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窮人口袋掏錢「合法」?公屋加租情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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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口袋掏錢「合法」?公屋加租情理不合!
Jul 15th 2014, 15:29, by 陳紹銘

(作者按︰本文載於2014年7月14日《信報》A19《窮人口袋掏錢「合法」? 公屋加租情理不合》)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7月4日根據《房屋條例》,將於今年9月起公屋全面加租10%,事件引起公屋居民及社會爭議,房委會以居民收入上升、房委會赤字為由而堅決加租,並反對寬免租金。居民卻反映百物騰貴,要求凍租;立法會亦通過議案,要求寬免一個月租金,並檢討公屋租金調整機制。筆者認為,在現時貧窮問題嚴重、通脹劇烈的情況下加租,無疑是漠視民情;而公屋凍租或租金寬免的財政負擔亦是有限,政府更應重視公屋藏富於民的社會功能。

《房屋條例》及收入調查的爭議

房委會的加租理據,主要根據2011年和2013 年的公屋住戶收入調查,在兩段期間各自抽選24000住戶,發現平均月入於兩年間由15473 元上升至18455 元,上升19.27%;而房委會根據2007 年修訂的《房屋條例》,在收入上升0.1%以上的情況時啟動加租,增加幅度為收入升幅或10%,兩者以較小者為準,因此決定加租10%,所加租金由28至387元不等,平均加租154元,繼2010 年加租4.68%、2012 年加租10%,至今次累積加租幅度已高達26.7%。

《房屋條例》於2007年修訂前設有「租金封頂」機制,在舊有條例中,於更改租金的釐定後,公屋整體租金與收入比例中位數不得超過10%,例如2003年第二季,有關水平已達14.2%,立法會議員曾要求房委會減租,可是房委會卻只以凍租方式處理。而「租金封頂」於2007 年修訂為「加租封頂」機制,當年反對聲音甚大,可惜立法會以28票贊成對23票反對,在建制派護航下獲得通過,令現時公屋居民失卻「租金不超過收入10%」的保障。

此外,房委會表示,在今次加租後,租金佔收入比例為9.18%,似乎比10%為低。不過,我們必須留意,房委會的抽樣調查是剔除所謂「非代表性租戶」,以2013年為例,房委會剔除728個「富戶」、466個「其他高收入的非一般收入租戶」、5000個「綜援戶」,他們分佔3.1%、2.0%、21.3%;明顯地,有關調查剔除較大比例的低收入住戶,令調查結果的收入比整體為高,因此其租金佔收入比例才會低於10%。

收入升開支增無法藏富於民

事實上,2007年《房屋條例》的修訂,無疑是抹煞公屋作為藏富於民的功用。過去數十年,公共房屋在香港擔當的扶貧功能和角色,相信無人否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近年也多番對外聲稱,大部分房委會成員及官員當年也在公屋長大;房委會的理念,也是「協助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入住能力可以負擔的居所」,可是《房屋條例》的修訂,竟然刪去「租金封頂」的條文,而今天的加租邏輯卻是「住戶收入增加,租金便應增加」。

不過,為何「收入上升,就要增加租金開支」?那還有多少空間可讓基層藉儲蓄而得以脫貧?

近年基層的收入的確有所增加,但近年同樣加風四起,電費加、港鐵加、九巴加……,政府同樣以「機制」為名縱容加價,令百物騰貴,反映開支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由2010 的100.7 升至2013年115.1,升幅達14.3%。至於針對基層開支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部分項目的升幅更令人側目,例如鹹水魚於四年內升幅超過四成、鮮果超過三成、牛肉更是六成(詳見【表1】),這些基層生活之苦,房委會並沒有考慮。

表1︰2010至2013年各類消息物價指數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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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貧窮問題嚴重已不是新聞,根據政府的《2012 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以入息中位數50%作為貧窮線,全港有54 萬個貧窮戶,即131 萬人活於貧窮線之下,當中53.5% 居於公共租住房屋,即近29萬戶(約72萬人),這些住戶收入低微,房委會是次加租將令這72萬窮人的生活百上加斤。而且,單以收入量度貧窮,是忽略基層開支增加的角度;家庭收入高於貧窮線,並不代表他們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樂施會今年6月公布「基本生活開支與貧窮線研究」,計算購買均衡營養食物的開支作為基本生活的指標,發現「基本生活開支線」高於政府訂立的貧窮線,尤以1人住戶為甚,成人的基本生活線為7344 元,貧窮線則為3800 元,相差93.3%。即是政府以收入計算的貧窮線,是低估香港的貧窮情況,亦即是次加租所影響的實際人數,比72萬窮人更多。

富人在窮人口袋掏錢

有說加租金額有限,一個月不過是28至387元。的確,對中產而言,只是少吃一頓晚飯而已,但是對不少基層家庭而言,加租可說是壓倒駱駝的一根稻草,更或不止一根,而是一束,令他們的生活壓力接近爆煲。

事實上,房委會表示2014 至15 年度的財政赤字預算為17 億元,上調租金10% 後則減至9 億元,若提供一個月租金寬免則為21億元,即加租收入約為8億元,提供租金寬免則約為12億元;以億計的金額,對一個家庭而言當然是天文數字,但現時房委會擁有600多億元財政儲備,即使保守預算,到2017至18年亦有近300億元儲備。

房委會多番強調每年興建公屋的開支約為200 億元,卻未有指出加租收入只佔現時房委會儲蓄大約1%。此外,現時房屋開支只佔政府經常開支0.1%,即使未來房委會興建公屋時面對財政困難,於必要時,政府也可增加房屋開支提供協助。

租援失效盡快檢討

雖然房委會表示有需要的住戶可以申請租金援助計劃,但申請租援的行政手續複雜,而且申領資格嚴苛,以一般非長者戶為例,入息須低於輪候冊入息限額的50%,方能申請減租50%(詳見【表2】);但如果入息如此低微,住戶已合資格申請低收入綜援以解決生活困難,以2012 年為例,一個三人家庭,入息須低於8530 元才能申請減租50%(詳見【表3】);根據扶貧委員會2013 年1 月的文件指出,入息低於9488 元便可申領低收入綜援。難怪現時只有1.21 萬戶接受租援,佔公屋戶不足2%,房委會實在有必要盡快檢討,援助基層住戶,以解他們燃眉之急。

房委會今次雖然合法地根據《房屋條例》決議加租,但加租無疑是加劇香港的貧窮問題,而且漠視基層生活處境,在擁有龐大儲備時,仍然堅持加租更拒絕提供租金寬免,實在是不合情,也不合理。房委會理應撤銷加租決議,並檢討租金機制,即使加租,亦應提供租金寬免,以合民情。

表2︰公屋租金援助計劃資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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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公屋租金援助計劃與低收入綜援收入限額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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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作者提供主題圖片)

陳紹銘
影子長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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