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7日,是本年度藝發局範疇代表推選的最後投票日。經過多次官民論壇、媒體訪問,加上種種主觀客觀因素,是次選舉成為歷屆最矚目的一次。由於候選人必須由所屬範疇的提名者支持出選,大部分政綱難免要「以強調界別利益」為「指定動作」。只有少數候選人,既由自己立足之地出發,又具關顧文化界發展的整體視野。其實委員當選後,便躋身最高領導層,必須以宏觀視野為藝發局出謀獻策。因此之故,候選人往往將「為其他界別發聲」定義為「向政府爭取更多資源」,明顯是一種倒錯。事實上,藝術文化界現正面對的核心問題,並不在於餅有多大,實情是再大的餅也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有關討論近日已見於媒體,此處不贅。
由1995年加強民選成分,藝術發展局的推選活動至今共舉行了8次。外間一直有聲音指摘部份委員坐擁鐵票,仗着政府並無對民選代表連任次數設上限,屆屆冧莊,尸位素餐。最經典的例子,莫如2012年10月,在民辦的「圓桌討論:有關香港參與威尼斯雙年展的黑箱作業」中,身為事件關鍵人物的視藝民選代表李錦賢竟然缺席!M+李立偉孤身應戰下,逼得說出「這代表(李錦賢)是你們票選出來的!」
的確如此,2010年的藝發局選舉7000多名選民中,只有不足2000人投票,李錦賢的所得票數為649,是界別之冠。在選民基礎狹窄、團體登記的選民身份成疑、選舉宣傳不足及業界後知後覺的情況下,深諳遊戲規則者要把弄選舉結果實非難事。業界甚至不能以選票控訴這位已連任將近十年的「範疇代表」,成為雙重苦主!
2013年的情況更荒謬,本屆藝發局選舉,有一些既完美又標準的團體,積極鑽營,利用選民登記的漏洞,疑似合法種票、創造幽靈選民、力保自己組織所支持的三位候選人順利入局。有關報道一出,選民譁然──事件暴露了團體選民的登記門檻既低,藝術專業的成份又未能得到保障──然藝發局卿本佳人,緣何至此?從病癥上溯病源,一切源於政府冷待藝發局。
首先,政府旗下的民政局將選舉工作外判予公關公司,權宜行事,致使選舉本身不受「公權力」制約。市民選民無從稽查選舉經費、傳媒報道亦無公平性考量。大家各顯神通,但求神仙過海。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黃俊邦上月的《藝發局選舉公關公司代勞 候選人竟無法接觸選民》一文,指出民政局外判選舉的原因,乃人手不足。然而,一旦牽涉到「公權力」能否監察選舉公平性的大原則,政府怎單憑一句「人手不足」,便理直氣壯「將個波拋出去」,不聞不問?
舉例說,除以個人資格登記的選民外,合乎資格的團體只要掌握了會員的個人資料,會員即可在不必親身簽署的情況下「被登記」。表格上更可選擇是否向候選人披露聯絡資料,即有「被隱形」之慮。此等荒誕情節在今年選舉中層出不窮,直接影響範疇代表的公信力。
據悉,推選活動從2004年至今皆由靈思公關公司負責,然而,大多數選民對選舉仍是一知半解,「宣傳不足」已成每屆的批評慣語。民政局實應認真考慮如何取代現行方法,譬如在政府內安排人手,專責選舉,以化解大眾對推選活動之疑慮,並提升其專業性。
要改善選舉,亦應由其根本的選民結構著手。了解選民結構,實應對選民——乃至進行整個文化人口進行普查。為何參與業餘羽扇舞興趣班的市民有票,但資深的音樂從業員周博賢的製作公司卻被拒諸門外?這除了是機制的天殘地缺,也是藝術發展局對職責本位及使命「是是旦旦」所種下的果子。
透過普查,局方摸清香港的文化肌理,才能知道政府資源哪裡重叠、各類型藝團所面對的困境、藝術教育哪裡不足、藝術人口的分布與及公民文化權利是否被照顧到,繼而譜出發展藍圖,制定有根有據的文化政策。藝術發展局委員會既是雲集各個範疇代表的權力核心,就特別應該帶頭進行全面、專業而有深刻分析的調查。更重要的是,深入認清藝術民情,一洗頹風。
藝發局久坐冷宮,絕非一日之寒。從本年在立法會被匆匆通過的《2013年香港藝術發展局(修訂)條例草案》可見,原來自1997年至今藝發局選舉的「個人票」及「一人十票」的「行政安排」都是非法的!而多年來,政府、民政局以至市民大眾對藝發局的忽視,實在令人不忍卒睹。
藝術發展的困局,到底如何改變?綜觀各式文件,委員「上書」至民政局後,每每還待發落,能直接與民政局對質的只有立法會議員。一名以沙畫藝術為專業的藝發局選民的賭氣話一語中的──「我還是等普選吧!」──不過在得到普選前的窮山惡水中,身為前線的藝術工作者,實有責任憑良心投票,涓滴成流,藉更高的投票率告知政府「我好關心藝發局!」,同時也要向種票者說不!
作者為文化政策研究人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3年10月7日
本欄逢週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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