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於中部水域興建「東大嶼都會」,打造本港第三個核心商業區,《預算案》更提出,交椅洲一帶興建的人工島將容納數十萬人口。所興建的人工島若只能容納數萬人口,是極不符合成本效益。
這簡直是天方夜譚。撇除所產生的環境及生態影響外,在一些離島或荒島增加1,000公頃的土地,到底有甚麼用?而且會阻塞那一帶的主要航道。
香港並不是沒有土地,荒島更是多不勝數,為甚麼要填海和破壞環境去興建一些人工島出來?興建人工島費用高昂,根本不合乎經濟效益。花1,000億填海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或港珠澳大橋的人工島,還情有可原,但花1,000億去填平一些無人會去的荒島,猶如倒錢落海,縱使有千億盈餘,很快便會被花光。香港是否想學杜拜興建一些「大白象」島出來?相信麵包會貴過麵粉(興建成本肯定貴過落成地價)。
若果真的要填海把一些「冇人用」的荒島連接,倒不如把一些較接近陸地的小島跟陸地連接,交通會方便得多。例如位於香港正中心的青衣,政府可以考慮將整個青衣北的藍巴勒海峽填平(當然要保留青衣南的貨櫃碼頭),將青衣跟荃灣連接,可以提供400公頃的市區土地。
另一個更可行的方案是將九龍東啟德大明渠填平,提供133公頃的市區土地。相信這兩個方案對自然生態的影響比政府現時所提出的選址為少。最簡單又可行的方法是將啟德機場跑道和觀塘中間那條大明渠填平,這至少使該區可再增添的寫字樓用地增大一倍,至800萬平方米,足以和中環及金鐘的商業區抗衡。當然政府十年前提出此方案時被反對,政府不斷讓步,由原本填299公頃減到133公頃,但仍不得要領。最後,環保人士就中環和金鐘填海上訴到終審法院,而終審法院於2004年作出裁決,指出根據《保護海港條例》只能在相關填海工程符合「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的規定時,才可以填海。政府於是矯枉過正,以不填海為起點制定新的啟德發展方案,並保留這條大明渠。
首先,當年的反填海分子最主要是反對中環以及灣仔一帶的填海,反對填平這條大明渠的聲音其實並不大。而且填平明渠對環境及生態所造成的影響遠比現時政府所提出的填海方案小。最荒謬的是《保護海港條例》令到政府不填這條無生態價值的明渠,而將視線轉到維港以外有生態價值的地區。
第二,政府只是將舊機場的一個凹位填平,對維港的水流實際上沒有甚麼大影響。相反,這一潭不流動的死水長期令香港臭氣沖天,當年旅客一落機便要忍受這難聞的氣味。
另外,這明渠將郵輪碼頭與九龍灣及觀塘分隔,造成區內交通不便。只好多起幾條橋連接兩地,以後將會非常擠塞。根據現有興建單軌列車橋的方案,橋的高度只有21米,很多船隻都將不能進入現為觀塘避風塘的大明渠,即使以後留著這條渠作用也不大,為了不填海而得不償失,又局限了區內發展,為乜?
最後,填海多出133公頃的市區土地會令區內發展更具彈性。這將是西九龍文化區(40公頃)面積的3倍;令九龍東的規模可以和新加坡的濱海灣(Marina Bay)相提並論。多出來的土地除了發展為寫字樓外,還可以增加其他配套,例如展覽中心及酒店,令區內發展更加多元化。
其實,我們也是反對填海的,尤其是中環差不多已被填到尖沙咀了。可是真的看不出保留這條臭渠對香港環保帶來多大的益處。相反,政府為解決惡臭問題,周不時要清除該處的海水沉積物,又要用生物劑除臭,又要在跑道打開一個600米的缺口促進水流。從環保角度來看,填了這一潭死水,該處的水質將會更佳。而且當年決定不填海時土地需求不大,還未打算將九龍東發展為商業中心,現在應該要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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