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於2013年10月25日《成報》
一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免費電視發牌決定,在遇到民意的強烈發彈,政總繼反國教後再次被數以萬計市民包圍後,不少行會非官守成員紛紛「跳船」自保,與有關決定劃清界線,甚至加入要求政府公開解釋交代的行列。
過去一星期,政府不斷重複又重複地強調不發牌的決定,是行會的集體決定,而不對發牌決定作公開交代,是由於行會的保密制。於是,與民為敵的罪責,自然落在一眾行會成員的頭上。一向在市民心目中形象不俗的行會召集人林煥光回應稱,行會成員只是顧問角色,已「盡了最大努力」向梁振英表達意見,但決定最終是由梁振英作出。
前行會成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更直言,行會的機制並非少數服從多數,而是由特首拍板,即使整個行政會議所有人反對,行政長官都可以不依從行會成員的意見。
由林煥光與曾鈺成的言論中,我們可以推斷,政府這幾天以來一直強調的「行會決定」,根本上只是梁振英一人的決定。在制度上,行會成員根本無法改變梁振英的決定;而在實際上,梁振英亦沒有聽取行會內支持發牌的聲音。由此可見,無論行會成員曾給予甚麼意見,作出不發牌予港視決定的關鍵,根本只是梁振英一人的意誌,而不是行會的討論內容。
1990年代出任副文康廣播司,曾處理收費電視發牌Rachel Cartland亦指出,行會保密制應無礙政府向公眾交代不發牌的理據。行會的討論過程、行會各成員的發言內容以至取態,固然應受到保密制的保護,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所出的最終決定的理據,卻理應可以,亦有必要向市民交代。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職權極廣,根據政府網站的資料,包括訂立附屬法例、公司註冊、社團註冊、古蹟保護、訂立最低工資、貨幣發行、外匯基金管理、公務員退休金、渡輪及巴士專營權、電訊牌照、供電網絡、廣播事務、空運牌照、徵用土地、規劃大綱、專利申請及選區劃界等等,皆屬權責範圍之內。如果政府竟可用行會保密制作為不解釋免費電視發牌的原因而得以蒙混過關,他日政府在以上各政策範疇作任何決定,豈非都可以以保密為名,拒絕向市民交代原因?
當所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原來根本只是由行政長官一人作出,而有關決定又可以以行會保密制為名,拒絕向市民交代決定理據,則香港可以說已是陷於獨裁統治之中了。香港人若還不覺醒,真的以為行會保密制真的是甚麼「行之已久」而又「不可破壞」的制度而接受政府的解釋,香港必將墮入萬劫不復之境。
行會行集體負責制,行會(實際上即是梁振英)既已作出如此決定,則行會全體成員,都應該需要為此決定負上政治責任,斷不可能出來說幾句話就可以與行會決定劃清界線。行會成員,尤其是政黨中人,若要表明此與民為敵的決定與己無關,應立即辭職,不要再為虎作倀。否則,市民不會忘記,林煥光、民建聯李慧瓊、工聯會鄭耀棠、經民聯林健鋒、新民黨葉劉淑儀、鄉議局張學明,還有屬民建聯的蘇錦樑局長,以及一眾問責高官、非官守議員,曾「會同行政長官」,作出不公不義、與民為敵的決定。
中文大學國是學會副主席 鄧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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