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獨媒昨日刊出《磅巷扶梯:篤數誇大工程效益 宣傳10,000人次實得2,000
》,今日繼續跟進報導。早前本網曾報導當局涉違反原訂《興建上坡地區自動扶梯連接系統的評審制度》,該政策就各區議會十多個建議的工程項目評分,然後按優先次序展開工程,不在工程清單的磅巷扶梯卻可以打尖上馬。獨媒調查後進一步發現,當局竟然在評分程序結束後另辦一次評分,有關評分決定及結果從未正式公佈,對其他地區構成不公。
暗中重新評分 程序不公義
獨媒早前報導,根據當局2010年2月公佈的工程優次表,中西區的樓梯街自動扶梯項目列為第四,屬首十項優先推動的工程。然而最終方案卻是與原樓梯街方案相距300米之遠的磅巷方案,兩者的效益及人流數字完全不盡相同,由磅巷替代樓梯街方案屬「打茅波」。磅巷關注組羅雅寧就此去信路政署查詢,署方回覆時首次透露,磅巷方案在2010年4月20日曾以同一準則作評分,結果得分為39.9分,雖然比樓梯街的45.3分為低,但因為也屬頭十個高分項目,因此獲優先推行。
雖然當局有就磅巷方案重新評分,然而這明顯對其他地區不公平。首先其他已提交方案的區議會,是否有機會再提交一個修改方案,去爭取一個更高的分數以進入十大優先開展工程?例如排名第11,連接光輝圍及葵涌村的扶梯的方案,是否可以修改走線以爭取打入十大?又例如觀塘區排名第12的月華街自改動扶梯方案,又是否獲當局告知可以修走線以爭取更高分數?情況就如一名考生在考試結束後,特別再獲得另一次補考的機會。
圖:磅巷並不在十大優先推行的項目之列
翻查立法會及區議會的文件,政府當局從未提及曾就磅巷或其他方案進行重新評分,包括在去年1月9日當局回覆梁耀忠議員的查詢時,均沒提及曾就磅巷或其他項目進行第二次評分。相反當局在文件中強調「待該十項建議的推展上了軌道後,再跟進排例其後的建議。」磅巷方案之所以需要重新評分,明顯是因為此項目與樓梯街是兩個不同的項目,當局是跳過排隊程序,容許磅巷方案「打尖」。
與區議會的溝通失誤 浪費公帑
翻查當局就磅巷扶梯的決策時序,更會發現當局與區議會溝通不足,數百萬公帑浪費在不必要的顧問報告。
運輸及房屋局在2010年2月公佈項目排名之後,在3月出席中西區區議會簡報,但區議員反對在樓梯街興建扶梯,一致通過動議要求在現有半山扶梯以西100米興建新的扶梯,並計劃自行聘請顧問公司研究。然而局方雖然在4月已就磅巷重新評分,卻一直沒有通知區議會,在5月及7月回覆區議會的信件中均無提及,期間區議會設立了一個五人小組,計劃就半山扶梯方案自行進行研究,直至區議會完成招標並簽約之後,運房局才於9月17日通知區議會已決定由磅巷替代樓梯街。最終區議會花費數百萬聘請的顧問報告,亦是建議在磅巷興建,白白浪費公帑進行重覆研究。
時序
2010年2月—運輸及房屋局公佈各區扶梯建議得分排名
2010年3月18日—中西區區議會會議,議員一致通過動過動議,要求「政府應盡快於舊中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西面約100米範圍內興建另一條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以應付半山堅道、羅便臣道、西摩道、衞城道及干德道一帶因未來人口急劇增加而引至的交通嚴重擠塞問題。」
2010年4月—當局指就磅巷方案進行內部評分
2010年5月11日—當局回覆中西區區議會,指已收到中西區區議會的信件,當中提到城皇街建議會按機制納內輪候名單,並正考慮樓梯街以外的其他走線,文件並無提到磅巷已於4月重新評分。(中西區區議會文件57/2010號)
2010年5月13日—中西區區議會討論是次項目,會議紀錄提到區議會邀請顧問進行半山區交通研究報告的進度,區議會副主席陳捷貴表示,「有關的香港大學地理系教授並非以行人扶手電梯如何減少交通擠塞為研究重點。該名教授認為,行人扶手電梯只提供行人接駁交通之便,而無解決交通擠塞之效,但現有的有關預計交通流量和人口增幅的數據有欠準繩。然而,他的
資源未必能應付本區議會的研究需要。」
2010年7月5日—當局再回覆區議會,指樓梯街方案不可行,運輸署及路政署正考慮其他走線。(中西區區議會文件81/2010號)
2010年8月—由區議會主席、副主席、環工會主席、交運會主席及盧家亮經成的五人小組,為研究興建第二條半山行人扶梯的顧問報告作招標,顧問公司須提交兩個分別在樓梯街以東及以西的方案。
2010年9月8日—區議會與中標的OZZO公司簽約
2010年9月17日—當局回覆區議會,指路政署會就磅巷進行可行性研究。(中西區區議會文件113/2010號)
記者:黃俊邦、麥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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