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話:「你要民主方式選特首,咁你又可唔可以以民主方式選你老闆同班股東出黎?」
請你再想一想,是否真的不可以選擇,真的是沒有自由去揀?
在我而言,老闆是絕對有得揀,對於一間不認同其價值的公司,香港人絕對有自由,去選擇是否繼續為其效力。引用比喻的人卻沒有看見,香港人是不可以選擇政府,我們沒有自由去揀合適的人,故此再有人向你引用這樣的歪理,你可以直接跟他說:「個老闆再衰我可以選擇辭職,東家唔打打西家。但係個特首做到一篤屎咁,我都唔可以提名投票一個我信任的人去取代佢。老闆有得揀,特首都可以揀!」
今天的社會,人們無時無刻也在展現自由,我們可以自由發言、自由購物、自由戀愛、自由工作、自由思考…… 這些自由的體現,就是人有機會去選擇,相對於古代社會,確實進步許多。人們能選擇一種自己覺得合適的選項,在選擇的過程中,人會理性地思考,思考這個選擇會帶來什麼的影響,思考選擇後會有什麼的結果,並為「選擇」承擔著後果。
就如上面的例子,選擇是否為一間公司效力,就是一個理性的思考過程,包括公司的理念如何影響個人,故此選擇離開公司,個人作離開對自己的人生及個人事業的影響,以及離開後身邊的人的反應。以上種種考慮也是能自由選擇,同樣而言,老闆如果希望員工不要離開,他也會運用方法去爭取員工留下,可能是與員工商量,給予員工更好的待遇,交換彼此也能同意的方案,包括員工未來可以如何在公司發展,在商討的過程中,是嘗試去影響選擇,是一個自由的,尊重個人的權利過程。而如果老闆選擇使用禁錮、阻攔等手法,除了是犯法外,這樣也是違背自由,不尊重個人擁有的權利。
我看見佔領中環人士的手法,是真心真意的呼籲,不是一時衝動的起事,正正是一個感召,故此在不同的商討日中,佔中的發起是運用討論的方式,去交換意見,交流看法,以及有關的理念,讓大家了解什麼是佔中,也了解社會不同群體的看法,從而希望支持的人能夠因為同意行動而進行參與。
佔中不是盲目高呼口號抗爭,而是希望參加者由心出發,在了解自己權利如何重要之後,能夠挺身而出進行爭取。今日參加佔領中環,是一個選擇去擴大每個人的自由,可以選取一個大家認同的政府,並爭取權利被確立在法例之中。因為這些人士明白一旦沒有普選,社會的撕裂與分化將不斷擴大,而社會在不可以選擇之下,憤怒勢必會加據,沒有人希望社會走向暴力,走向撕裂,佔領中環是一個方法去及早阻止事情的惡化,向政府明確表達社會的期望。
香港人,我們的自由在我們沒有為意時,被一步一步偷走了。昨天是看電視的權利,明天又會是什麼?如果我們今天不站起來,以為會有其他人幫自己「佔中」,那麼明天當運動因人數不足而失敗時,在自由將失去之時,請不要懊悔自己今天沒有「選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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