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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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分享」
Jun 10th 2014, 09:13, by 寫好中文

狗屁中文,層出不窮。繼「討厭」後,我要「分享」另一中文重症。

病症也可以分享嗎?當然!現代中文,發前人之所未發,無病不可分,無症不可享。在內地的醫療網站,我就讀到以下文句:

「糖尿病案例分享」
「憂鬱症患者歷程分享」
「精彩病例,共同分享。」

下至糖尿糖,上至憂鬱症,都是精彩病例,該當共同分享。可供分享之物,不只病症。隨便搜一搜網上新聞網,就發現到更多奇珍異寶:

「某某藝人分享母親悲慘遭遇」
「女騎師分享受訓辛酸史」
「在現場大方分享他們失戀的經歷」
「女股民炒股破產兩次的經歷分享」
「來賓親身體驗恐怖的環境,及分享自身的撞鬼經驗」

今人樂觀,不論染病、失戀、破產、撞鬼,皆可享之。享之不止,更要分人。我無大禍可供分人,只舉出了一個語病,算是相當吝嗇了,還望各位盡情享受。

今人都曉得享福、享樂、享譽,從來不會「享禍」、「享苦」、「享譭」。說人懂得享受,指他擅於搜羅美好事物,通其賞玩之法,即廣東話的「真識嘆」。分享,就是將美好事物分與他人,共同享受而已。今人不考究字義,卻將三災八難都一併分享了,豈不貽笑大方?

今人之所以屢犯此誤,乃受劣譯影響。國人為翻譯英文「share」,多用「分享」。可是洋人將「share」一字用得闊,不是單單「分享」就能涵蓋得全。「Two Americans will share this year's Nobel Prize for Medicine.」譯作「兩美國人將分享今年的諾貝爾醫學獎。」,可。得獎是喜事,兩人共得,可以享之。「May you share some tips to keep fit?」譯作「可以分享一下健身心得嗎?」,亦可。健身心得,聽了受用,可以享之。但洋人所「share」之物,並非全屬美好。將不快的經歷和感受講與他人聽,亦用「share」。「She shared her feeling of being depressed to the media.」罹患憂鬱,顯然並不好受。「Two Jews shared their experiences in the concentration camp.」猶太人向大家訴說在集中營的經歷,你認為他當時享受其中嗎?但冒失的譯者,往往就譯成「她向媒體分享患憂鬱病的感受。」「兩名猶太人分享他們在集中營的經歷。」不忍卒睹。

即使所「share」的是開心事,也不是所有開心事都可分享的。講明分享,就是要分出去,將美好的事物分給他人。但並非任何美好事物都可分給他人享用。《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項羽本紀》:「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羮。」《史記.李廣列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衣食、肉羮、賞賜,都是可分給他人之物。現代中文,但凡喜樂,都急不及待要分人,卻不知所分何物。「某某在微博連發三張美麗婚照並分享新婚感受。」又不是我結婚,即使我也結婚,我娶的又不是你老婆,我如何把你的新婚感受分過來享呢?「能與全世界的人分享我的成長歷程,這讓我感到非常興奮。」你進舉登科,出將入相,都是你的事。我又不是你,又怎樣把你的成長歷程分過來享呢?不如改成「詳述成長歷程」、「暢談新婚感受」。

比起「討厭」,誤用「分享」算是頗有名的中文病例。說其有名,因為發現的人多,談論中文語病的人多會提到,這是好事。無奈此病依然頑固,罹患者眾。故當不厭其煩,一書再書。

更多文章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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