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 (26/10) 與多位朋友,到公民廣場探望留守廣場的港視員工,對他們的堅持,心中由衷敬佩。
近距離了解他們的想法,其實只有一個簡單及卑微要求,希望堅持到11月6日,立法會能通過用特權法,迫令政府交出文件,解釋不發牌給港視原因。訴求單純,一片赤子之心,令人動容。
我給他們的分析,這目標是絕不可能達到,原因如下:
1. 建制派議員估計已經收到「order」,觀乎自由黨田北俊及「獨立議員」謝偉俊,於11月25日內會的「出爾反爾及再反爾」表現,否决內會動議,11月6日大會的投票結果,答案已清楚寫在牆上。
退一萬步來講,假若用特權法要求交出的文件不斷被閹割,就算到時可如願通過,已經毫無殺傷力,對找尋真相已沒有幫助,反而可幫助特區政府,在短時間內減壓,讓事件平息。
2. 特區政府頂住全港市民壓力,仍堅持不公開原因,道理是清楚不過,「真正原因是不能公開」。若非如此,政府可以馬上將事實理據,清楚列明,用以證明特區政府是依法辦事,這樣的做法,特區政府不單壓力全消,連帶公信力及民望,可以即時反彈;另外對明年可能會發生的「佔中」行動,起了一個迎頭痛擊作用,幫助北京政府,消除心中最大的夢魘,立下戰功。有這麽大的便宜,梁振英為何不去撿?此人過去一年多,只要任何時間發現有什麼「似樣」的政績〈其實很罕有〉,馬上「臉不紅,耳不赤」,第一時間跳出來,將功績往自已身上堆。為何今次一反常態?答案只有一個,不發牌是「政治原因 」,不能講。
從梁振英於上週二行會開會前20分鐘的解釋,連續「3次」講:「不發牌給港視是沒有政治考慮」。世間事情是多麽的巧合,聖經馬太福音記載,耶穌預言,彼得在鷄啼前會有「3次」不認主。另外大家從小到大熟悉的「狼來了」故事,牧羊的小孩,當他第「3次」講「狼來了」時,已經沒有人再相信。從這兩則故事,巧合地應驗,謊言及背叛主的人,才需要重複說「3次」。
留守的港視員工,亦很明白這道理及在11月6日立法會投票結果;但他們不甘心一場波瀾壯濶,獲得數以十萬計香港市民支持的運動,在上週五晚會完結後,便無聲消失。他們希望保存一點火種,提醒市民事情還沒有完結。
他們較為擔心留守會捲上政治層面,但事實仿如在上周日公民廣場集會,有講者在台上聲嘶力竭地呼喊「你唔攪政治,但政治喺會嚟攪你」。
今天港視的不發牌事件,除了員工夢境破碎,喪失工作機會,成為第一苦主,香港市民何嘗不是第二苦主,「被喪失」選擇電視台機會,及「被破壞」香港核心價值;特區政府決策可以不按程序公義,這樣的香港,還能走下去嗎?
港視員工是害怕背負香港市民對公義訴求的沉重包袱,這點我當然很諒解;但我想坦白告知他們,從決定繼續留守公民廣場這一刻開始,歷史已賦予他們不能推卸的責任。
這是一場香港從來未遇過的運動,在這麽短時間內,觸動民心,市民無論過往是否親政府,同樣氣憤莫明,不解為何卑微的電視台選擇權,都能被特區政府無理剝奪?
由於事件已牽涉全港市民對「公義」的怒哮,留守員工作為第一苦主,應運用這特殊身份及其擁有的「道德感召力」,公開呼籲各方民間組織及政治團體,共同籌組「關注大聯盟」,訴求不應局限於「尋求真相」,更應迫令特區政府,重新檢討電視發牌申請,要求在一定的時間內「撥亂反正」,依從民意,發牌給香港電視。
希望透過組織力量,在往後的每星期五或六晚上,號召市民回到公民廣場集會,由於是每週一次,組織者及市民有喘息機會,不會疲於奔命,無以為繼。但這種每周持續的集會,能夠帶出來之能量是無窮的。當權者絕對害怕,不能容忍這團火,燒到明年,跟另一團更大的「佔中之火」結合。
我很有信心,如能持續每周有一晚的大形集會,當權者必定「跪低」,「復牌」之路,將不會太遙遠。
「一念之仁」 或「一念之差」,將會决定這場運動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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