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於此
文:吉暝水
「行為藝術,我真係睇唔明。」朋友感嘆,這也曾經是小吉對行為藝術的印象。有肢體,又不算舞蹈;有行動,又不像戲劇。無法分類,無以名狀,無從了解。我看不懂的同時,身邊有另一朋友樂此不疲地從事行為藝術多時。一次跟她吃飯,請教行為藝術的事,她說:「其實沒甚麼明不明白,我們只是有一些情感想要表達出來。」
上月中,國際行為藝術節在JCCAC舉行「行為藝術實驗室計劃2014」,邀請十九位城內城外的創作人參與。那天路過,剛好碰著來自西安的喬晟旭。一身黑衣,四肢放著點了火的蠟燭,一直走著。風一吹,火就滅了。滅了,他又停下來,重新點火,然後繼續走路。平地還好,但他不滿足,還爬上扶手鐵枝。就像走平衡木,火更快的滅,步更慢的前行。圍觀的人漸漸多了,蠟燭也開始融化沾到他手腳之上。火再滅,有時有人替他重燃。從扶手下來,他直視身邊的人群。看著一個路過的人,走過去,兩人四手四腳交疊,四目交投。無聲,只有微笑。良久,又移開。如此重複了好幾次,最後他雙手蠟燭合併雙腳蠟燭,濺出化開的蠟水,結束。
這算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行為藝術演出,不是覺得我有看明白了,而是彷彿跟表演的人在同一個空間裡,「藝術家」和「觀眾」的界限好像變得模糊了。從一個人不知道在做甚麼,到後來大家不明所以,也幫他一把。說「流露人的性善」也許太過偉大,但的確人與人之間是有一點事情在發生。就像陳燕娟在藝頻的文章如是說:「非要用藝術去解釋一件事,而是把藝術當成理解現實的一個途徑」。解釋,是一種理性的思考;理解,就多了一份感性的同情。
行為藝術給人抽象難懂的印象,也許是因為它沒有實體成品,查映嵐在梳理行為藝術發展歷史時,曾言沒有成品的藝術形式更直接、即時性批判威權。雖然我過度詮釋的腦袋,沒有從喬晟旭身上讀出顛覆建制的意味,但一如鄧樹榮理解現場表演「就是生命的相遇」。目睹過,感覺到,曾經在同一時空下呼吸,也就夠了。管他甚麼明白不明白?
演出組圖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gutmingwater/posts/716131695119366
【遊‧藝 travart】:
離開熟悉的環境,我們去旅行,放逐陌生,追求新鮮和刺激。突破理性的習慣,我們觀藝術,回歸官能,感受不曾被發現的想像和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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