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前民主黨區議員、曾申請副局長職位的馮煒光創辦的靈思公共關係亞洲有限公司中標,負責籌辦是次藝發局選舉,在選舉論壇當日更擔任主持。
(獨媒特約報導)藝發局選舉已進入最後衝剌階段,選舉將於10月6至7日舉行,獨立媒體(香港)則將於本星期六9月28日舉行選舉論壇。藝術發展局乃法定機構之一,亦是少數有登記選民制度及有民選委員的法定機構。然而民政局將整個選舉過程外判予公關公司,選民登記混亂、選舉宣傳不足,更引起「種票」疑雲,最荒謬的是選民竟然可以選擇不提供聯絡方法予候選人,變相令候選人不能接觸選民,選舉過程難言公正。
選民可以「被登記」
藝發局選舉今屆擴大選民基礎,然而在登記選民的程序中卻有嚴重漏洞。要登記成為藝發局選舉選民,可以個人自行登記或透過團體登記。問題在於團體登記選民的程序,團體只要符合局方的資格便可以參與藝發局選舉,這些團體的個人會員只要在選舉前入會超過一年,便可以登記成為藝發局選民。團體假如有心「種票」,只須於選舉前一年大量招收會員便可,簡單方便。藝發局選舉今屆選民約八千多人,而上屆選舉最低票的當選者只有260票,最高亦不過1,141票,只要有數百甚至數十票已可左右大局。
團體登記會員方面,整個程序疑是求行政方便,採用「信任」團體的程序。團體只要有齊會員的個人資料,便可以將名字登記成為選民,該表格並無要求申請人簽署作實,換言之團體會員隨時「被登記」為選民而不自知。
更荒謬的是,以團體會員身份登記選民可以選擇不向候選人提供聯絡資料,換言之候選人完全無法主動接觸這些選民。假如有選民真的「被登記」而又剔選了不提供聯絡資料,這些選民可能到選舉當日被送到現場完成投票後也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相反假如不經團體,以個人身份申請登記成為選民的表格,卻又沒有不提供聯絡資料予候選人的一欄。
記者就此向民政局查詢,局方回覆指「團體為其會員或僱員申請登記為選民時,必須確定他們同意經由該團體提出申請,有關團體的獲授權代表更須在選民登記申請表上就此作出聲明。每位成功登記的選民會直接收到提名活動代理的通知。」至於如何監管選民名單會否有人「被選民」或「種票」,局方則回覆指「提名活動代理會根據透過團體申請選民登記的總人數,隨機抽樣檢查其中百分之八的團體會員的資料,並要求被隨機抽中的團體提交證明,例如個別會員登記成為會員時的申請表或相關記錄等,以證明其申報的會員已加入該團體滿一年。」至於為何選民可以不提供聯絡方法予候選人,民政局則回覆指「是要在尊重選民對披露其個人資料的意願,以及協助候選人向選民宣傳政綱兩者的需要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在九月初的選舉論壇上,台下便有人提出質疑,指分別派出3人及1人出選的香港標準舞總會有限公司及八和會館,分別登記700多個及900多個選民,當中卻只有個位數字的人提供聯絡方法。這當然不能證明兩會「種票」,然而容許選民不提供聯絡資料予候選人,實在令選舉的公正性嚴重受損。
外判選舉 民政局:人手不足
負責藝發局選舉的民政局,最近數屆均將整個選舉的工作外判。藝發局雖然只是法定機構,但始終有一定的公權力,選民登記亦涉及大量個人資料。記者就外判是否恰當向局方查詢,民政局回覆指「每三年舉辦一次的提名活動由開展至結束,每次為期半年以上,涉及大量工作,包括活動宣傳、處理選民登記及參選申請、安排候選人論壇、執行投票活動等。這些工作難以由本局現有人手吸納。」不過局方並無說明究竟需要多少額外的工作。
現時主要擁有民意代表機構的選舉,均屬選舉管理委員會監管,選舉事務處負責組織選舉,包括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區議會及村代表選舉。
至於整個選舉的招標過程,民政局則回覆指是「按政府的既定採購程序進行招標工作」,期間發信邀請數十間公關公司投標,最終接獲兩間公司申請。不過民政局並無回應如何挑選中標者,只表示局方會「考慮其建議書內容、相關經驗及入標價,以決定委聘那一間公司作提名活動代理。」翻查記錄,至少自2004年一屆起,一連四屆中標者均是前民主黨區議員、曾申請副局長職位的馮煒光創辦的靈思公共關係亞洲有限公司中標。
不過民政局對於關鍵的標書詳情問題則並無回答,市民對藝發局選舉的認知度低,有合資格的選民從未聽說相關的選舉,選舉期間的宣傳亦不足夠。市民無從得知究竟是民政局的標書要求過低,還是負責的公司操作不佳,令選舉氣氛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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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場藝術
「官方論壇唔夠喉?依家俾你問過夠!」——藝發局選舉民間論壇活動詳情:
日期: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兩時至五時
場地:香港兆基創意書院多媒體劇場(九龍聯合道135號延文禮士道交界)
面書活動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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