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

香港獨立媒體: 伍珮瑩的勇氣對「公益揭弊」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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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珮瑩的勇氣對「公益揭弊」的啟示
Nov 30th 2013, 08:46, by 黎廣德

為政府撰寫免費電視發牌研究報告的顧問公司總監伍珮瑩打破沈默,指出政府官員斷章取義,隨後特首梁振英表示會「跟進」和「處理」,局長蘇錦樑重申顧問公司的保密責任,大有秋後算帳之勢。政府一向視外聘顧問為「租來的槍手」,萬料不到有人敢在權力面前講真話,所以可能不惜一切反擊,製造寒蟬效應。這場角力不僅影響諮詢顧問的專業定位,更關乎公帑運用是否得宜,公共利益誰來捍衛,揭弊者缺乏法律保護等一系列課題。

伍珮瑩處理傳媒查詢非常得體,她至今未有披露報告內容,只是點出政府利用報告誤導公眾的要點,政府不易指控她違反保密協議。但關鍵不在於顧問合同條款是否有灰色地帶,而在於了解內情的專業人士,可否基於公眾利益而披露政府官員刻意隱瞞的事實,但同時享有免受報復的保障,這正好與國際上熱烈討論的「保護吹哨者」(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息息相關。

特區政府花公帑外聘顧問,代表官員承認官員能力不足,或至少未有餘力進行制定政策所需的研究分析,所以要倚賴更懂行的專業人士。政府不是萬能,所以倚賴外援無可厚非,但很多官員養成陋習,不尊重顧問的獨立分析,意圖用長官意志影響研究方式或結論,甚至在研究完成後秘不外發,方便斷章取義來迎合上級的政治決定。

政府濫用顧問研究 變本加厲

這些行徑在回歸後變本加厲,例如中央政策組把很多顧問報告放入黑箱,令不少學者白費心血但敢怒不敢言;鄭汝華主理的運輸局對高鐵的財務、交通和可行性報告遮遮掩掩,避重就輕;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採用不符實際的假設來低估污染影響,以及大埔龍尾人工泳灘環評報告內的錯漏,都留下官員插手干預的痕跡。類似事例俯拾皆是,但專業顧問敢於逆官意說真相的情況卻絕無僅有。

須知這些報告並非官員私下花錢買的玩具,而是用市民公帑、動徹過千萬元的昂貴研究,原意是用來釐清事實,彰顯公益,令政策更乎民意。因此,若果負責研究的獨立顧問發覺官員扭曲事實,或引用報告時明顯違背公眾利益,他們是否有說出真相的權利與義務?

國際上對「吹哨」或「揭弊」的定義,不但針對公營機構或私營企業內貪污舞弊等違法行徑,更包括政府濫權、濫用公帑、浪費資源或因利益衝突而危害公益的行為,當事人只要掌握證據和合理相信這些行為屬實,都應該在披露真相後獲得免於刑責或打擊報復的保障。

對於這些堪稱為「真相鬥士」的揭弊者,他們對公益的貢獻往往鮮為人知。根據統計,全球三份之一的舞弊個案都因揭弊者而公諸於世,比所有核數師、保安人員或警察所揭發的案件總數還多。單在美國,自1986年起揭弊者令政府討回被詐騙或浪費的公帑已達350億美元。

揭弊彰顯公益 立法保護大勢所趨

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本月初發表了一份有關歐盟各國為揭弊立法的調查報告,發現27個國家內有4個訂立了全面的專門法例保護揭弊者,另有16個提供有限度的法律保護。歐洲議會在上月通過議案呼籲各國提交保護揭弊立法的時間表,成為勢不可擋的潮流。

記者多次追問伍珮瑩,是否害怕往後「冇政府生意做」。其實這條問題反映了社會上的危險心態,接受了官員對不聽話的顧問打擊報復實屬正常。大家忘記了政府官員有秉持公正的責任,趕絕敢於講真話的顧問等於送錢給甘願講假話的庸才,正是浪費公帑的劣行。所以記者實應追問梁振英和蘇錦樑:「你如何確保像伍珮瑩一樣講真話的顧問能被政府重用,令官員獲得獨立客觀的研究分析?」

大家越擔憂香港禮崩樂壞,越須催促政府訂立揭弊保護法。試想,若果揭弊者毋須擔心打擊報復,許仕仁、湯顯明、曾蔭權等橫跨多年的涉貪或浪費行徑,可能於案發初期被揭露,省回公帑之餘更能早日撥亂反正。海事署部份官員十多年來敷衍塞責,若在南丫海難前被揭發糾正,能救回多少人命?

當權者不高興被揭瘡疤,大企業不高興商譽受損,所以真相鬥士的主要盟友是公民社會。很多人佩服伍珮瑩的勇氣,對她最好的回饋是付諸行動,不要讓揭弊者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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