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和復活同被稱作「事件」。對於事件,有人不信,有人為之付上生死捍衛。事件被稱為事件,是因它與一般生活可預視之一切有所不同。就是因為它夠突兀,我們不能以一般理路來明白掌握。也因它超過我們的想像,我們需要以信心來導引出新的知識以解釋它(faith seeks understanding)。
不信的人的不信,可能是因為收了錢,可能是無知,亦有可能是不能接受超越常理的事可以發生。他們可能是基於心血少,又或是,他們愛活在不思考的生活裏,被長久的教條馴順了。
事件的重要,要求信任以及投身,而不在於它有沒有被巨細無遺地記錄下來。歷史事實固然重要,但作為事件,其實與你如何確認及投入一種認信更加有關。六四、復活,共同分享的應是對穿越絕望的想像。
聖經馬太福音記載了耶穌被釘死之後,有猶太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向彼拉多要求派人看守墳墓的片段。其中說到這些猶太宗教領袖記起耶穌曾說自己死後三天復活的事,他們恐怕耶穌的門徒把其屍首偷走,然後到處造謠,說耶穌已經復活,令往後的影響力比耶穌生前的更大。他們的疑慮被記載下來是十分有意思的事。因為耶穌死了,象徵著一場動盪的運動結束。而宗教領袖的顧慮,其實是政治性的,為使事情不再有後續。這是對運動之後的考量。
一切的運動之後,接著都是對運動的批判及定性。
復活一事,對門徒而言,並非全數接收,沒有懷疑的。同一卷聖經甚至記載耶穌在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但這清楚的顯現,卻有門徒懷疑。所以對事件的相信,不(全)在於是否明明白白,以眼見為真來判別的。就算讓你與復活的耶穌一起走數里之遙,又或一齊爐邊燒魚,你仍然可以懷疑祂的實在。但我們常常困惑不解的,卻是為何我們在那時竟沒有懷疑過自己。
六四之後,才是信心之真正考驗。我認為信心的考驗較良知的考驗有時來得更有挑戰性。因為良知多少是與事實相關的。每年六四臨近,最無恥之徒暫且也不會說沒有六四的發生。他們充其量的更無恥,都是扭曲事實說解放軍也被打到死,在各打五十大板下要求打個平手,然後說沒有鎮壓便沒有今天的中國。(當然,今天的中國可能要比當年的不相伯仲)只要鋪陳真相,便能指斥良知。然而,信心乃對事件之忠誠,並因而要繼續那未完的夢。它要說的是如何在新的環境中付諸實踐,兌現六四或受苦中未完成的使命。
六四,是北京的六四,也是香港的六四。香港的六四,其實就是接合那穿越絕望的一次想像,也是要求改革和締建公義社會的持續嘗試。六四之時,香港固然有著前所未有的壯濶波瀾。六四之後,香港成為全球唯一一個地方,如此公開、如此堅定地把時間停住,重新要求我們回到人之為人所應堅持的那刻,以之為我們生活依杖之始,說出人民的聲音。這不是被政權定義的「人民」的聲音,那只是不斷被要求逆來順受和效忠的聲音。人民在六四之時,在六四之後,在點點燭光結集起來的一刻起,人民自己現身,自己界定自己的聲音。
復活或六四,都會被懷疑,都會被許多謠言所力圖淡化轉移視線,為政權所不容。除了繼續努力作勸說,把事實鋪陳,更重要的,是我們去設想和實踐之前失敗了、未完成的事。是時候把時間回撥到六四(或復活),重拾信仰的力量與勇氣,開啟和重奪那不斷被謊言和暴力所壓榨的未來。
註:圖片引自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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