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家媒體消息,曼城與巴黎聖日耳門兩隊因為違反財政公平原則,被判罰大約6000萬歐元(約5000萬英鎊)的罰款,同時來季歐聯報名人數來被削減至21人,全隊的總薪金也會受到限制。
在講述今次判罰之前,先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何為財政公平原則和它的背景。財政公平原則為歐洲足協在2009年首次落實,在2011-12年球季正式執行。根據歐洲足協主席柏天尼所講,財政公平原則的用意是在於有太多球隊出現虧損的情況,而這個情況更有上升的趨勢,所以希望用這條原則強制幫助球隊達致收支平衡的狀況。而這原則最終在大多數球會支持下通過,正式實行。
在實施政策開始的頭3年,財政公平原則要求球隊每年的虧損不能超過4500萬歐元(約3500萬鎊),而這個數字要在明年開始進一步減少,只能允許最多的虧損為3000萬歐元。但這個虧損並不等同財務報表上的虧損,例如青訓的支出,和一部分特定資產的折舊,會被歐洲足協列入長遠投資,而可以在虧損中扣除。而買入球員的轉會費亦不是一筆過的計入該年的財務報表上,以一個2000萬鎊買入的球員計,如果球會和他簽約5年,該2000萬鎊就會攤分5年,分為每年400萬鎊計入支出。
如果大家有看過曼城和PSG的財務報表,可能會發現他們的虧損並不嚴重,如果這樣單以他們的財務數據來計的話,他們不應該被歐洲足協所罰。但如果再看清楚的話,其實曼城和PSG的收入有一大部分來自一份高額的贊助。曼城和Etihad Airways簽訂了一份每年4000萬鎊的贊助合同,而PSG則和卡塔爾旅遊局簽訂了一份每年2億歐元的贊助合同。大家都知道這兩家球會的老闆在中東勢力雄厚,這兩份合同絕對是嚴重溢價,而歐洲足協又怎會不知?
他們採取的方法是,參照市面上類似的商業合同,再為這兩份合同重新定價。在合約被重新定價下,兩隊其餘收入根本不可能足夠去應付不斷的高價買人和高薪合約,超支然後被罰實在在所難免。
罰款6000萬歐元,歐冠只能登記21人,下季工資不得增加,這三個判罰對兩隊有何影響?罰款當然影響最少,6000萬歐元不是少錢,但油王們如果可以破財擋災,就算叫他們交上1億罰款絕對不會眨一下眼,但是今次破了財卻擋不了災,因為後面兩個判罰實在十分到肉。
先說說歐冠只能登記21人(正常為25人)。其實21人參加歐冠不算充裕,但只要不出現大規模的傷病的話,21人還是足夠應付的。最大問題是在於21人中,必須有8位本地青訓球員。本地青訓球員的意思是該球員在21歲之前,有至少3年在本地(曼城是英國,PSG是法國)接受訓練。大家來看看曼城的陣容,他們一隊當中有兩個外籍球員可以算上本地青訓球員,包括Clichy和Boyata,而恐怕只有Clichy可以算得上常規主力。而英格蘭本土球員方面,只有Joe Hart,James Milner可以算上常規主力,Lescott,Micah Richards,Rodwell,第三門將Richard Wright,外借的Gareth Barry和Sinclair,都不能在曼城取得太多上陣機會。
換言之,下季8個本地青訓球員名額中,只有Hart,Milner和Clichy可以算得上常規輪換。要填滿這8個名額,曼城可以選擇買入其他英格蘭球員,但出色的英格蘭球員著實不便宜,在不能出高轉會費買人和高薪吸引球員之下(因為要符合財政公平原則),能夠買入多少有質素的英格蘭球員是個疑問。如果沒法買入具質素的英格蘭球員,另一方法就是重新起用這批已經不受重用的英格蘭球員,但這亦會削弱球隊實力。
故事並未完結,21人名單裡面有8個位置被本地青訓球員佔據,換言之只有13個位置開放給外援。大家可以去曼城的球員名單上數數,他們主力當中有多少外援?筆者數到的至少有16人。16人爭13個位置,競爭固然很激烈,但更激烈的是,曼城本來打算在夏季轉會窗買入不少球員,已經傳得沸沸燙燙的包括波圖雙星Fernando和Mangala,和前文提過的阿仙奴右後衛Sagna。他們三人都不是本地青訓球員,如果三人都加盟的話,即是19人爭13個位置。這基本上不可能發生,因為這一批大部分都是一流球員,為曼城效力但無法在歐冠上陣肯定會心生不滿,軍心會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有球迷留言說歐冠可以派B隊上陣,而B隊不包括在21人名單之內。沒錯這是對的,但B隊的定義是整個球季都年紀都在21歲或以下,在球隊效力連續至少兩年(曾經外借過則要重新計算)。在這框架之下,以往唯一能夠打上主力的是Nastasic,但他下季季中會變成22歲,不符合B隊的要求。要其餘符合B隊的球員上陣,相信曼城球迷也不想見到。PSG則法國球員甚多,這條禁令最大影響只是名單只能登記21人,故始在此不詳述。
第三個禁令,球隊總工資不得增加亦是一條非常嚴厲的招數。曼城和PSG因為並未完全能夠建立豪門的形象,並不會有太多球員主動希望加盟,他們用以吸引球星加盟主要就是高薪。在無法增加總工資之下,他們難以用高薪吸引球員加盟,因為每增加一名球員的薪金,就要放走同樣薪金的一名球員。如果開出高薪,一是賣走隊中主力如Yaya Toure,David Silva(PSG則是Ibrahimnovic,Cavani等)用以一換一,當然這不會發生。一是買入一個球星,放走兩個實力和薪金稍低的球員,這聽起來亦不太划算。老實說,筆者實在不能想出一個好的辦法,可以增強球隊實力之餘,又不會增加總薪金。
總括來說,這兩個禁令對兩隊在來年夏季轉會窗的影響都甚大,以曼城為甚,因為他們英格蘭本土球員太少。而財政公平原則不只是影響來年,而是對曼城和PSG這樣的經營模式響起了警鐘,令這兩支開始堀起的球隊可能無法繼續以超龐大的投入迅速成為頂級球隊,究竟會否令兩隊從此消沉還是只是拖延了他們堀起的速度,實在要時間觀察。
有球迷問到,為何這兩隊被罰而同樣是油王所掌管的車路士則沒有問題?其實可以說是因為阿巴莫域治買車路士買得早,避開了這個財政公平原則。其實阿巴莫域治一開始入主車路士的時候,和近幾年的曼城PSG等操作都是十分相近,都是用高轉會費和高工資,吸引頂尖球員加盟,這些支出的來源其實全部都是來自老闆,他們自己的收入根本完全應付不了如此支出,如果放在現今,一樣會被罰。但經過多年的操作,現今的車路士已經贏過了多次英超冠軍,更有一次歐冠冠軍,亦是歐冠的常客。基本上經過多年之後,車路士基本上已經和其餘豪門不相伯仲,其球迷基數和市場價值已經十分高,贊助自然越來越多亦越來越貴,收入可以與支出看齊,當然不會被罰。再加上現在其實車路士生意已經越做越精明,他們用不著的Juan Mata可以賣出接近4000萬鎊,De Bruyne可以賣出接近2000萬鎊,加上越來越重視青訓,基本上已經不完全依賴班主。就算阿巴莫域治突然抽資,車路士仍然也能保持一定競爭力。
老實說,曼城其實也在走車路士的舊路,也是希望先用極大的投資搞起名聲,令球隊可以提升知名度,吸引球迷和贊助商,最終可以收支平衡。不過現在歐足協判罰下來後,這法子似乎行不通了。
財政公平原則其中的目的就是防止一些有錢班主(如眾油王等)買入球會然後瘋狂買人,令球隊入不敷支,然後只能完全依賴班主的資金,一旦班主忽然抽資,球會就會可能面臨破產。從這角度來看,財政公平原則應該能夠達到了它的目的。
但是其實現在球壇上一直出現富者越富的現象,因為強隊每年參加歐聯的種種收入都至少過千萬,然後強隊就可以用這些收入,投放更多資源往球員身上,進一步拉大和中下游球隊的距離,然後繼續壟斷歐聯的參賽資格,然後不斷地循環,令豪門得以鞏固他們的地位。這次罰則最終如果落實,則是代表以後中下游球會不用希望忽然有一天被富豪收購然後一躍成為豪門。因為這個判罰告訴球會,就算被富豪收購了,想花錢也要慢慢來,不能一下子不斷買球星成為豪門。這樣的情況下,各中游球會想堀起的話,還是老老實實參考一下多蒙特和馬體會,腳踏實地好了。
這個判罰還未正式公佈,實際上罰則可能有所不同。不過在眾多可靠媒體報導下,其實就算判罰最後有所減輕,也離這個大方向不遠。早前很多人估計歐洲足協推出這政策只是紙老虎,不會有實際上的行動。今次歐足協推出這樣的重罰,看來是要起殺雞儆猴之用,好好警告一下各球會要正視這個財政公平原則。會否對來年球壇出現翻天覆地的影響?大家要好好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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