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689的無能,中央政府的外交支援口惠實不至,港人被迫發出怒吼,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提出私人草案,修訂入境條例,要政府拒絕發出菲傭簽證,作為對菲律賓的一種壓力,直至該國政府為馬尼拉人質事件道歉、處分有關官員,以及向幸存者和家屬作出賠償。
馬尼拉人質事件跨越兩屆特區政府,不論是死難者家屬與慘劇的幸存者,原初都希望特區與中央出頭,可是三年已過去,689除了把事件和稀泥外,根本沒有任何實質行動,連上任特首曾蔭權都曾親自致電菲國總統,但689則在APEC上與菲國總統談笑甚歡,在私下見面上則甘願被矮化,幾乎成了朝見菲國總統的模樣。
在中央不願與東盟衝突,689怯弱無能,沒有外交與國防力量的特區已被菲國看扁;現在提出私人草案拒絕菲傭簽證,已成為我們唯一「武器」。
提出草案的陳偉業表示,修改入境條例,包括不再發放菲傭准許證、不再在港的菲傭續約,及不讓菲律賓人士來港從事家傭以外的工作,直至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就人質事件承認錯誤。現時這「武器」能否動用要看立法會了,過往許多私人草案都被構上政治性、仇富、政黨紛爭種種理由;但我們今次已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能有黨派找到理由去反對它。
(一)非外交與國防,純香港內政:菲傭簽證屬特區內政,不涉中央主權,北京應不會反對,建制派毋須表忠,可以真正代表人民,泛民也應無異議,特區政府也毋須腳軟。
(二)對比力量懸殊,菲國無法報復:菲律賓經濟薄弱,菲傭幾十萬在港賺取外匯,成該國主要收入來源,一旦香港發動制裁,該國全沒有反制之策(到北京求助除外)。
(三)行動有時間性逐步實行,菲國絕對有時間改弦易轍:制裁行動有階段性,菲國若然讓步,隨時可以重修友好。
(四)菲傭可被取代性強,港人可有多種選擇:
香港除菲傭外,有印傭、泰傭、孟加拉傭等可供選擇,雖然初期會有不便,但絕對能逐步適應,反能從競爭中獲得更優質的外傭服務。
綜合上述理由,所有真正代表香港人的政黨,都不應找理由反對議案,若連這樣的為港人請命的議案都被否決,香港的立法會不如解散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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