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聯前天發出聲明提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和提委會三者缺一不可的方案,是為所謂的「三軌制」。民主黨在那邊廂又立刻反駁說「非缺一不可」,跟普選聯唱反調。到底缺一不可還是可缺其一,這個「一」,除了公民提名之外沒有其他,而選不選擇它的原因亦不會超越政黨間的利益盤算。
先說「三軌制」,它是以三種途徑,三種方法-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提委會提名-各自提名特首後選人。我們可以這樣考慮,假如我們要設計一套公平而簡單的選舉方法,我們會在三者之間選哪一個?提委會不用考慮,因爲它是一個由一千多人組成的圍内小圈子,由親中勢力所控制,這個方法推舉出來的候選人並不會跟梁振英、唐英年之流有多大分別。 政黨提名也不用考慮,因爲它容許大政黨直接推舉候選人而新興和較少的政黨並沒有足夠的力量與之抗衡,候選人提名權將會由大政黨控制,他人難以躋身其中,就跟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控制政壇一樣。
剩下的祇有公民提名,它讓候選人在選民間收集提名簽名,祇要提名數目要求不太高,多數候選人都能順利進入選舉程序(如果這點簽名都收集不到,就不應參加這場遊戲)。亦即是說,公民提名的選舉競爭將會非常激烈,候選人相對較多,沒有人能有效的估計結果。候選人需要用選舉策略、政綱、個人魅力去爭取選票,而不能再依賴經驗、資歷或身爲民主派的身份,變數可以很大。
如果將三者加起來又會產生什麽變化?如果是最寬容的解讀「三軌制」,視提委會爲一個純粹的確認機制,那候選人將會分成兩批,公民提名產生的和政黨提名產生的。因爲推舉機制不同,他們的選舉策略亦會不一樣。公民提名派將會在這個制度中佔有優勢,因爲他們可以宣稱自己是通過公衆推舉的,有足夠的支持度,而政黨提名的是由少數人在内部推選,沒有經過公衆的支持和收集簽名的最起碼考驗。另外,公民提名的整個選舉過程也相對的更爲昂貴,因爲候選人在參選前已經要接觸選民,或需要較多經費,要考驗候選人的籌款能力,這能力也間接的反映公衆支持,而政黨提名的祇需要依賴黨中支持。這將會成爲公民提名派的攻擊點,說出兩者之間的不公平,公民提名派需要更用心策劃,因此更值得支持。如果政黨提名派希望彌補這個劣勢,去提早接觸選民爭取支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轉做公民提名派。因此,這個「三軌制」中,其餘兩軌其實是多餘的,中看不中用,所以「不可或缺」的這個説法大有問題。
普選聯提出這個「多餘的兩軌」方案,原因不外乎是:1)盡可能消除聯盟中的分歧,兼容各黨派的方案和利益,所以保留政黨提名;2)依然寄望能跟中央談判,所以保留提委會;3)公衆焦點開始往公民提名集中,所以要加入這項元素。對普選聯來説,這應該是它向各個政黨所開出的折衷方案,盡可能讓它們取得共識,但問題是,三個提名機制的矛盾依然會存在,都影響其他人的利益,所以整個方案都是中看不重用。
先說上述的第2點,如果普選聯依然寄望跟中央談判,這個方案根本不能讓中央接受,因爲除了你提出的選舉方法能夠完全保證它對香港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和任命,因此沒有任何民主性可言,任何偏離於此的它都不會接受。也就是說,眼前祇有兩個選擇,一就是接受香港的「普選」不會是民主選舉,另一就是放棄跟中央談判的寄望,要民主選舉就要進行政治角力,並不再需要考慮中央會接受什麽,而要提出最公平合理的提案。我不知道普選聯能不能夠看到這個他們不願意看到的事實,但這是事實,看不到就會導致他們作出錯誤的決定。
至於民主黨,它堅持政黨提名,或換他們的方法說,就是認爲公民提名並非必要,所以他們不會「盡力」支持,少了它並不可惜,亦即是不支持。箇中原因祇有一個,就是公民提名會打破他們的如意算盤。整個政黨提名的演化,是從李柱銘發表「入閘方案」開始,然後變成民主黨的最理想方案,劉慧卿也向梁愛詩刺探過這方案的可行性,梁愛詩當時說「可以考慮」。他們認爲,如果「泛民」(對民主黨來説「泛民」就是民主黨)能夠入閘成爲候選人,在選舉一天必然會勝出,因爲「香港人一定會選泛民」。
與此同時,他們也認爲,如果太多「泛民」候選人,他們將會分薄選票,容易讓「建制」勝出,所以他們祇能有一位候選人,也因此必須在「泛民」内部推選。而推選過程,不外乎是根據政黨在議會中的席位而定,因爲席位多就代表他們受選民支持最多。民主黨在立法會擁有6席,尤其是加上區議會,再和其他政黨結盟,它將會是「泛民」中的最大政黨。假如政黨提名的「泛民」候選人祇有一個,民主黨人要獲得參選資格就有如探囊取物。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例如公衆反應和公平選舉,我是民主黨也會堅持政黨提名。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這個分析太過片面,或不清楚民主黨的出發點,對它不公平;又有些人認爲民主黨不支持公民提名,是因爲它認爲可以跟中央談出什麽結果。這兩種説法都是不瞭解人性。先說後者,上面已經說過,不見得中央可以接受政黨提名。再者,如果不是反對公民提名,真的是想談出結果,他們根本不用站出來反駁普選聯。他們大可以公開贊同公民提名,但同時在背後跟中央談政黨提名。這樣子他們的談判才會更有效,與普選聯維持表面上的同一陣綫就能顯示更大的力量,看起來會有更多籌碼;有了這個籌碼,進行談判的時候就可以提出「可信的威脅」,說如果不接受政黨提名,它將更難控制「三軌制」的結果。如果心裏是有這想法,決策就是自己亦接受公民提名,到中央不接受時再退而求其次。
故此,如果民主黨是想跟中央談判談出折衷方案,它不應公開跟普選聯唱反調,因爲這祇會減少談判時的籌碼,除非它是太蠢而認識不到這一點。除此之外,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它根本不願意接受公民提名,它是考慮到如果有公民提名在内,政黨提名再也不會對它有利;中央接受什麽已經是無關重要。也就是說,民主黨之所以做現在的選擇,是因爲在公民提名制或「三軌制」中,政黨提名再也製造不了它所預期的結果。對它來説,公民提名當然是可以缺少,最好是從來沒有人提。
根據自身的利益(不一定是實際的利益,更多時候是對利益的盼望)而作出選擇的,就是人性;政黨,尤其是大政黨,更會將它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除非有其他證據推翻以此爲假設而作出的推論,我認爲人性這個解釋最接近現實,也最能解釋決定的背後原因。如果民主黨認爲上面提出的是「誅心論」,誣衊了它的原意,它大可以改變立場,出來說它支持公民提名,說可缺的是政黨提名和提委會,或者是合理地説明公民提名的壞處,而不是躲在『全世界只有兩個地方有「公民提名」』 這個不能服人的藉口之後。不能合理地説服人,又要固持己見,原因除了盤算自身利益之外,另一解釋就是愚蠢。讀者願意接受哪一個解釋?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民主黨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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