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底線方案」之恐怖

 
Manage your social media

Best social media tool for image publishing to Facebook and Twitter. Look amazing and delight your followers. Get 40% off when you sign up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底線方案」之恐怖
Sep 17th 2013, 14:05, by 林兆彬

今年4月,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提出了他對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底線方案」,內容是沿用現時的1,200人選舉委員會作為提名委員會,並把提名人數最多的5位作為候選人,以換取泛民入閘,但其後他極速收回這個方案。最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重提此方案並列入其建議之一,而上星期《信報》專訪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她認為坊間可重新討論李柱銘的建議。

難以確保泛民入閘

儘管真普選方案可以有很多種,但筆者實在不能夠接受這個「底線方案」,先不談原則,只談實際操作的問題,究竟泛民候選人能否入到閘呢?現時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聲稱是「代表」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其中300人來自工商金融界,300人來自專業界,300人來自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餘下的300人則來自立法會、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區議會以及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

參考2012年特首選舉,代表泛民出選的何俊仁只有188個提名。底線方案提出把提名人數最多的5位作為候選人,如果中共不想讓泛民候選入閘的話,就要將泛民候選人的提名人數排第6名。要達到這個目的,中共可以支持5個建制派候選人參選,並發動中聯辦機器在背後配票,讓每個建制派候選人平均地拿到大約200個提名,那麼泛民的候選人就自然地變成了第6名,根本就無法入閘。除非泛民有絕對把握可以有超過200個提名,否則泛民能否派人入閘幾乎完全控制在中共的手掌心之中。

作為禍根的選舉委員會

歸根究柢,中共之所以能夠操控候選人能否入閘,當然是因為選舉委員會的構成和設計。在設計方面,「代表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根本就是本質上的不民主。我們根本就無法公平地釐訂功能界別,無法公平決定哪些行業才可擁有多少議席,整件事變成了政治角力和政治分贓。在選舉辦法方面,不少投票單位其實也是機構和公司票,無法反映業界所有從業員和持分者的利益,更出現一人控制多票的情況。例如早前有報道指,電訊盈科旗下的八間公司是資訊科技界的團體選民,其中五間公司登記地址相同,都是電盈大廈,合共五張公司票。所以,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完全是小圈子選舉中的小圈子選舉。

中共要確保泛民候選人無法入閘,關鍵在於選舉委員會各委員的產生辦法和選民基礎。《基本法》附件一及其修正案只寫了一些定義很闊的界別和人數,例如「工商、金融界 300人」。究竟當中即是包含哪些界別和選民,則是由香港法例第569章《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細緻地去定義。在必要時,港共政權可以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設計一套有利他們的遊戲規則,確保建制派和親共人士當選超過八成的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修改辦法比起《基本法》容易得多,只需立法會過半數議員贊成便能夠通過,在建制派功能組別議員的護航下,實在易如反掌。

中共能輕易操控提名

先不批評選舉委員會並非普選產生,直接提名權掌握在選舉委員會1200人的手裡,中共便能夠容易操控。就算泛民可以有超過200個提名,若果中共暗地裡賄賂十多個泛民選委,每人派幾億人民幣,成功誘使他們不提名泛民候選人,泛民就不能夠入閘了。雖然真普選可以有很多種類型,但底線方案無疑是與普及而平等的原則相違背,實在不能夠稱之為真普選。

理性討論是民主的基石,公民社會亦需要百家爭鳴的氣氛,真理是愈辯愈明,民間當然可以討論任何的政改方案。市民參與討論政改方案,提升公民意識的同時,能夠分辨到不同方案的民主程度差異。但討論還討論,政客不能夠混淆視聽,企圖將不可接受的假普選方案,偽裝成可以接受的真普選方案然後向市民推廣,這實在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