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言
太陽底下無新事,只有令人啼笑皆非的胡鬧事。幾位聲稱代表香港本土力量的人士在「面書」發起一人100元登廣告要求CY辭職的行動,得到300位人士響應,早前在香港《明報》、《都市日報》及台灣《自由時報》刊登其立場書。
老實說,香港人在報紙上刊登個人或團體的立場書,並非新鮮事,香港人不滿梁班子,更不是新聞,甚至有所謂「建制派」核心人物都不厭其煩地質疑CY能否完成本屆任期。問題是該批聲稱代表「本土」的人士把捐款用得很奇怪,為何不多用在本港傳媒(如生果報),至少肥水不流別人田。
他們說在台灣登廣告是想引起國際關注,這種說法未免太看輕香港的國際地位。香港發生的問題,並非沒有成為國際傳媒的焦點新聞,如果香港沒有其國際地位,當日美國「壞孩子」斯諾登都不會選擇香港作為其「爆料」的地方。
而且,是次廣告選擇刊登在一份極力主張「台獨」的報章,如此行徑,豈能不令人質疑其背後的用意?眾所周知,台灣的媒體極之發達,光是日報每天就多達十多份,按正常情況,廣告投放是要爭取多的閱讀人群,一般都會選擇銷量或影響力最大的報章。為什麼他們連《聯合報》、《中國時報》這兩份影響力最大的報章不選,偏偏要選擇《自由時報》?難道他們看重的不是影響力,而是看重報章的意識形態?
無論如何,他們這次行動,與他們一貫說的「本土」意識,互相抵觸。香港「本土派」的代表陳雲先生,能否出來否定他們這次的行動代表「本土派」,更要將他們逐出「本土派」的行列,以免給他們繼續「抽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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