通,深感不受尊重。平機會於是臨時請來一名手語翻譯員,但在場聾人聚多,一名翻譯不能兼顧多方發言,而且有聾人表示不明白該翻譯員的手語,結果需要陪伴投訴人前來的健聽朋友加入協助翻譯。

平機會失職 未主動了解弱勢需要

事後平機會回覆記者,表示投訴人未有於約定會面時提出需要安排手語翻譯,因此平機會只會按現場需要作出有關安排;而會面當日,投訴人的朋友懂得手語翻譯,認為雙方溝通並沒有出現困難。

街工黃潤達指,事件反映了平機會的運作邏輯有問題,過於被動。《殘疾人士條例》於1993年訂立,但20年來平機會也是收到投訴才會處理問題,從不主動了解殘疾人士的權利狀況;正如今次事件,聾人不提出翻譯要求,平機會便不會考慮如此明顯的需要,更倚賴前來投訴的殘障人士及其朋友自行作翻譯。黃潤達批評,平機會為保障弱勢社群的機構,但未有盡其職責,並非以殘障人士的權利出發。

無官方考核制度 手語翻譯水平不一

會面當日平機會即時請來的翻譯員與在場聾人溝通出現問題,記者向平機會查詢該翻譯員的背景。平機會回覆指翻譯員來自香港聾人協進會,具備專業資格。然而,龍耳總幹事萬雪容指出,香港根本沒有專業的手語翻譯考核制度。

萬雪容指,現時政府部門若需要手語翻譯,一般會向聾人機構求助,翻譯員是機構的義工或手語學員。不過,政府對聾人機構的手語翻譯課程未設任何標準要求,而事實上由於香港沒有統一的手語教育,不同聾人社群所操的手語會有出入,故此不同機構所教授的手語並不一樣。因此,所謂「專業」不過是獲得個別機構的認可,未必可以和所有聾人溝通。

萬雪容續指,法院為解決缺乏手語翻譯的問題,於2007年曾經資助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舉辦「手語翻譯員資格評核」,通過評核的翻譯員可取得政府註冊資格;但由於缺乏資金,該評核於兩年後停辦。萬雪容表示此考試針對法庭需要,考核內容並不廣泛,故以此獲得專業資格的翻譯員,同樣未必能應付法庭以外的翻譯工作。

社會不重視手語 聾人被邊緣化

這次事件不單是一次個別的衝突,而是顯示了聾人所面對的更大的困境。聾人在社會上,一般被認為不能和一般人溝通,少有人明白聾人不過是操另一種語言:手語。平機會理應是較為先進的公共機構,但竟然亦不尊重聾人的語言,要求聾人自備翻譯,或以手寫中文(中文文法其實與手語不同,為兩種不同語言)傳意;其後請來的翻譯員與聾人未能有效溝通,亦可見手語翻譯制度的不全。

聾人的「殘障」是聽不到,但其實他們的智商與常人無異,少了聽覺,他們的其他觸覺更是比健聽人更為敏銳;只是因為語言不通,他們在教育、社會上缺乏機會,被標籤為殘障。要改善聾人的處境,社會應重新審視手語的重要性,從制度上締造一個公平的環境,讓聾人獲得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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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梁振英鬼崇出席美荷樓開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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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鬼崇出席美荷樓開幕記
Jan 2nd 2014, 11:39, by 蘇菲

編按:2013年12月20日,梁振英到由青年協會管理的美荷樓主持開幕,美荷樓外如戒嚴,住客也不獲通知梁振英到場,作者指當局是「防民如賊」。

是咁的,話說今日(2013年12月20日)我下午1時左右要去深水埗 YHA 美荷樓青年旅舍,跟我的外國朋友見面和開會,我朋友是今天早上的 flight,預計今天下午1時到。

1時左右我打電話俾我個 friend 佢無聽接聽,估佢可能無開電話。之後我打左幾次去 YHA 美荷樓 front desk 都無人聽, 我都唔知個 friend check-in 左未。

大約1時20分去到美荷樓附近白田街和巴域街的十字路口。開始見到一班警察和數個人站在那裡。我繼續行上去,忽然有個著西裝的亞叔問我有無證件。

我問:「你要check咩證件?你係警察?」佢話佢唔係,咁我梗係唔俾話抑係佢叫警察過來,之後個保安搵左個 YHA 職員過來,個職員話我地有活動(但佢無交代咩活動 ,附近亦無 banner 或者任何野睇到話 YHA 美荷樓開幕,我係事後先知),我話 : 「我約左朋友在美荷樓,佢來住的,呢度係條街,你地憑咩係度叫保安c heck 人證件。」

我之後再講我朋友的姓氏同來自邊個國家, 話佢知我地約左係入面等。

之後又一個唔知係保安定職員的人過來話「我地今日入面除左住客之外,其他人唔入得去。」我勁嬲,我一見咁排場都估到係政要人物來, 我好強語氣同佢地講 「我話知你特首來,你咁樣係條街亂咁 check 證就係唔岩 ,你無權咁做。 」

之後 YHA 個職員都算客氣叫我去對面公園坐低等,但我梗係無理會,我個 friend點搵到我。 我行埋近馬路的一面等,之後我再見到 YHA 同個保安 check 其他路人(或去YHA的人)的證 ,我就好嬲,行前大聲話佢地無權咁做,因為佢地教而不善,依然亂來,我話我一定會打去《蘋果日報》投訴。

之後, 1時40分左右我個 friend到左, 班職員同義工同保安,見到我朋友一個女子拎幾袋野,都無主動幫手 ,結果係要我出聲,叫佢地幫手拎去 check in。

在茶餐廳期等我個friend 期間, 我默默地食住等就開始聽到 d街坊有以下對話:

「聽聞有人尋日收到帖喎,你有無收到呀?」
「好似梁特首黎呀嘛。」
「以前彭定康/之前港督黎都無咁大陣仗。」
「佢派二千元我就出黎睇下佢。」
「梁振英呢d咁乞人憎既人,有咩好睇。」

之後約2時15分左右,我個 friend 拎左張 notice 俾我睇,係 YHA 職員俾佢的, 張 notice日期寫 12月19日,先交代請左2時半梁振英做開幕禮嘉賓, 歡迎住客參加喎 ,同埋 hostel 入面的 bar 同 café 會關閉等。

但我個 friend 話事前完全無收過 email (就算 send 左都係 very late notice 啦), 去到先知,咁有咩用呢?

我今日直至晚上7時試過打電話去 YHA 總部幾次,個電話線都係留言。

成件事我的感受:

(1) 究竟YHA係幾時 confirm 梁振英來開幕禮的呢? 個 notice 昨天才出, 街坊之間閒談時也說昨天才收到帖。
(2)呢個政府係防民如賊。
(3)原來特首梁振英做開幕禮嘉賓係不能說的祕密。
(4) 如果我個 friend 係傷健人士,攔路check證就更加令旅客不便,(因為美荷樓對出的是斜路) YHA有無諗過任何配套措施?
(5)我朋友唔係第一次住 YHA 美荷樓,其實佢都覺得向來美荷樓連同 full cup café 同士多的職員都好 nice。今次因為權貴來訪安排得差,可能會令第一次去美荷樓住的旅客留低壞印象,為左一個權貴勞師動眾和令旅舍的聲名蒙污,值得嗎? 這種安排對得住平日安守本份的旅舍員工嗎?
(6) 我原本係開開心心去見朋友,搞到要鬧人收場。假如一開頭職員有解釋發生咩事,我未必會鬧人。
(7)就算保安員態度良好也不代表我們應配合這些侵犯人權的無理要求。
(8)要珍惜我們的公共空間。
(9)當年李克強去麗港城,居民點解咁火滾,我明了。

初稿寫在2013年12月 20 日 (美荷樓開幕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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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插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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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幡
Jan 2nd 2014, 10:42, by 周諾恆

唔知點解我對擺檔呢家野真係特別大感覺。

晚上插幡時,遇到一班年輕人。咁佢地話申請左某地方,我話,聽講有另外一檔會係度起壇。但斷估佢地唔會讓/讓唔到俾你喎, 因人地一早吹左雞係嗰度集合。咁擺檔既野每個位都會有同人撞,都係要互相協調。

咁佢唔知點好,話,「咁咪即係鬥早?」

我話,「現實上,唉多多少少係啦。但我作為社運仔,唔覺得應該係咁樣。」

我希望佢會諗到一d野。佢諗左一兩秒,話,「唔,係應該睇下邊個效用大d。」

我話,「唔係效用,而係團體之間有咩需要。各取所需囉可以話。如果人地團體有需要咪互相讓下囉。」

只可惜大家都要插幡,對話的 flow 就此中斷。

其實我想再講,講效用,如果講既係「在主流社會有 say」,咁我諗起既會係呢個團體更有條件去讓下人,而唔是要霸多幾檔/霸大d個位的。因為大家都應該知道,籌款/宣傳既機會,越大既平台係越多,d細檔,唔似人地黃洋達咁撚多野撈,就真係可能係很依賴過時過節擺檔的。

而效用呢樣野,我想,如果認為自己是社運/公民社會/抗爭 whatever 而也視對方為同路人 or 最起碼是比較相近的為了社會更好而工作的人,我諗,首先考慮的應該是互相關顧,而不是去給人家的工作打分數。更加應該要明白,好多無/細 「效用」既野, 往往就係社會中比較邊緣比較小眾比較弱勢的事,如果係咁,呢d就正正係我地應該要支持/堅持的事。如果社運圈內都因為認為對方做唔大做唔強,就踩住佢、踢開佢,談何平等公義呢?憑乜說社會應該要照顧基層、小眾、弱勢、被邊緣化者呢?

咁當然根本就不視對方為「同路人」,就唔係咁講。但這是另一個討論了。

另一位大叔的言論,就激得我頗嬲。他說,「呢個位我申請左小販牌既!」大佬,政府給你牌你就不用同人協調?咁仲屌咩政府?咁仲抗咩爭?咁仲公咩民抗咩命?不如以後睇政府頭算了。反正民間的事也是看誰有牌就誰大。

當然,我每年都有參與籌款,或為自己團體或為工作機構或為社運 project,而且過往亦曾因撼檔和其他人起爭執,就住擺檔問題而講三講四,好似係有利益衝突的。但我自問從無故意搶錢。姑列數例:曾於旁邊有年輕人的檔唔夠聲,我會叫人去睇佢地的檔支持佢地;曾為旁邊的團體張羅物資、朝早霸位;遇上邊緣團體,不用協調,立即讓位等等。但當然依然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

做得不好,唯有記著一些人家教我的事。以前我所屬的團體,擺檔甚是鋪張,總之, 要霸氣! 那時有本身不需要擺檔的師兄師姐屌我們,「你地咁搞,人地無資源既唔撚使玩,無資源既更加無資源,貧者越貧富者越富呀?」每思之,我都心有耿耿。唯有多加留意前後左右有沒有團體更需要空間。

此外,亦有團體是,認為自己本年經費足用,就唔籌旗,淨派單張,「留返d錢俾其他人」的。

當然對有些人來說,講乜都無用。佢就係人多旗多音響多,佢d人就係要企去你個檔,佢d旗就係要插滿成條街。話知你地插幡,是插在自己檔口及自己檔對面的欄杆,不會亂過界,佢地唔會理你,總之有位就插,梅花間竹,大家的旗亂哂有乜所謂,佢自己檔口大撚把。

當中其實有個別人係有禮甚至幫下人地手的。可惜個別既例子,都係會被其他黃蟲。 呀,唔係,係蝗蟲至啱,掩蓋了。

再咁搞落去,「社運」街站互相唔協調,搞到好似黑社會霸地盤咁,倒不如全部都要向主辦單位申請,然後抽籤決定位置好了。

但現實當然係無咁理想。

(雖然根本就應該係能夠互相協調先至叫理想。 而唔係要搵人出黎做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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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三跑」效益成疑割裂環保轉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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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效益成疑割裂環保轉視線
Jan 2nd 2014, 09:46, by 香港地球之友

文:周月翔

由三個團體組成的「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小組」( 「研究小組」),以香港興建第三條跑道項目為例,示範如何以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的方法,協助制訂交通基建政策。早前公布研究的初期評估,主要是關於碳足跡計算;研究得到機場管理局關注,機管局建築工程執行總監蔡新榮撰文《打造「綠色」三跑道系統》(下稱「蔡文」,刊12 月17 日《信報》)回應。因應當中的論述, 「研究小組」認為有誤解之處,藉此文稍作回應。

「蔡文」開宗明義雖提到「打造『綠色』三跑道系統」,內文卻指「全球性的碳排放影響,不應亦不適宜與三跑道系統對本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作比較」。

鄰避態度實不可取

眾所周知,氣候變化是全球性的環境問題,沒有地方能獨善其身。水位上升、極端天氣帶來的災害及引致的經濟損失, 「研究小組」早前的文章已有詳細的分析(可參閱《信報》11 月17、12 月10 日文章)。在評估大型基建項目時,把項目可能引致的社會效益和社會成本與經濟效益和經濟成本一併考慮,是國際通用的做法,尤其在較發達和先進的地區。赤鱲角作為一個世界級機場,跟隨國際慣例和先進地區做法,應是理所當然吧。

「研究小組」是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方法和標準進行碳排放評估,而這方法是特別針對航空業和機場運作而設計的。聯合國的方法所計算的是有關機場的總碳排放量,有排放必有責任,蔡先生亦明確承認,航空業佔全球碳排放的2%,但加上其他溫室氣體及高空排放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則佔全球近5%,相等於德國、英國和澳洲三個排放大國的總和,這絕非小數目。為何蔡先生認為由航空業承擔責任是「有欠公允」?

另一個錯誤的理解,就是有關機種排放的估算。「研究小組」的研究是依據機管局於2010 年公布的資料,計算新型號機種的碳排放,並剔除機管局聲稱不會用的舊型號機種碳排放,並且加入科技進步的假設,把未來的碳排放調低。為免高估新機種的碳排放,我們採取更為保守的方法,就是因應聯合國沒有A380 和B747-8 碳排放的數據,於是假設當這些機種開始取代舊機種時,碳排放是零,並且不計算被取代的舊機種排放;所以,有關估算只有低估而不存在高估。

任何地方的碳排放對氣候的影響都是全球性的,香港既是污染者,亦是受害者。根據機管局的邏輯,莫非香港的排碳只對本港範圍有所影響才須關注?這正是執行公共政策中最最典型的不在我家後院(not in my backyard)的鄰避態度。蔡先生身為前政府高官,怎會不明白這個道理?

事實上, 「蔡文」亦明確指出,「區域性的碳排放並未因香港放棄三跑道系統而得以改善,香港一方面要承受其他地方的碳排放,同時,更令香港把經濟發展拱手予其他地區」,即是說,反正都有排放,倒不如懶理誰做排污者,只管鬥快爭奪發展機會,而非共同謀求解決良方,連基本的道德責任也摒棄,這種狹隘思維實不可取,也有違特首梁振英致力「內交」的方針。

更有甚者,廣州與深圳已訂立明確的城市減碳目標,更於過去一年開始實施碳排放交易作為其一減碳手段;反之,香港作為已發展兼排碳更多的城市,卻以「人地唔做我唔會做」的心態推卸責任,試問如何能在國際社會抬起頭來?誠如蔡先生所言,鄰近機場不斷擴建和競爭,那正需要宏觀的區域合作視野,尋求地區協作,清晰定位,減少惡性競爭下的碳排放,各方始可得到最大效益。

香港地球之友早前就三跑舉行一次名為「第三條跑道是金蛋還是大白象」研討會,講者之一的理大中國商業中心總幹事陳文鴻教授就列舉了一些數據。深圳興建第二條跑道加第三個候機樓,估計共耗資214 億人民幣;廣州興建第三條跑道加兩個新候機樓,估計只須耗資179 億人民幣。不過,香港單是擴建一條跑道,便耗資至少1300 億港元;廣州還計劃擴建第四條、第五條跑道,以香港的造價和地理限制,可以無止境追逐嗎?

共同研究裨益香港

別要忘記的是,除了地區競爭,還有高鐵的競爭。2015 年高鐵四縱四橫架構完成,將對航空業、尤以二三線城市支線機場有重大打擊,因為支線城市居民會透過高鐵前往樞紐機場,到2016 年香港也將接上高鐵內地鐵路系統。

面對種種因素,機管局未有給予公眾香港機場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清晰藍圖,予人的觀感,反而只集中跟中國二三線機場競爭,搶奪內陸航線,這實屬自貶身價的表現。

難怪英國獨立航空業調查機構 Skytrax 早前發表年度最佳機場排名結果,香港機場只是排第四位,首次跌出三甲,頭三名分別為新加坡樟宜機場、南韓仁川國際機場、荷蘭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則排第五。可見香港真正的競爭對手是國際城市,廣州、深圳應是我們的區域合作夥伴。

我們的研究旨在強調諮詢方法及評估政策優劣的重要性,目的就是要了解各持份者的意向,釐清爭議,令項目決策符合社會效益。觀乎機管局的回應,面對各方質疑,均只籠統地表示環保訴求不應窒礙經濟發展;即使「研究小組」提出有科學依據的成本效益評估,機管局仍然企圖把逾千億元的碳排放成本排除在外,理據薄弱。這種取態一方面反映機管局角色的局限,只懂片面從航空業角度分析;另一方面,更暴露政府一直躲於背後的困局,所有宏觀政策、資源分配、利益平衡等關鍵議題,社會大眾均無法有效討論。

所以筆者建議,機管局應放下輿論戰,改持開放態度,與「研究小組」研究分享更多數據,多作交流討論,共同推動政府完善現行的評估機制,不但對機場擴建項目有利,也對香港整體發展和未來政策制訂有最大的裨益。

作者為「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小組」核心成員

香港地球之友、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及獨立智庫公共專業聯盟牽頭和英國智庫新經濟基金會(New EconomicsFoundation)合作,為香港首次引進《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SROI),探討第三條機場跑道的利弊。

圖片來自機管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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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飛機總動員 Planes - 迪士尼本家重回男孩子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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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總動員 Planes - 迪士尼本家重回男孩子市場
Jan 2nd 2014, 09:22, by hevangel

迪士尼買下了Pixar Studio,自然想辦法讓這隻會生金蛋的鵝,下更加多的金蛋。Pixar始終是塊金漆招牌,出品一定要有品質保證,不能胡亂推出電影自拆招牌。迪士尼倒想到了好辦法,反正自家招牌的動畫好壞參差,影評人和觀眾一向沒有什麼要求,只要讓小朋友保持安靜九十分鐘便算成功。於是迪士尼借用了Cars的世界,拍了這部飛機版的Cars。片中各式和樣的飛機,正好填補迪士尼角色陰盛陽衰的問題,加強迪士尼的男孩子玩具系列。

這部電影原本不打算在戲院上映,直接出影碟放上收費電影網絡便算了,反正迪士尼志不在票房,這是一部九十分鐘的玩具廣告,買玩具才是長買長有的金蛋。可能迪士尼見今年暑假後半有檔期,反正拍了便順帶弄個3D版放戲院。觀眾不要期望這部電影有Pixar的水準,畫面方面不過不失,大慨是原用Pixar的電腦系統,所以看起來與Cars差不多,我甚至懷疑它很環保地循環再用Cars的3D模型。故事完全不值一提,Cars第一集的菜鳥配老師傳,混合Cars第二集的世界大賽,很典型萬年包尾奪冠軍的行貨勵志故事。

電影中不乏歡樂氣氛,雖然是生硬的罐頭笑料,但我依然覺得很好笑。故事沒有任何深度可言,但製作班底肯定是飛機迷。不計一些劇情需要的例外,噴殺蟲水的農場飛機快過其他飛機,一缸油飛越大西洋太平洋,尾輪當鐵鈎降落空母等等,這部電影在飛機和航天的細節上,做足了完善的資料搜集。電影中飛機角色,雖然因為商標版權問題,沒有使用真正飛機的型號,但動畫在卡通化中捕捉真正飛機的特徵,飛機迷一看便認得出是那一隻名機。開場那兩架疑似F-18戰鬥機,其配音是當年Top Gun的機師演員,更滿足了飛機迷的怨念。整套電影最精彩的部份,便是在航空母艦降落和起飛那一段,像真度十分高看得十分過癮,全賴電影特別找來前海軍機師作技術顧問。

以前很難想像迪士尼會把軍事武器擬人卡通化,尤其是擬似F4U決戰擬似大和號,不拍會嚇驚小孩子嗎,與迪士尼一向人畜無害的形像有點格格不入。(題外話,因為省錢重用3D模型的關係,那艦隊每一隻船都是大和級戰艦,十幾隻大和號放在一起,可是史上最強艦隊,怪不得Skipper全軍盡墨)。從玩具行銷角度來看,這套電影十分成功,有眼睛的F-18和F4U十分可愛,等阿仔大個些可以玩飛機時,我一定會買Planes的玩具給他玩(其實是爸爸自已想玩)。以前我細個不喜歡迪士尼的最主要原因,便是因為迪士尼的卡通太過女仔味。現在迪士尼買下Marvel增加剛陽氣,本家作品有跑車有飛機又有海盜,應該可以吸引多一些男孩子的市場。

我不同意影評說這套電影不看,他們在一套兒童向的卡通尋找深度根本是緣木求魚,就好像去吃日本魚生投訴食物未煮熟般荒謬。據聞Planes已計劃拍多兩集,不知下一集會輪到那些飛機擬人化呢?如果能夠開拍講航空母艦的外傳,把二次大戰以來所有著名空母戰機擬人化,那就十分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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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誰毀了西洋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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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毀了西洋菜街?
Jan 2nd 2014, 08:05, by 黃津珏

文化論政 | 刪減版刊於 30-12-2013 《信報》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誰毀了西洋菜街?

撇開街頭,筆者有兩次與小丑藝人有趣先生碰面的機會:頭一次是2010年9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聽有趣先生涉嫌阻街案的判決,第二次則是上個月在書店舉辦的講座討論街頭演出牌照問題。有趣的人現身沒多趣味的嚴肅場合,正好說明街頭藝術與文化權利的討論已經是眾人之事。

有趣先生是海洋公園小丑訓練班首屆畢業生,於漫天烏雲的2003年毅然踏上街頭賣藝生涯。選擇在香港的公共空間賣藝,說明白一點,從來都是公民抗命,但自從裁判官指出《基本法》第34條賦予市民文化活動自由,有趣先生勝訴之後,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的街頭表演文化猶如雨後春筍,數年間演變成賣藝熱點,行為藝術大師與奇怪行為大叔俱在。在講座之中,有趣先生堅決相信賣藝牌照能整頓西洋菜街的文化風氣,提昇質素,所以大力支持。

但我懷疑,現時關於發牌的討論是建基于一些錯誤的觀念。如果藝術素質有高低之分,是否代表文化權利也能劃分?假如我的表演質素儼如乞討,或者我真的在行乞,是否意味著我在街道的權利就註定比拉古典樂的少?有趣先生支持發牌的想法源於自己的專業資格,相信自己必然是牌照制度底下的得益者,假定其他「唱K黨」會因為質素未能達標而遭淘汰,從此菜街挽回西洋味。可是,誰會擔當牌照審批人?責任很有可能會落在區議會頭上,他們又會如何看待文化?一般情況下,街頭雜耍可能構成的傷害會比唱K的大,活動相對地需要有更多的信任來促成,在不了解表演藝術與沒膽量推動文化之下誕生的牌照,未必能推斷專業的小丑先生必定擁有入場卷。 而現時油尖旺區區議員以民建聯與西九新動力佔大多數,建制派正正在當下不斷收窄香港文化自由,到時牌照又會否成為另一個思想控制工具?

可惜的是,在剛剛展開討論之時,區議會交通運輸委員會一致通過大幅縮減西洋菜街行人專用時間至周六、日及公眾假期,約明年三月起實施。交通運輸委員會顯然較喜歡行車廢氣噪音多於演藝音樂,我對公民參與制定城市規劃的機會這樣被強行奪去表示遺憾之餘,趁機找了兩位曾經到外地賣藝的朋友討論──龐一鳴去年夏天與友人發起「一打人去賣藝」計劃,堅持用街頭演出維生,環遊歐洲;音樂人黑鬼則在澳洲開始投入全職賣藝生涯,回港後亦以此為業。



兩位有全職街頭表演經驗的藝人均表示並不抗拒發牌制度,但前題是城市內仍然有空間容許無牌演出,與及政府本質上重視街頭演出文化。牌照適用於最熱鬧的市中心,除為了限制人數、藝術範疇外,基本上是對演出者的一個肯定:他們都擁有一定的技術,與及明白街道的倫理。甚麼是街道倫理?舉例,如要取得澳洲墨爾本的表演牌照,必須上兩小時的安全知識課,了解一些規則,好像不可以倚著街道上的牆壁擺攤,怕會阻礙失明人士行走;在同一位置上不可連續進行超過兩小時的演奏,防止附近的民居或商店職員被迫聽同一首歌,限制演出聲量等等。藝人也是人,不可能濫用權利。有些地方更是「新牌仔」不能演出,因此質素相對更高。但同一時間,龐一鳴與黑鬼都不相信香港政府現階段有能力審理表演牌照而不會落入行政主導的死局,最終本末倒置。

但在談論應否發牌之先, 我們不妨先退幾步,問一個更關鍵的問題──為什麼這麼多人都想擠進西洋菜街?

音樂家龔志成提出了一個很趣的想法,就是音樂與空間的關係。他認為不同音樂類型在特定場景能夠產生不同意義,有些配搭可以是失敗的。這讓我想起不久前在香港大會堂聽古琴演出的經驗:典型西樂演奏廳格局、收咪、聚光燈、觀眾從上而下看演出,看得我混身不自在。場景除了與傳統中樂樂手的訓練有出入,就連很多古琴的意境也抹殺了。

現在西洋菜街有些只會翻玩流行經典的樂隊,可能被視為通俗,甚至是滋擾鄰近民居店舖的噪音,但弔詭的是又從來不缺觀眾駐足觀賞,甚至加入表演,載歌載舞。觀察所得,這個文化圈的構成多是上年紀的草根階層,很自然,我們馬上就聯想到這伙歌者舞者從前在夜市消遣的情景。因此更準確的討論並非是要如何提昇西洋菜街街頭藝人的質素,而是在現行公共空間的制約當中,政府生產了的一股後大笪地年代平民文化失落感,應該如何安頓。

西洋菜街夾雜的,除了「平民夜總會」形式的消遣,還有許多小販利用「文化藝術」作為庇護。我們當然明白指甲彩繪與 K 歌跟心目中想像的表演藝術有距離,但大家都因為有趣先生的案例──市民具有文化活動自由,所觸發到執法上的矛盾而得到行動上的釋放。 香港的小販與街頭藝人,可以因為行乞、噪音、阻街、擾亂公眾安寧,甚至非法集結等等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遭受檢控。在荒謬的管理型式之中,西洋菜街的「亂」,貌似無政府狀態的混合式空間使用,正是能包容許多市民對於街道想像的避風塘。



市民走進輿論的風眼中尋找到短暫的自主性,最後竟又被一刀切斷。所謂「公共」,必然包含不同使用者的想法,沒有一個人或一個權力機關能為所欲為,所以,目前的問題不是發牌與否,而是我們根本沒有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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