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近日罕有地化身成社交媒體高手,高調發佈新界東北「常人包」,甚至配上當時得令的資訊解說圖(infographics),逐點回應民間新界東北「懶人包」的批評,可概括稱為「懶人包vs常人包」的大辯論。所謂真理是愈辯愈明的,發展局願意放下身段直接對陣,不得不說是官方文宣策略的一大進步;但可惜的是,發展局所提出的理據,卻仍然遠遠未能解除公眾的疑團。
公屋用地不足40公頃
例如爭議焦點之一的房屋用地比例。首先,只要仔細分析城規會去年十二月公布的、最新修訂的「古洞北及粉嶺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便會發現古洞北的私營房屋用地約有42公頃,公營房屋用地約有25公頃;粉嶺北私營房屋用地約有16公頃,公營房屋用地則約有12公頃。兩區相加公屋用地皆不過40公頃,而並非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供文件所列的47.6公頃。無論如何,公營房屋均不可能佔房屋用地超過四成,而並非常人包大而化之、不盡不實的:「以佔地比例而言,兩者比例約一半半」。
其次,古洞北及粉嶺北公營房屋用地,既然加起來也不足40公頃,佔整個新界東北614公頃不到7%,也就是不爭的事實,發展局對此根本欲辯無言。而引伸出來的問題便在於:「提供社區設施、交通基建、休憩空間、綠化用地、商業設施(提供就業機會)」,到底仍需多少額外土地?正如筆者早就曾經強調:2011年底政府推出的《優化土地供應策略》諮詢,已清楚指出未來新發展區每開發1公頃的住宅用地,即需要同時開發1.3公頃的社區配套設施。當然這只是全港整體的平均數,例如根據規劃署網頁上的資料,沙田新市鎮「已敷設公用設施的土地總面積」約為1900公頃,房屋用地則約為800公頃;大埔新市鎮的總面積約為1200公頃,房屋用地則約為500公頃。不同地區有所差異自是可以理解,但總不至於像新界東北般差別高達十數倍。
就業職位存水份
至於所謂提供區內就業機會的商業設施,就更值得仔細玩味。事緣2011年底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曾經說過:「香港不能再有另一個天水圍。」這一方面意味日後的新發展區,不應再存在公營房屋(主要指出租公屋)比例過高的情況;另一方面,更意味區內亦應有足夠的就業和消費空間,讓居民能達至一定的自給自足和不假外求。這作為一項規劃原則,自然應大力加以支持,但問題卻在於新界東北規劃中的商業設施,到底具體用途是什麼?現時天水圍人口已達30萬,但區內就業職位卻不到兩萬個;未來新界東北人口預計有17萬,卻號稱能提供3.7萬個就業機會。但觀乎新界東北的主要商業用地,實際上便只有古洞北南側約12公頃的「商業及科研園」,用以發展「香港優勢產業,例如創新及高科技產業,以及文化和創意產業」。
如此便帶出一個相當有趣的問題:首先,未來古洞南「商業及科研園」的面積,只及現時白石角香港科技園(22公頃)約一半;但即使科技園的第三期落成後,區內就業人數亦僅逾一萬人而已;由此推算「商業及科研園」所能提供的職位,亦絕對不可能超過8000個。然則,新界東北餘下多達三萬個就業職位,到底又是從何推算出來的?所謂通過「商業設施提供區內就業機會」,又是否在相當程度上言過其實?
產業用地或成數碼港翻版
其次,政府通過所謂撥地推動產業政策,其實早有大量前車可鑑。例如創新及高科技產業除科技園以外,還有惡名遠播的數碼港;文化創意產業則有怨聲載道的活化工廈計劃,最終還不是變成地產項目,又或就是益了業主和發展商?事實上,無論從曾蔭權以至梁振英年代,優勢產業均只是徒具虛名的門面工夫;一面倒地強調中港經濟融合的機遇,不再強調本土獨特的產業優勢,才是動真章的政策大趨勢所在。如此11 公頃的「商業及科研園」,到底又會向那些財團或地產商傾斜?對未來區內居民還能帶來多少卑益?這些實在均極需拭目以待。
事實上,正是由於新界東北規劃之中,注入了大量非房屋用途的所謂「配套設施」,但規劃用途卻顯得不倫不類,不盡不實,因此過往才會衍生出不少陰謀論,例如新發展區將變成「富豪雙非城」、「自由行的橋頭堡」、「深圳的後花園」, 諸於此類。若單從規劃邏輯上看來,實在很難想像這碩大的六百多公頃用地,只有一丁點的土地用作解決港人房屋需要,怎能配冠以「香港人的新市鎮」的稱號。或許這稱號本來早就超乎了常人的想像,而畢竟所謂的常人包,最終亦只是一個愚人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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