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從胡椒噴霧到三槍斃命︰警方的武力使用

 
Take the Style Quiz

Join JustFab and get one pair of extraordinary shoes or bag every month, handpicked for you by our fashion experts.
From our sponsors
從胡椒噴霧到三槍斃命︰警方的武力使用
May 5th 2014, 14:02, by CW Tsang

不到十二小時,接連發生有關警方使用武力的爭議,先是在下午「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的遊行過程中,警方以「阻止遊行人士繼續衝擊警方防線」、「防禦襲擊 (defend against attack)」和「保障其他在場人士安全」等作為理由,向示威者發射胡椒噴霧;及至凌晨的另一次事件中,警員處理一宗有人持刀挾持他人及企圖襲擊的事件時,向對方開了三槍,對方最終受槍傷而死亡。

由於兩宗事件仍有大量尚待解釋的疑點,甚至可能要留待法律訴訟程序來裁決事實問題,筆者目前沒有條件深入論斷兩宗事件當中的是非對錯或者責任問題。但筆者相信,我們仍然應該小心看待一個攸關公眾利益的議題,即如何確保執法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使用合適的武力;與此同時,則應避免動輒訴諸極端的觀點,或者單憑臆測,就對涉事者(不論是對死傷者或者執法人員)作出欠缺證據支持的指責。

我們可以先從一個較顯淺的立足點開始︰在法律之下,沒有人有權對他人施用不合法 (unlawful) 的武力。在某些情況下,施用武力可能「合法」,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自衛 (self-defence)」,或者保護他人或財產免受侵害等。另外,基於社會運作的需要,法律授權一些公務人員在執行任務的時候,有權使用必要的手段,包括施用武力,例如《警隊條例》第五十(2)條授權警務人員對於可以拘捕、但拒捕或企圖逃走的人,使用「一切必需的辦法 (use all means necessary)」以執行拘捕。

眾所周知的是,即使是以「自衛」或者保護財物等作為理由,法律也不容許使用過份 (excessive) 的武力。我在巴士上抓住一個打我「荷包」主意的小偷,總不能拿出一條索帶將他綑在座位上,然後向他的臉連打二十拳。這明顯牽涉到一個衡量 (balancing) 的過程,即是將動武者所使用的武力,與她 / 他面對的情況作一個比較,看看動武的程度是否合理 (reasonable)。法律就是根據這把「合理性」的標尺,來衡量武力是否「合法」。

毫無疑問,警察面對的情況,肯定遠比一個抓住文雀的巴士阿叔複雜得多︰阿 sir 要應付的問題,光譜之闊,從鄰居口角到黑幫「曬馬」到恐怖份子,不一而足;面對危險,我基本上只需遵照拙荊教誨︰「走啦死佬仲睇」,而警察卻無權離開,而是有責任立即採取行動保護在場市民生命財產、保護自己,乃至保護涉事的對方 …… 因此,在評論警員的動武決定時,輕率地下一個 yes or no 的判斷,絕不適當,因為他們這份工所承受的,是雙重的「死亡判斷」壓力︰一面,他們可能送命重傷,下不了更;另一面,他們可能會致人於死地。

無奈,社會的現實下,我們仍然要保留如斯「攞命 (lethal)」的工種,那只有從警員的培訓與管理入手,試圖用專業、科學的方式,將這種「致命決定」納入一種可操作的體系,幫助警員在作決定的同時,減少悲劇發生的可能;另一方面,一旦有警員因為動武的決定而面對紀律甚至法律程序,一個有系統的武力使用指引,亦有助裁決者判斷警員的武力,就事件的環境而言,是否「合理的回應 (reasonable response)」。

據了解,本港警方的《警察通例》第廿九章,就是有關《武力及槍械的使用》。警方至今拒絕公開第廿九章,理由是防止損害警隊的正常及有效運作。另外,根據香港人權監察引述網上資料,《通例》第廿九章要求警員所使用的武力,必須是為「達到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程度」,且一旦達到目的後,武力必須停止。

尼泊爾裔本港居民 Limbu 在二零零九年被警員開槍射殺,其遺孀入稟高院要求推翻死因庭裁定警員「合法殺人 (lawful killing)」的結論,警方向法庭呈交部分有關動武指引的文件,包括《通例》第廿九章,以及《警隊程序手冊》第 29-02 條等資料。據法院公開的資料,《程序手冊》第 29-02 條載有一個「武力使用進階列表 (Use-of-force Continuum)」,法庭裁決只引述進階列表中其中三個武力層級及應對武力程度︰

1)個人的「消極抗拒 (defensive resistance)」— 使用胡椒噴劑;
2)「主動攻擊 (active aggression)」— 使用胡椒噴劑或者警棍;
3)「致命攻擊 (deadly force assault)」— 使用槍械。

表面看來,警方使用武力的指引,似乎相當清晰,也符合比例 (proportionate);但有一點值得留意︰使用槍械方面,似乎未再有程度上的細緻劃分(例如瞄向非致命或者致命部位之類),卻似乎將一切用槍都放在「致命」的情況。請容許筆者在這方面拉遠少許︰香港警方的武力使用及槍械訓練,由警隊內的「槍械訓練科」負責,此科亦會協助大陸以至其他地方警隊或執法部門設計相關課程,據一位曾參與課程的遼寧警隊教官介紹,課程提及以下一種用槍的理論︰「當警察與犯罪嫌疑人處於對峙情況下 …… 是沒有時間去仔細瞄準,也沒有時間像射擊比賽一樣先預壓扳機,只要把子彈『放』到嫌疑人身上就可以了」。

筆者不知道槍械訓練科提供予本地學警與外地警官的訓練內容是否相同,筆者很希望有知情者可以告知,警察學院現時的槍械訓練,有否同時包括「非致命」及「致命」兩部分,因為筆者不能不擔憂,每天在街上執勤的警員,所受的訓練與指示,原來就是「一槍斃命」,或者開槍的目標並不限於制止進一步的暴力,而是要奪命為止。

而且,據一位著名退休警官凌劍剛的文章介紹,警方實際上遵行一種比對方武力「高一級」的指引,而凌警官亦曾經將他在槍械考核中的見聞感想投書至《警聲》,警方高層在《警聲》中的回應,也證實了這個「高一級原則 (one-up principle)」,理由是要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回應中更討論了凌警官的考核例子稱,警方指引要求警員用槍來應付利刀的攻擊,而不應只用警棍。此外,據《警聲》書信的描述,在二零零一年時候,警方的「小型射擊場」(俗稱「迷你靶場」)訓練,是不包括使用胡椒噴劑或者警棍,只考核警員的開槍決定;及至二零一一年五月的《警訊》節目介紹,有關訓練內容已加入了警棍等其他類型武器。

但關鍵問題仍然懸而未解︰到底警方的武力使用指引下,前線警員不同程度動武(尤其是胡椒噴霧或者開槍)的對應情境是甚麼?所謂「高一級」的動武原則,意涵是以控制防止進一步衝突為主,抑或是在所有情況下均會「高一級」藉以壓制對方?此外,槍支的使用及訓練中,有否「非致命」與「致命」的分辨?如果證實警方在有關致命開槍決定的問題上,沒有更細緻清晰的規定,是否違反了法律下「武力不能過當」的規定?

事實上,筆者這篇文章,寫得甚不理想,因為手上可掌握的資料太少、太零碎;筆者當然不會期望警方將最敏感最不利的資料也完全公開,但如果連最基本的原則、指引,例如警方的動武主旨到底是「預防」還是「壓制」為主也拒不交代,這其實會使市民(尤其是在場面升溫過程而各方漸失冷靜的情況下)因對警察的武力回應不明所以,而誤會警方故意將武力升級,這很可能變相加劇警察與市民之間的不信任,反而對前線警員更不公平。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妥協政改方案 豈非真正世紀騙局?

 
How To Lose 19.8 lbs In 21 Days.

Lose weight the right way and keep it off.
From our sponsors
妥協政改方案 豈非真正世紀騙局?
May 5th 2014, 13:54, by 周永康

三十年前,中共與英政府的政治角力下,港人被棄之如履,平白被奪去一代人的自決權利,扼殺一代人的生活,葬送一代人的未來。適時呼喊「民主回歸」的港人,三十年間都親眼見證香港在中共威脅之下的不堪墜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徒成任人踐踏的口號,《基本法》淪為可隨意扭曲的廢紙。當年的退讓葬送了港人三十載的時光,誰能否認「妥協」致使民主進程歷年只得寸進,誰能否認「妥協」致使中共變本加厲予取予携?

此時此刻,我們已無從再退。《基本法》載本港行政長官選舉「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大律師公會公開質問港府,香港的民主路是否已走到盡頭,2017年後,政制仍是否有改變空間,抑或今次,已然「最終」?

迴避「最終」問題 顯是世紀騙局

對一個如此關鍵的問題,港府及北京政府皆從無說法,屢屢迴避,顯見當局屬先騙港人入井,再漸次逐個擊殺。陳方安生批評學聯及學民思潮提出的學界方案激進、18學者以為「殘缺方案」可路徑依賴,無寧是對自己一再盲目施予憐憫,對以往教訓從無痛定思痛。期時當權者同意「殘缺方案」,將特首選舉改革按《基本法》一錘定音成「最終」政制,港人於《基本法》的理據與民氣上將失去議程制定權,今天的「妥協者」及香港七百萬人,實屬哭也徒然。2017年實為政改終點站,接受任何「殘缺方案」,都是默許另一次世紀騙局的發生,我們惟有視今次政改運動為港人的最後奮身機會,恪守公民平等提名權、誓要廢除四大界別的意志,方能逆轉七百萬香港人的命運,在制度上維護我城公民的自由與尊嚴。

學界雙軌制 劍指官商勾結

激進實乃務實,溫和方為殘缺,今天不廢除四大界別,則永遠也無從廢除功能組別,改變香港貧富懸殊、杜絕特權階級的局面。坊間一眾方案,由湯家驊、18學者到陳太,無寧都是維持四大界別,或擴大功能界別劃分,不但提委會組成毫不平等,劃分武斷,選民票值不均,職業歧視,也實際放棄了對功能組別的反抗傳統,轉而確立利益集團的特權。云云學者,對原則與現實的堅持及掌握,卻遠遜萬多個在學界公投中支持公民提名與票值均等提委會的大專生。

相反,學界方案堅持由直選議員組成提委會,則劍指十多年來官商勾結的陋習。

四大界別與立法會功能組別同為只由二十多萬選民選出,卻歷年選出一個比一個不堪的董建華、曾蔭權與梁振英,否決一項又一項期望裨益民生、彰顯公義的議案:「協助基層勞工抗衡經濟逆境」、「破除財閥壟斷、促進社會和諧」、「檢討職業安全健康及僱員補償制度」、「立法規管工時」、「捍衛學術自由及傳媒自主」、「捍衛新聞自由」。即使港人認為要徹查香港電視黑箱發牌、高鐵工程延誤秏百億,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都只會盲目否決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侮辱立法會作為人民議會的尊嚴!

在荒謬的小圈子制度下,社會畸形發展,港府有七千億財政儲備,卻有120萬人活在貧窮線以下、30萬長者、15萬年青人、在職貧窮達60萬人!港人主要工作每月入息中位數,2001年是一萬,十年後竟仍是一萬一千 (注) !政府、財團口稱自由行為港人帶來龐大的財富,卻只是落入商家與港府庫房之內。

中港兩地所簽的所有條款,皆不經立法會審議,只為聽令於北京的行政當局獨斷決定,釀成今日中港政策混亂,香港不斷被規劃成中共治下的服務型功能城市。配合中資長驅直下,遊客超越本港盛載量,不止擾亂港人日常生活、更逼使香港發展單一化,只能擴展低增值的旅遊服務業。17年來兩地政府與財閥利益輸送肆無忌憚,地產丶商場丶超市丶交通丶傳媒,無一不被壟斷或為政府出售牟利,樓價飛漲、百物騰貴,滴漏效應的謊言卻盡在眼內。誰能否認這不是功能界別既得利益集團把持香港政經命脈下的悲涼結局?我們若不能在終局打破困局,香港人未來又將繼續受多少獨斷政策災難,面對多少侮辱,屈就多少踐踏人權的生活?

「政治上贏唔到」? 拋棄犬儒態度!

湯家驊議員指香港人「政治上贏唔到」,背後反映的卻是一代代議士的精神失落。我們相信代議制政、議會政治,因為民主社會長遠需要確立人民議會、監察行政當局,守護港人權益,同時促進政黨政治,使行政長官獲政黨支持,使施政得效,拋掉商人、公務員及中共幹部空降治港的幻想。但今天部份代議士對港人自身的命運掌握如此缺乏信心,缺乏為港人爭取權益的意志,無寧反映一旦我們無從於是次政改確立人民主權,革除特權,未來數十年的港人命運,恐將長敗!

公民提名-進步民主潮流中不可或缺

在民主政制愈加進步的年代,代議政制以外,我們更需要守護我們的基本公民權利,捍衛直接民主的尊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凡屬公民,無分第二條所列之任何區別,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

直接或經由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法行之,以保證選民意志之自由表現」,選舉權不只限投票權、被選權,也應包含提名權,才真正確保公民可「參與政事」。在強調公民參與的民主浪潮中,我們不再單單依賴代議士,也要恪守當有權利,捍衛公民提名權,便是捍衛進步的公民權利觀念。即使大律師公會對公民提名權提出質疑,無寧是源自對《基本法》的一種狹隘解讀,將「按民主程序提名」鎖死在提委會權限操作之內,放棄港人的提名權;不少其他法律觀點早已指出,「民主程序」(Democratic Procedures)可放在整個提名程序觀之,視公民提名為「民主程序提名」的一部份,提委會按不同的民主程序,即民選提委會成員決定或公民聯署,進行提名。

否則,不設公民提名或提委會有權否決公民聯者,不恃是對進步公民權利的否定,亦意味數千人幾可否定數萬人的意見,與現時特權功能組別可否定多數民意的狀況如出一轍,有違法治意旨保障平等公民權利的核心精神。

激進乃務實,溫和為殘缺,長途踄涉,人或疲累,部份人或會以為北京政府會露出仁慈一面。但數十年來的失敗事實,足見傳統之法已黔驢技窮。在北京的圖謀下,連「最終」制度改革如何的說法也欠逢,陳太、各位學者及香港人實在不宜再幻想2017年後仍有轉運之機。今次政改,必須視為港人的最終一戰,自從中英雙方簽訂聯合聲明,便注定了港人要獨自上路。我們期望世上還有許多民主同路人將聲援施壓,但終究,在我城負隅頑抗的,必然仍需仰賴重視尊嚴、人權、自由的我城公民。三十年前港人的尊嚴被無情踐踏蹂躪,但三十年後的今天,我們誓將守護屬於我們的尊嚴、自由與未來。魯迅云:「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們必須深信我們能改寫自身的命運,看清接受謊言的悲涼終局,才能手扼民主自由的火炬,在這片土地燃起燎原之勢,逆轉落入世紀騙局的厄運。

注: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社會及政治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鄭宏泰據人口普查數據比較所得結果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一人一票,就是民主?

 
Take the Style Quiz

Join JustFab and get one pair of extraordinary shoes or bag every month, handpicked for you by our fashion experts.
From our sponsors
一人一票,就是民主?
May 5th 2014, 12:21, by 雪蟻

筆者 Facebook

「一人一票選特首!」這樣的口號,由政改諮詢開始,便開始在社會中蘊養著。「一人一票」,看來已變成民主的代名詞。然而,這不過是另一種的社會霸權。

民主,意指由市民作主,一人一票的確最佳的實踐方法。那麼投票後又如何呢?大家或許會高呼一句「少數服從多數」。的而且確,這是很多人心中的民主。大家不滿現時的社會,是因為權力集中於少數人身上,而市民卻對他們沒有約束力,因而令市民被逼屈服於此等霸權。沒錯,現時的社會的確未能有效把民主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但只要凡事以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理,就是民主精神嗎?

非也。當然一人一票是簡單直接的方法讓市民表達己見,但凡事要求少數服從多數,小眾又有甚麼權利呢?如果香港有天真的實行這種凡事投票的方式,相信民怨只會更為沸騰。現時我們不滿,是因為我們被逼跟從著少數人所制定的遊戲規則去走我們的人生路,更重要的是這套遊戲規則只是為少數人的利益而生,大眾的利益一直受商界、地產界打壓。然而,一人一票只不過把整個遊戲中的角色互換,由大眾制訂遊戲規則,小眾在投票制中根本就是受到打壓的一群。己之不欲,施之於人,難道這就是大家渴望的民主嗎?

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這都是從西方國家推動民主社會時所衍生的產物。筆者並非要指出制度的不是,更是希望港人明白民主不單是制度,更要配合內在精神,否則只是虛有其表。民主精神,是希望讓每一位市民有作主權,但這只不過是理想中的概念,當切實執行時,又怎能讓每一位市民都能為政府作主。那麼,便有少數服從多數等概念的出現。筆者認同這是較有效率,對社會發展較有利的做法,但前提是市民要懂得尊重、聆聽。如果市民不聆聽小眾的意見,就只會形成另一種社會霸權。

因此,民主精神講求的,不單是讓大眾有更大的權力,而是讓不同的持分者各自表達意見,然後平衡各方利益,在意見交流中得出更好的決策,這才是真正的民主。少數服從多數,但多數亦要尊重少數。投票,服從,只是民主的一部分,並非民主的全部。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漁護署年花十萬公帑殺野豬 議員指無需要

 
漁護署年花十萬公帑殺野豬 議員指無需要
May 5th 2014, 10:17, by 劉軒

圖:西貢野豬狩獵隊2009年出動到塔門島捕殺三頭野豬(取自蘋果日報)。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核2014至15年度財政預算案,其中漁護署回覆議員有關野豬狩獵隊的提問,表示每年有關開支為十萬元,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射殺野豬數目共270頭。提出問題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此開支並無需要,人與野豬可和諧共處,不應為狩獵行為提供藉口。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表示漁護署對狩獵隊的監管不足,捕獵過程令野豬承受不必要的傷害,亦對附近市民造成危險。

漁護署的答覆指,兩支民間野豬狩獵隊分別於1981年及1995年成立,以處理野豬對市民造成的滋擾及潛在威脅。記者向署方查詢十萬元的實際用途為何、「每年十萬」是從何年開始,署方只回覆未能提供有關資料。

社會開始關注野豬權益

毛孟靜指出,十萬元雖然在預算案中佔比例不大,但是不必要的開支。她表示曾與野豬關注組到村內視察,發現野豬與人能自然地相處,「是真正的和諧,唔係河蟹」。她認為野豬的數目不多,可以加建圍欄、絕育等方法減低對居民的影響,不應為狩獵行為提供藉口。

黃豪賢認為議員的提問反映社會意向,狩獵隊並無意義,浪費公帑,希望政府制訂更好的保育政策,探討野豬對社區的影響。他指現時政府仍未有對香港野豬數量作完善統計,以控制野豬數量為由而射殺野豬是缺乏基礎。英國亦曾以「絕育放回」的手法處理野豬,證明射殺非唯一方法。

狩獵隊:行動依守則 繁殖率高必須射殺

西貢野豬狩獵隊隊長陳更指出,漁護署接獲居民投訴後,會評估現場情況,認為野豬對人造成威脅,狩獵隊才會出動,每次事後要撰寫報告,隊員每開一槍都有嚴格規定,會依循有關槍械射擊的「安全防禦法」,盡量以一槍殺死獵物減輕痛苦。陳又指關注組「唔明白事實」,野豬繁殖率高,破壞力強,會摧毀農作物,加上並非受保護動物,必須以射殺方式控制數量。

關注組:野豬不傷人 狩獵隊無王管

黃豪賢反駁,在大圍隆亨邨事件中,野豬並沒傷害人,而且地理環境將人與野豬分隔,不構成威脅,但狩獵隊仍然在接近居民、小學生放學時進行狩獵,構成危險,質疑狩獵隊的行動沒有嚴格規定。黃又指出曾有影片拍到狩獵隊在晚間亂槍掃射,從新聞報導中亦可見野豬大多負傷逃走,未能一槍擊弊。他解釋,野豬的頭骨堅硬,狩獵隊射野豬頭部打不死牠,外國捕獵野豬都會射其心臟,若野豬負傷逃離,也必須追蹤牠,免牠傷重慢慢死去。黃指狩獵隊向漁護署提交的行動報告內容粗疏,未有提及狩獵隊的子彈用量,亦無提及當中野豬的死亡數量及狀況,可見警方及漁護署未有嚴謹審核及監察野豬狩獵隊。

黃續指,野豬只會在受驚的情況下才會作出防衛,可能攻擊人類,未有聽聞野豬曾主動攻擊人而造成任何傷亡。他指野豬平日多於林地、草原或農田郊野地帶出沒,此為牠們的棲息地,但有人卻以野豬破壞草地為由要求射殺,此理由實在微不足道,但卻要因此犧牲野豬的性命,為本末倒置。

記者:劉軒、楊梓勤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DDay3前必睇:政改Q&A

 
DDay3前必睇:政改Q&A
May 5th 2014, 10:55, by 學民思潮 Scholarism

DDay3前必睇:政改Q&A

1. 為何要支持學界平等方案?
2. 為何要支持公民直接提名?
3. 公民直接提名是否過於理想?
4. 為何要支持廢除四大界別?
5. 為何要廢除功能組別?
6. 為何要廢除分組點票?
7. 學界平等方案(公民直接提名)和18學者方案的公民推薦有何分別?
8. 學界平等方案(公民直接提名)和香港2020方案的公民間接提名有何分別?
9. 學界平等方案和真普聯有何分別?
10. 學界平等方案中的公民直接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
11. 「學界平等方案」有那麼多學生支持,是已經夠票入閘成為622電子公投候選方案?
12. 現時選擇甚麼方案對爭取普選有甚麼影響?
13. 政改作為複雜的憲政討論,為何學生缺乏政治知識,還要提出方案?

1. 為何要支持學界平等方案?

學界平等方案由學民思潮和學聯攜手倡議,是唯一堅持「公民直接提名必不可少」,以及「廢除四大界別」的主流政改方案——「公民直接提名」確保所有香港人不單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更擁有平等提名權用作提名特首候選人﹔「廢除四大界別」,即透過由直選立法會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消滅小圈子政治,避免特權階級出現。如果我們深信政治制度應符合「人人平等」的原則,那「學界平等方案」就是最佳選擇。

2. 為何要支持公民直接提名?

現時香港只有一千二百人可能提名特首,公民直接提名確保每個市民都有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權利。如果市民不能提名特首,就只有以財團主導的小提委會篩選幾個「爛橙」給香港市民選擇,普選就會名存實亡。所以,公民提名是抗衡篩選的最佳方法,讓普選成為「貨真價實」的權利。

3. 公民直接提名是否過於理想?

現時有逾80名講師、教授和學者支持包含公民直接提名的「學界平等方案」,證明了公民直接提名絕對符合政治學上的學理原則,亦非異想天開的概念。而且香港早於30年前便在立法會和區議會實踐公民提名:例如在立法會選舉裡,只要有意參選人士取得100個選民支持,就可自動成為候選人。政府讓香港人在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實踐公民提名,卻不讓我們在特首選舉實踐公民提名,並不合理。

4. 為何要支持廢除四大界別?

現時全港七百萬人當中,只有四大界別中的一千二百人可投票選特首,界別組成由地產商和財團主導,忽略基層市民的聲音。比方家庭主婦,她們雖然是社會的一份子,卻不能在提委會中佔一席位。而提委會更存在選民基礎不均的問題,例如四大界別中的教育界選民人數有十萬人,漁農界只有二千人,但兩個界別均是產生六十名委員,顯然票值不均,違反人人平等的原則。

5. 為何要廢除功能組別?

功能組別即以行業劃分的議員代表。他們是不應存在的特權階級。例如勞工界和旅遊界的議員並非由地盤工人和導遊投票選出,而是由地產商和旅行社董事投票選出。故此,擁有投票權的功能組別選民根本不能真正代表其界別,亦導致功能組別議員只聽從大老闆的意見,而忽視弱勢的基層員工訴求。換言之,功能組別的存在使議會傾向大商家利益,而妄顧大眾利益。而且,而且,每個界別所選出的功能組別議員的選民基礎由百多人至萬多人不等,可見功能議員的產生是不公義的。再者,各行業的選民基礎並不平等,例如教育界選民人數有十萬人,漁農界則只有數百名董事選民,但兩個界別均可產生一名立法會議員,引致漁農界選民的權力大於教師的情況,違反人人平等的原則。簡單來說,廢除功能組別就是為了打破財團董事壟斷,實現平等理念。

6. 為何要廢除分組點票?

分組點票意指通過議員提出的條例草案時,需要同時從直選議員及功能組別取得過半數議員支持,議案才可通過。過往平反六四、最低工資、增建公屋和捍衛新聞自由的議案,即使議案贊成人數過半數,甚至超過三分之二,但也會被功能組別否決的議員議案。簡單來說,分組點票會導致少數人否決多數人的情況出現,功能組別會為了商界利益而否決有利民生的議案,違反民主原則。

7. 學界平等方案(公民直接提名)和18學者方案的公民推薦有何分別?

在公民推薦下,候選人即使取得足夠選民提名,仍需取得一定數目(如12.5%)的提委會成員投票支持,才能正式成為候選人。換言之,有意參選人士就算取得70,000個提名,也會因小圈子提委員不支持,而不能成為候選人,反映公民推薦將有機會造成「少數否決多數」的情況。
然而,公民直接提名則指有意參選人士只須集合若干數目(如1%)的選民提名,便可直接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委會並無否決權,反映公民直接提名才能讓最具民意支持的代表參與特首選舉。

8. 學界平等方案(公民直接提名)和香港2020方案的公民間接提名有何分別?

在香港2020方案當中,縱有317名委員經由地區直選產生,稱為「公民間接提名」﹔但提名委員會依舊保留四大界別,可見其組成方式繼續傾斜於工商界別,亦忽略了基層、打工仔的聲音,造成票值不均的情況出現,引致部份委員手握百多票便能當選,但另一部份的委員卻要取得數千票才可當選的情況——反映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絕不普及而平等。

學界平等方案採用直選立法會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亦即提名委會會交由普選產生,不但符合普及而平等的概念,所有選民亦能直接透過一人一提名的方式,提名心儀的候選人,令候選人更具廣泛代表性和認受性。

9. 學界平等方案和真普聯有何分別?

真普聯方案認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越民主越好」,不願爭取廢除票值不均的四大界別,在存廢取態上留白,甚至不認同「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可見方案只為聯合泛民政黨,但在各項細節上也是立場曖昧。

相對起來,學界平等方案堅持公民直接提名「必不可少」,亦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方法上,要求廢除四大界別,以實踐普及而平等的理念,可見學界平等方案較真普聯的立場來得直接、清晰和堅定,提出方案的學民思潮和學聯也絕不會流於黨派利益之間明爭暗鬥。

10. 學界平等方案中的公民直接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

縱使大律師公會主席質疑公民直接提名的合法性,但前大律師公會主席余若薇,以及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均先後開腔表示公民提名合憲合法,可見大律師公會的觀點並非唯一準則。公民提名乃政治問題,而非單憑法律觀點可以解決,因為一個選舉法框必須給予市民真正擁有最基本的政治權利。基本法列明香港普選必須要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即達致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制度,而學界平等方案在投票權及提名權上均符合相關標準。此外,在基本法四十五條的框架下,亦無限定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方法,故此學界平等方案以直選立法會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的做法也符合基本法。

11. 「學界平等方案」有那麼多學生支持,是已經夠票入閘成為622電子公投候選方案?

由於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都不能在商討日投票,因此「學界平等方案」即使爭取到很多學生支持,仍面臨不夠票躋身三甲的危機,畢竟堅守公民提名大多是年輕學生,當本身參與商討日的市民只有千多人的時候,學民思潮有超過200名未成年的「兒童」不能參與投票,只讓人擔憂保守方案相繼跑出,得票甚至高於進步、平等和開放的「學界平等方案」,因此我們呼籲所有堅持「公民提名必不可少」的市民集中票源,替未成年的「兒童」投票支持學界方案。

12. 現時選擇甚麼方案對爭取普選有甚麼影響?

在商討日投什麼方案,取決於你的價值觀,因為在佔領中環商討日 — 一個籌備公民抗命的商討日之中投票,不但是表達個人意願的途徑,更是一個向中央政府施壓的行動,背後所象徵的信念是關鍵所在。因此商討日的產生結果將定奪泛民的博弈路線。若果最後得出一個保守方案,聲言「公民提名可由公民推薦和間接公民提名」取代,那中央便會認為香港人只懂協商討論,缺乏抗爭意識,最後就不會考慮讓港人真普選。若果為了一個所謂「團結政黨」的最大公因數,而讓在提委會存廢上模稜兩可和在公民提名缺一不可上搖擺不定的方案勝出,只會讓中央認為與政黨談判便足夠。結果,政黨利益甚至比民主理念重要。支持「學界平等方案」,等於給中央捎一個信息:願意投身佔中運動的市民,不要在今天妥協讓步﹗

13. 政改作為複雜的憲政討論,為何學生缺乏政治知識,還要提出方案?

學民思潮中的「學民」二字,意指學生也是社會公民,關注政制發展,絕不是高官議員政客的事,更是每一個香港人的事。我們堅信學生有能力去影響政府施政。我們雖然「未夠秤」,也偶受批評,我們沒有政黨的選舉機器,亦無其人際網絡,但政府也不要少看我們年輕,以為學生在議會「無票」就能漠視我們的意見。我們希望成年以後,我們能夠走進票站,透過一張張選票,實踐我們的願景。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堅持公民提名 踢走妥協方案——社民連就商討日(三)投票意向聲明

 
堅持公民提名 踢走妥協方案——社民連就商討日(三)投票意向聲明
May 5th 2014, 10:58, by 社會民主連線

公民提名悠久以來,一直是港人提名區議會及立法會候選人的必要途徑,至今起碼已有廿多年歷史,這是我們一直擁有的提名權利,自是必不可少!早前,中共以及一眾鷹犬大力抨擊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甚至連陳方安生、湯家驊及十八學者等都因為中共不接受公民提名,而自毀長城,在中共設置的框架下先後拋出各種鳥籠民主方案,只求入閘,不求變革。社民連絕不接受未戰先降,凡事妥協,更何況香港支持公民提名的聲音愈見熱切,陳太湯君及十八學者等人只顧眼前現實,漠視民意,拒信群眾力量,實在教我等感到非常遺憾!

社民連接受其他人可繼續循不平等的提名委員會入閘,已是最大讓步。公民提名,是檢驗真普選的標準,更是港人最後防線,我們絕不退讓半步!因此,社民連特此呼籲所有社民連會員及支持者,務必參與佔領中環商討日(三),並投票支持「人民力量方案」。

誠然,作為真普選聯盟一員,社民連理應在商討日(三)支持「真普聯方案」,然而經過仔細考量後,我們認為更應力求公民提名全取三席,踢走妥協方案。既然其他民主派已公開支持「真普聯方案」,我們深信其堅定不移,方案當可入閘,同時亦認為「學界方案」在學生團體、社運組織及民間團體協作下亦應得以入閘。是故,在「公民提名,必不可少」這個最大原則下,社民連、人民力量及佔中後援會支持另一有公民提名的方案,以確保在未來三個電子投票方案都包括公民提名,藉此排除其他我們認為並不符合真普選原則的方案。

即使中共直指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但我們必須重申,中共有責任因應現時香港民意,因時制宜,在下年三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基本法》,確保港人擁有平等的提名權、參選權和投票權,公民提名,必不可少!若無公民提名,我們公民抗命!

社會民主連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參加D Day3優先場感言

 
Buy Bulbs, Seeds, and Plants

Our mission is to bring you top quality flower bulbs, perennial plants and other horticultural products exclusively over the internet, at the most economical prices.
From our sponsors
參加D Day3優先場感言
May 5th 2014, 09:48, by Ernest Choy

剛參加完星期日下午在城大舉辨的D Day3優先場,今場主要是方便在5月6日沒有假期的市民,及一些可能要在當天幫忙做義工的人仕。

踏進報名處,已經看到「學民思潮」的同學,很有禮貌地呼籲Dday3參加者支持「學界方案」;亦有「真普聯」的朋友派發「三軌制」單張,甚有選舉氣氛。

可幸整個下午均不見「愛字派」群丑到來踩場,跟Dday1在港大舉辨時,這羣有可能收到「維穩費」的「搗亂份子」,到場「大肆叫囂」的情況不同。

在場內有憲法專家簡介「行政長官選舉方案」的比較,及分組討論各種選舉辨法及考慮因素,大家都很熱烈地參與;當中有幾位年輕朋友,提出幾則發人深省問題,很值得分享:

1) 2017政改方案是否終極?大家應否「先有幾多拎幾多」?

答案顯而易見,從北京角度及基本法條文,任何通過的2017政改方案,已是終極方案,不會修改。

市民要認清事實,假若政府提出的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篩選特首候選人,大家一定不能接受,泛民立法會議員應全體否決政府方案,「原地踏步」。

2) 假若是「原地踏步」,政府會否在2022年再提出?責任屬誰?

香港實行「普選」,是基本法的承諾,特區政府有憲政責任,推行及立法;況且香港若在2017政改「原地踏步」,最大損失是北京的面子,無法向國際社會交代,他們亦很難將責任推卸給香港市民,由於大家都很清楚知道拉倒原因是「假普選」。到時壓力必在北京政府,相信在2022再次提出方案時,更大機會可以爭取一個「真普選」方案。

3) 「公民提名」及「佔中」今天能凝聚民意,得到許多市民支持;假若仍爭取失敗的話,很擔心將來沒有這樣的「契機」?香港人永遠冇「真普選」?

這顧慮是存在的!

但「契機」是香港已有「接班人」,他們是一群「年輕」,「有理想」,「有能力」及「有拼勁」的學生。「學民思潮」及「學聯」在過去兩年的行動及表現,給香港市民無限信心。

由於現時很多泛民政黨已老化,思想行為因循,沒有很大決心爭取「真普選」,當中甚至有一些成員,經常令人覺得「搖擺不定」,擔心隨時會出賣民主。

假若2017政改拉倒,機會相信是會留給這群年輕人,打拼香港「真普選」。

「江山代有人材出,一代新人換舊人」,是顛樸不易的道理。

無論如何,在現階段,我們仍須盡最大努力,共同爭取及支持學界的「公民提名」方案,希望實現2017「真普選」。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我哭了!

 
Buy Bulbs, Seeds, and Plants

Our mission is to bring you top quality flower bulbs, perennial plants and other horticultural products exclusively over the internet, at the most economical prices.
From our sponsors
我哭了!
May 5th 2014, 08:27, by 李偉才

昨天(五月四號星期日)獨自在家一口氣看了九集(足九小時)的《鮮為人知的美國歷史》(The Untold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中文名字是我自己起的),至深夜看畢最後一集,悲哀和憤怒之情洶湧而至,年近六十的我,禁不住掩面放聲痛哭起來!

我上一次因相同的感觸而掉淚,是五、六年前讀娜奧米.克萊恩(Naomi Klein)所寫的《震撼主義: 災難資本主義的興起》(The Shock Doctrine: The Rise of Disaster Capitalism, 2008) 。這本書的開頭部分並不好讀,但愈讀愈令人義憤填膺不能自己。記得讀到有關斯里蘭卡的那一章,作者描述世代靠捕魚為生的南部居民,因為二零零四年南亞海嘯而受到嚴重打擊。災難過後的餘生者正努力重建家園之際,卻被發展商(主要為跨國企業財團)看準時機,勾結當地政府將沿海大片的土地私有化,以用來興建五星級酒店和全海景豪華住宅。原居民奮力抗爭卻受到嚴厲打壓,最後還是痛失家園而成為流離失所的貧苦階層…

當年讀到這裡的我,深感世間的不義和這些與世無爭的普通人所受的苦難而掉下淚來。但昨晚的我不僅掉淚而是放聲痛哭,因為電影中所揭露的醜惡與苦難,較這些漁民所面對的還要大上千百倍!

在此我必須向美國著名導演奧利華‧史東(Oliver Stone)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亦只有一個真正的愛國者,才可以如此毫無保留地面對祖國的醜惡歷史。這是一部主要由他撰寫並執導的共十二輯的記錄片,其中的頭兩輯被稱為「序幕」(prologue),講的是二十世紀伊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的歷史。之後的十輯依次為:

1. 第二次世界大戰(WWII)
2. 羅斯福、杜魯門與華萊士(Roosevelt, Truman & Wallace)
3. 原子彈(The Bomb)
4. 冷戰(The Cold War)
5. 五十年代、艾森豪威爾、核彈與第三世界(The '50s: Eisenhower, The Bomb & The Third World)
6. 甘迺迪:大戰邊緣(JFK: The Brink)
7. 詹森、尼克遜與越南:時勢逆轉(Johnson, Nixon & Vietnam: Reversal of Fortune)
8. 列根、哥巴卓夫與第三世界 — 右翼勢力的崛起(Reagan, Gorbachev & The Third World – Rise of the Right)
9. 布殊、克林頓:被拋棄的和平 — 新世界秩序(Bush & Clinton: Squandered Peace – New World Order)
10. 小布殊、奧巴馬 — 恐怖的時代(Bush II & Obama – Age of Terror)

事實上,筆者對電影中所講述的歷史並非完全陌生。特別是過去十年左右,我大量閱讀了Noam Chomsky、 Susan George、Wallden Bello、David Harvey、Naomi Klein等人的作品之後。(我也有讀較"溫和"的人士如Jeffrey Sachs、Amartya Sen、Joseph Stiglitz、Al Gore甚至 "肥彭"Chris Patten的作品。)此外,我也看過一些有關的記錄片如《The End of Poverty?》和《Zeitgeist》等。但相比起來,能夠如此全面地揭示這段歷史的,《The Untold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應該是第一部。

大家是否都曾經感到困惑,從多年來的國際新聞可見,世界上為何有這麼多人「反美」?在冷戰時期,我們可以把這些都視為共產主義陣營所煽動的宣傳。但冷戰結束已超過二十年,為何這種反美浪潮仍然有增無已?或說這是伊斯蘭極端份子所為,但世界上真的這麼多極端份子嗎?他們又為何專門針對美國呢?

要知道為什麼美國被不少第三世界國家稱為「大魔頭」(the Great Satan)及「世界頭號恐怖份子」(The World's No. 1 Terrorist),你必須認真地把這套記錄片從頭到尾地看一遍。如果你對其中的歷史不是這麼熟悉,我認為甚至有看第二遍的必要。

事實上,這部電影背後的資料搜查和分析非常全面和深入。雖然片長十二小時,但由於包含的內容實在過於龐大和豐富,所以表達的手法極其精要和濃縮。一些重要的史實都只能以摘要的方式帶過,很多畫面(其中不少極為珍貴)出現的時間不足一秒。重看一遍自然是一個加強理解和吸收的方法,另外一個可能更好的方法,是閱讀由史東和他的拍檔彼得‧古斯力(Peter Kuznick)合著的同名書籍。大家可以先往亞瑪遜網站閱讀觀眾和讀者對電影和書籍的觀感,但記著:更多的影評和書評也無法取代親身觀看和閱讀的所得。

這兒是兩分半鐘的電影引子: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反對大白象工程 警方打壓可恥

 
How To Lose 19.8 lbs In 21 Days.

Lose weight the right way and keep it off.
From our sponsors
反對大白象工程 警方打壓可恥
May 5th 2014, 07:24, by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就五月四日反對大白象工程示威者被捕之聲明
--反對大白象工程 警方打壓可恥

五月四日下午,青年重奪未來陣線聯同學聯和其他團體遊行到政府總部,反對政府把二千二百億的公帑撥往未來基金,興建一個又一個大白象工程。期間,警方使用過度暴力對付示威者,未經警告下多次使用胡椒噴霧。其後更有四名示威者在示威完結後旋即被捕,但警方竟厚顏無恥聲稱遊行中無人被捕。我們對此極度憤怒,並強烈譴責警方暴力對待示威人士!

基本權利 不容打壓 警方抹黑可恥!

早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時,主辦單位已表明隊伍中有老人家和大型示威道具,但警方竟要求示威者使用扶手電梯,極不合理。群眾多次要求警方開路不果,嘗試突圍,但警方卻毫無預示的使用胡椒噴霧。警方前後數次出動糊椒噴霧,示威者和記者多人被噴中眼睛及全身,更有影片證明警方刻意對準示威者頭部。及後,更有四名示威者在離開後被捕,被控襲警和非法集結。可笑的是,警方反在記招指市民沒按照原定路線遊行,自行違反協議,更聲稱只有六名警員噴了十一下噴霧和沒有示威者被捕。

示威表達意見的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無須警方批准。警方的責任是協助人民表達意見,協調其他道路使用者配合。在是此遊行,警方無視實情,無理要求示威者配合,顯示警方根本無意協助示威人士順利完成遊行。更為可恥的是,警方竟然把責任推在人民身上,甚至公然說謊,陷人民於不義。我們對警方的行為感到極為失望,並予以強烈譴責。

反對大白象 重奪香港未來

是此遊行的訴求十分簡單,就是反對未來基金。政府坐擁鉅額盈餘,應該把公帑用得其所,紓解民困,例如儘早設立全民退休保障。但政府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把二千二百億的公帑放在大白象工程。四年前,民間社會列出種種原因反對高鐵,但政府依然強行通過撥款,毀人家園。四年後,當日的推測已經一一應驗,從高鐵最近的多宗醜聞,我們可見這些計畫只是利益輸送,官商勾結的產物!這些大白象工程,根本不是為一般市民而規劃,對普羅大眾弊多於利!

就此,學聯對政府和警方有以下訴求:
(一) 徹查高鐵工程延誤及超支事件,要求有關官員引咎辭職
(二) 撤回未來基金,停止向其他大白象工程撥款,把公帑用得其所
(三) 廢除公安惡法,取消不反對通知書制度及對集會遊行人數的限制
(四) 責成警方徹查事件,追究濫用職權和暴力對待示威者的警員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相片攝影:credit to USP United Social Press 社媒 Manson Wong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語言.靈魂.行為

 
Find SIGG's Classic Aluminum Water Bottles at MYSIGG

Reducing our carbon footprint one bottle at a time!
From our sponsors
語言.靈魂.行為
May 5th 2014, 07:37, by 鄧小樺

圖:蘋果日報

無端端要教師以普通話為母語,大概又是普通話教中文的影響吧(但連香港人能學好普通話的可能性都抹煞了),煩。普教中我反對過很多次,只想談自己親身經歷:大陸來的老師,可能普通話好一點,但是他們教中文會帶著內地教育體制的影響,即一個特權體制的陰影,選擇範文、修改造句、鼓吹的樣式,都有毛式共產中文的味道,比如非常肉麻的排比句,寫景和人物時傳達刻板而內地式的印象。那些可能是語法上正確的句子,但卻腐蝕學生的靈魂,我本能上極排斥。香港的語文教育可能無味,但卻沒有這麼強的格套。這是我十年前左右替國際學校的貴族學生們補習的印象,幾間不同國際學校的學生,翻上來的範文都這樣(當然他們也學不好中文)。不知現在還是不是這樣。

內地來的老師當然也可以是很好的教育者,只是語文對人的影響有時深入骨髓,要很有反省。讀中文系,共產中文的惡劣我讀大學時深有所聞,一見就起雞皮——但不是現在右膠們捉字虱的抓詞語;語言是結構,所有詞語的意義都是互相指涉的,共產中文是一種構句方式,對應而言極權是一種結構,而不是個別的人(詞語)。現在的右膠語言警察,往往連基本語言概念都錯。文盲捉字虱的年代,我笑而不語。但因為右膠亂捉字虱沒有結構視點,所以右膠不能腐蝕人們的靈魂,只能影響人們的行為,令到一知半解的人盲動。

學語文,兩種方法:一是閱讀大量優質的文字潛移默化,一是清醒過來面對語法結構。共產中文,右膠捉字虱,同樣都是毒害,一個腐蝕人們的靈魂,一個煽動蒙昧影響大眾的行為。呼籲大家多閱讀嚴肅文學作品,而香港本土有許多作品,文字根抵固然好,最重要是不矯揉造作,有一種輕描淡寫的自由氣質。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問題不在於「守法」,而在於法律嘅阿媽,笨蛋!

 
Find SIGG's Classic Aluminum Water Bottles at MYSIGG

Reducing our carbon footprint one bottle at a time!
From our sponsors
問題不在於「守法」,而在於法律嘅阿媽,笨蛋!
May 5th 2014, 07:37, by 區龍宇

大律師公會以「不符合基本法」為由,否定公民直接提名。

這表示,大律師公會不懂什麼叫民主公義。

好多人都已經談過,基本法無一字寫明不准許公民提名,所以所謂不符基本法,不過是欲加之罪。但除此之外,我們有更重要的理據。

第一個問題,是基本法幾時得到過香港人的正式認可?沒有。凡是不經過人民同意的法律,都不是公民社會的法律,而是臣民社會的法律,所以公民有權不服從。

有人說,基本法不是普通法律,而是香港的憲法,它又受制於中國憲法。

但是民主原則恰恰在於:憲法必須由民主選舉的立憲會議制定。但制定1949年的共同綱領的政協,其議席是中共和所謂民主黨派分豬肉分出來的。1954年中國憲法,雖然表面上是由普選產生的人大通過,但由於沒有競選自由,所以普選也是假的。

所以陸港人民,對於中國憲法也好,香港基本法也好,應抱的立場,就是:凡有利於人民的,就拿憲法/基本法來約束官員,但自己如果覺得不合適,決不拿它們約束自己。這才是民主的憲政精神。

法國憲政思想家和政治家西耶斯(Emmanuel Joseph Sieyès)對於憲政是怎樣說的?他在被譽為法國革命宣言的《第三等級是什麼》的小冊子裡強調,既然主權在民,那麼一切公共權力來自國民意志:

「國民存在於一切之前,它是一切之本源。它的意志永遠合法,它本身便是法律。在它之前和在它之上,只有自然法。人為法只能來源於國民意志。……政府只有合於憲法,才能行使實際的權力;只有忠實於它必須實施的法律,它才是合法的。國民意志則相反,僅憑其實際存在便永遠合法,它是一切合法性的本源。國民不僅不受制於憲法,而且不能受制於憲法,也不應受制於憲法,這仍無異於說它不受制於憲法。」

注意最後這句話!政府一定要守法,但人民不受制於法律甚至憲法!

社會當然需要秩序,因此需要法律及其上的憲法。但公民要守的憲法,必須是自己推選的代表所制定。所以普選全權的國民會議(在香港就是港人代表會議),才是一切法律的母親。你大律師公會不去堅守根本原則,反而否定溫和至極的公民直接提名,可見他們其實不懂法律精神!如果他們私下懂而又公開講相反的話,則不過代表他們要維護權貴統治,並在此前提下,為其蒙上一點遮羞布。這就是其方案的要害。

最後,略講講今年六四。練乙錚建議今年六四不搞紀念。此言差矣。今年不只要繼續搞,而且要有思想上的發展,除了繼續提出廢除一黨專政之外,更要將之連結到香港民主運動。香港人民不應限於爭取雙普選,而且應該提出三普選:除了立法和行政機關要普選之外,港區人大也應該實行普選。你們36個港區人大,不經港人普選,有什麼資格代表七百萬港人??港人是公民,只能自己代表自己,決不能被代表!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教壞細路

 
Eco-Friendly Mattresses

We're committed to presenting a line of sleep products that have a minimum impact on both your pocketbook and the environment. Visit us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教壞細路
May 5th 2014, 07:29, by 余在思

各位爸爸媽媽,當你看到電視上播著今天遊行的片段,當你見到那位出來講話的分區指揮官,說示威者這樣那樣所以警方才用胡椒噴霧時,請你不要驚慌,不要急著心裏想,示威者的行為教壞細路。

真正教壞細路的,其實不是別人,而是我們有上面即時感到孩子被教壞的家長。或者說得正確一點,我們的孩子沒有被教壞,實情是,我們沒有好好教導他們怎樣去看事物。

首先,教導下一代的責任不在媒體,所以不要將這責任交給電視,不論它是無線、亞視、有線或NOW等。

另外,教導下一代的責任更不在「示威者」或「警方」。他們往往是被媒體中介後(mediated)的示威者和警方,所以我把他們以括號來說明。你若認為短短十分鐘的電視或報章畫面能給你完全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你也應提醒自己,十分八分鐘以外,整個遊行輾轉搞了兩個多小時。

好了,現在才可說教導孩子的第一步:了解。我們許多時候沒有了解事情的經過,便被想當然的意識主導了我們。試想想,你的孩子要做一份習作,他由不懂得那知識,到學習,到明白,也要經過一段時間,至少也要幾小時吧。你也曾經過相同的學習過程,為何面對媒體的畫面時,你竟忘記了先入為主是我們認識事情和判辨事情的大忌呢?現在網絡很方便,我們既不在現場,與其道聽途說,不如認真做做資料搜集。這樣的教導方法,不是新事物,其實就是我們一直所說的教學雙長。

除了解外,還有必要的思考。沒有了思考,怎可以作教導呢?沒有思考下的教導,恐怕才是真正的教壞細路。舉個例子,今天的示威者大都是學生,也有一些長者,人數合共一百幾十。這些人與警察相比,若衝突發生時,誰較優勝?誰會吃虧?此外,警察向示威者施放胡椒噴霧的原因,是示威者不遵守警方指示的遊行路線遊行。我請你google map一下,你便會知道,遊行人士要求遊行的路段,其實比起警方所指示的要示威者行的行人路更快更方便更省時便能直達目的地。五月一日同一路線的遊行,能證明這點。況且,警方規定的遊行路線是行人路,是我們平日也可以自己經過的行人路。示威者向警方申請,警方給出的回應是可讓你示威時行平日你也能行的行人路,這會不會有點搞笑?這樣的遊行路線跟維園花市有甚麼分別?我們斷不會認為,行花市是一種遊行,是需要申請的吧!

最後,了解和思考完畢,我們在教導時也應有一種良心。示威人士以學生居多,市民大眾會認為他們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何以我們能容許警察對待他們時,用上對待暴徒的規格呢?設若你的子女不聽教,硬要違反你的心意而行,我想怎樣情況下你也不會認為向他們施放胡椒噴霧是合理的方法吧?良心,是對下一代應有的態度。何況他們遊行要說出的,是這個政府把我們的錢倒落鹹水海。他們在說真相,我們卻還以顏色,以暴力相待,這大概不是說教導,就連我們自己也不能通過的事情吧。

活在今天的香港,當我們在教導下一代以前,或許更應好好教導自己。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最重要的商討日(三)

 
Get the newest, latest, hottest

Find shoes, heels, flats, active, essentials and more in the latest styles. Save up to 40% on select items.
From our sponsors
最重要的商討日(三)
May 5th 2014, 05:21, by 馮檢基 frederick FUNG

「和平佔中」自提出以來已經超過一年,至今仍未有任何實質行動,令不少人開始質疑其決心,但和平佔中旋即以行動證明一波又一波的爭取行動已密鑼緊鼓,即將起動。

5月6日,和平佔中將進行最後一個商討日,更是最重要的一個。當日會有五至十場的千人商討會議,民眾會一起商討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方案。在商討完成 後,參與者可即場投票選出一個他們支持的方案,最後得票最多的三個方案,會於6月22日舉行的「民間全民投票日」上,交給年滿十八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投 票,從中選出一個符合「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國際標準的特首選方案,交予特區政府,以表明香港市民的普選訴求。

民主運動已到了重要時刻,在政改諮詢後期,多個篩選方案陸續出現,包括需要半數提委支持才能出選的民建聯方案,亦包括比民建聯方案更保守更篩選的工聯會方 案。在此紛擾繁雜的時間,民主的支持者是時候集結起來,找出共同點,一起向篩選方案說不,並提出一個最多市民接受的真普選方案,向政府向中央提出明確的訴 求。

商討日(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若市民選出來的真普選方案不被特區政府接納,公民抗命行動將難以避免。假如特首普選最終落空,社會將付出沉重代價,中央政府亦會因而背負違反普選承諾的罪名,令香港陷入難以管治的境地。

所以,5月6日商討日(三),將會是政改運動的另一個里程碑,我鼓勵愛惜香港的朋友們踴躍參與。

全民政改商討日(報名)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香港獨立媒體: 青年重奪未來:一群行動者的澄清和闡述

 
Get the newest, latest, hottest

Find shoes, heels, flats, active, essentials and more in the latest styles. Save up to 40% on select items.
From our sponsors
青年重奪未來:一群行動者的澄清和闡述
May 5th 2014, 03:18, by 獨媒轉載

【新聞稿: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一群行動者的澄清和闡述】

我們是一群「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遊行的行動者,對於是次遊行,警方安排不妥及無理使用胡椒噴霧,我們深表憤怒,現作出以下澄清及描述詳細情況。

澄清三點:

(一)警方刻意留難遊行人士
首先,警方在記招中指出,市民沒按照原定路線遊行,是市民自行違反協議。事實上,遊行單位早前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時,警方已知道我們有大型示威道具,申請人在開會時已指出我們的大型道具根本不能以扶手電梯前進。但警方仍然無意協助示威人士順利完成遊行。因此,我們為了能表達訴求,才選擇使用馬路,並於當場多次要求警方開路,惟警方不肯開路,甚至不肯談判,所以才發生今天的畫面。

二)警方跟蹤遊行人士作拘捕
剛才警方開記招,指沒有任何示威者被捕。但到現時為止,已有四名行動者被捕,包括區立行、杜振豪、李家樂、陳君樂,他們都是被跟蹤後拘捕。區立行返回葵芳被捕、杜振豪在政總附近被帶走,李家樂及陳君樂則在貨車上被警方截停,並帶回中區警署。

三)警方無理使用武力
最後,警方在記招中指出,只有六名警方噴了十一次噴霧,我們作為在場行動者,可以清楚指出,警方總共出動了三輪胡椒噴霧,並多次横射噴中人群。因此警方絕對是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陷市民於不義。

反對大白象,我們要重奪未來!
我們在此再次強烈指出,今次遊行的訴求是要堅決反對未來基金,阻止政府亂洗二千億,進行大白象工程。這些經濟發展不有利於普羅大眾,只是一眾官商的把戲。高鐵最近的多宗醜聞,已告訴大家,政府的基建根本毫無計劃,嚴重超支,涉及極多利益輸送!張炳良身為局長,明知高鐵問題多多,仍不作監督,絕對要為此事負責及下台!大白象工程當中也當包括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政府用盡手段,毀人家園,事實上卻是官商勾結,黑箱作業!

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
自己未來自己救!
張炳良下台!梁振英下台!

五月四日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