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不是皇恩浩蕩
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國務大臣施維爾9月月14日於《明報》撰文,表示《中英聯合聲明》確保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基本權利及自由,因英國與香港的歷史關係,會認真對待承諾。施維爾認為香港民主普選方案應予香港人一個真正的選擇,讓他們能真正主導自己的未來,並明言「英國也隨時準備提供任何支援」。
行政長官梁振英15日出席灣仔地區論壇後,主動回應施維爾,指普選行政長官是由《基本法》賦予而非《中英聯合聲明》,一九八四年簽訂的《聲明》,只提到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梁振英更強調普選行政長官「完全是中國人範圍的事」,毋須英國或外國支持。
《基本法》是《中英聯合聲明》的法律表現形式,《聲明》規定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自治權,規定行政長官通過選舉產生,中國奉行人民主權的因素,已經規範行政長官最終必須由普選產生;或協商產生,只是設定第一任須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前產生或可能採用的方法。梁振英的表態,英勇有餘而認知不足。
中國奉行人民主權,「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憲法》第二條已明確規定,實現人民主權,是中國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國內實現人民主權,是由人民選舉產生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政府行使國家權力。
香港的自治權屬全港市民共有,受到享有高度自治權的規限,香港不能實行從屬於全國人大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香港實現人民主權,就是全體選民直接選舉行政長官和立法機關,授權特區政府及立法會行使自治權,實踐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沒有高度自治就沒有一國兩制,沒有《中英聯合聲明》規定的高度自治權,香港的政治制度,或許與深圳特區相若,由全體選民選舉產生香港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香港市長。
施維爾認為香港民主普選的確切內容,在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下,應由香港與中國政府以及香港人作出決定。施維爾的表述,與未代港督彭定康訪港時論述政制發展的情況一模一樣,政治不正確凸顯認知存在嚴重偏差。事實反映《聲明》的簽署國的英國,從未認真研究中國的政治制度以及與其相關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中英聯合聲明》規定的自治權由《基本法》具體落實,回歸後受到嚴重侵犯,而英國人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
《憲法》第六十二條第13項規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第三十一條規定,全國人大按照具體情況「以《基本法》規定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香港只是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無權決定自己實行的制度。
《基本法》第159條規定,「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權力」。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是香港的立法程序,經過第二十條的授權,按照附件修改程式「 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的具體規定,修改附件達至雙普選,已屬於香港自治權範圍內的事。
全國人大授權香港自行修改附件達至普選,當然對普選已作出具體規定,否則就等於授權香港自己決定實行的制度。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規定的辦法落實雙普選,是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共同責任,蹉陀歲月只是香港人不爭氣,英國可以提供何種支援?
咿家中國大角崛起牛起來了,外交為經濟服務是西方外交的本質所在,英國與中國交往,分享經濟是稱兄道弟的基礎,「香江歲月」已屬於往事只能回味,應該做的事也不會做,民主普選隨時提供任何支援,只是英國夢的偽善本質。當知道香港真普選的最大阻力來自「盟友」,當彭定康看到昔日的寄望,原來只是一群「擁抱邪惡追求權力」的妖魔鬼怪,英國還能夠怎樣認真對待「光榮撤退」時許下的承諾?
明報──英國夢的偽善本質: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914/-6-3065303/1.html
YouTube──《基本法》三二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fzZ34VL4x4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