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本盛
劉銳紹5月16日在《港報》發表評論,題為《北京最愛激進民主派》,其主要觀點指出,激進泛民繼續激進下去,可達到三大目的:
「一是讓激進民主派「打殘」溫和民主派,令泛民分裂得更快,免得北京多花腦筋去應付一個團結的泛民陣營;二是溫和民主派在激進民主派的衝擊下,也會意志消沉,難成氣候;三是激進民主派不斷表演他們的盲目衝動,將令市民感到討厭,進而更討厭政治,最終對政改問題失去興趣,不再關心,這對北京最有利。」
【 B隊標籤法】
這樣的分析採取的是一種二分法,而且是靜態的、平面的二分,可稱之為「B隊標籤法」,其操作原理是,某方把對其持異議者,說成為對手的B隊。例如,在立法會選舉中,反對民主黨的,便是民建聯B隊;反對中國政府的,便是反華勢力等等。
不能說這種「B隊標籤法」完全沒有解釋力,只是須小心分析,這其實不是必然,停在這種標籤亦不見得可以促進香港政治發展。
說「B隊標籤法」並非完全沒有解釋力,因為以往政治光譜裡主要是泛民對建制,若謂泛民中再分為激進和溫和,則溫和的確會被左右夾攻的。對建制而言,泛民分化固然是好事,至於北京政權會否為此暗中支援激進一派,則早成為政圈話題,劉銳紹的文章特別提到「在歷史上,北京也在不同的情況下支持過某些激進人士,或沒有曝光的激進搞手。」這話是借古喻今,抑或含沙射影,要有更多證據才可判斷。
更重要的是,把對方標籤為B隊了,並不見得己方的路線必然正確。這是很簡單的邏輯:非黑並不即白,因為還有很多其他顏色,起碼還有不同深淺的灰。
【過份理想,還是不肯背書不平等?】
把B隊標籤法應用至公民提名的問題上,其論述大抵是這樣的:把堅持公民提名者視為激進,而北京政權早就聲明拒絕公民提名,最終政改談不攏,2017年便沒有普選,沒有普選的責任便須由堅持公民提名的人來承擔,沒有普選也就沒有民主,對專制政權最為有利,因此,激進的堅持公民提名者便是北京最愛。
問題是,為甚麼北京政權拒絕公民提名?為甚麼估計各方最後會談不攏?真的是因為沒有見諸《基本法》而建制派和北京政權很講求法治呢,還是因為公民提名的制度難以容讓北京政權操控選舉?
反過來說,為甚麼堅持公民提名的朋友認為那已是退無可退的底線?是因為他們故意激進以致達到拉倒政改的目的,給北京助紂為虐呢,還是他們看到特首普選被北京政權操控有虧公義?是因為堅持公民提名的朋友理想主義沖昏了頭腦,還是不肯為不平等的制度背書?甚麼時候,堅持原則、擇善固執被視為激進,北京政權一表態就自動放棄竟等同溫和?為甚麼我們的政治分析竟然如此單薄?
【要硬踫的不是人民而是政權】
更重要的是,公民提名是目下所見能維護平等參與的方法,要反問和交代的不是為甚麼要堅持公民提名,而是為甚麼不?若按陳方安生5月10日接受訪問所說,「最終決定權不在我們手上,中央已經講得好清晰,不會接受『公民提名』,甚至公民推薦都不一定接受,既然如此,我們是否一定要硬碰呢?是否一定沒有『公民提名』,就會拉倒整個普選呢?」這種取態即使爭取到普選,那又是否符合平等參與的原則呢?不硬碰的確是不硬碰了,但平等嗎?
為甚麼只要求人民這方面不去硬碰,卻不去計較政權志在操控選舉,專制政權及其幫凶拒絕平等參與,其實就是早已選擇硬碰了,屈服於此,當然不必等如認同專制政權的橫蠻,甚麼「投共」「賣港」的言論不過是掉進「B隊標籤法」的窠臼,可是,那也不等如可以反指極力追求平等的朋友為激進,要為拉倒政改負責啊!
古往今來,有多少特權階級會自動放棄特權的呢?追求平等、公義必然會對既有制度有所衝擊而被視為激進,甘地如是,馬丁路德金如是,19世紀末爭取婦女平等投票權的美國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如是,甚至在塔利班眼中的馬拉拉也如是,台灣的野百合學運、太陽花學運也如是,今天堅持學界平等方案的學聯和學民思潮也如是。只是,歷史洪流,浩浩蕩蕩,公義面前,不必介懷,可惜的是,我們的政治分析,竟然沒有道出真正問題所在,而汲汲於甚麼激進不激進的標籤。
其實,北京最愛又何干?拉一派打一派的伎倆並不自今日始,必須細想的是,為甚麼專制政權和特權階級要拉的是這一派?為甚麼某些宣稱追求平等、公義的朋友沒有加入被指為理想的一派,讓其壯大,讓其理想得以實踐?這一段政制發展的歷史將會怎樣記載,是溫和或激進的標籤重要呢,還是追求或放棄平等、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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