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視之為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並以高錕發明光纖,促成互聯網的成功為例,為世界帶來無限商機。但 政府忽略了一個重要因素:高科技研發需要大量且集中的投資,特別是在實驗室方面, 例如美國每年投放3% GDP於國家實驗室,發展科研。反觀香港,全年研發開支只有約150億,為美國的13%(0.4%/3%=.13) , 概況見上圖:
香港政府在科技上的投資, 端靠創新及科技基金。財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撥款5 0億元以成立創新及科技基金,其開支如下:
基金的每年開支只有七至八億,為GDP 的.03%(8/22,000=.03%)。若以收入/開支值來估算其收益,只有約一成(71/882=0.08)。
現在,政府準備加碼3千萬,說可以為香港帶來商機。若能成功,將會是一項世界奇蹟。
且讓我們檢視香港近年的科研成果吧。
預算案下的『總 目 155 - 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 』之下有六個綱領。其綱領( 1 ) 為支援研究及發展。
政府在二零零六年四月成立 5 所研發中心,以推動和協調下述 5 個重點範疇內的研發工作: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 、 紡織及成衣 、 汽車零部件 、 物流及供 應鏈管理應用技術和資訊及通訊技術 。
政府表示研發中心近年在這方面已漸取得一些成果,成功例子包括:
(i) 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的「電子關鎖應用技術」。
(ii)應科院批出特許授權予 2 家公司。其中一家推出了第一個商用 TD-LTE 小蜂窩基站參考設計。
由此看到,政府的科技投資的方法所獲得的成果,轉商品化的能力很弱,完全過時和不合實際。
再如綱領(2) 的 鼓勵大學與產業合作
梁國雄提問:
請告知:在 2013-14 年度,在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下獲撥款和受監察的各項目(58 項)的項目名稱、大學、合作產業、所批資助額和估計的研究成果商品產值?
答覆:
研究成果商品化的過程一般需要在項目完成後才開始,而且需時。由於上述的項目仍在進行中,一般來說商品化工作仍未開始。同時,現時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下資助的項目所產生的知識產權,由參與公司全數擁有,並由公司進行商品化,因此我們沒有詳細資料及統計數字。
答案清楚,這是另類福利, 研究成果無法商品化。其中一個計劃為廠校合作研究計劃。該計劃資助本地公司聘請在本港大學攻讀高等學位的研究生,協助進行專利的研究發展工作;研究生每月最多可獲創新及科技基金提供7,500元補助金,為期不可超過兩年。然而,再培訓計劃的全日資助,最高資助額也有4,000元。
可見政府只是巧立名目設辦創新及科技局, 可是卻苦了那班議員,因為他們連創新和創意也分不清。
最後,容我引述一位美國科學家對香港發展高科技的看法:
Obviously, I don't know enough to say yes or no. As a scientist, of course I will say yes. But realistically HK may not have the research environment for a broad spectrum of advanced technology. Maybe investing on a few specific areas would make more sense, i.e. more applied research because there is a lack of interest in basic science in HK in general. Moreover, HK already has 7 universities competing for research funding. Honestly it takes a country for this kind to work. China is more appropriate to invest more but unfortunately, China does not have the infrastructure and the atmosphere for honest scientific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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