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九月二十八日公佈貧窮線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隨即表示,在職貧窮家庭是政府首要關顧群組,會研究低收入補貼減輕他們負擔。香港現時在職貧窮的情況可從官方提供的數據中了解一二,並從此探討如何從政策解決問題。
在職貧窮情況嚴重
香港現時在職貧窮情況嚴重,根據政府的《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下稱《報告》),貧窮住戶中的在職住戶有20.5萬戶,共有70.2萬人,分別佔54萬貧窮戶中的38﹪及佔131.2萬的貧窮人口中的53﹪。當中在職的就業人數中,有76﹪為全職工作者。
經過恒常現金政策介入後,在職的貧窮住戶數目仍有15.67萬戶,人口仍達53.8萬人,佔有恒常現金政策介入後40.3萬貧窮戶的39﹪及102萬貧窮人口中的53﹪。 當中在職的就業人數中,仍為76﹪為全職工作者。
從以上可見,我們可以看到超過一半的貧窮人口處於在職貧窮的情況,佔貧窮戶數目的四成。即使經過恒常現金政策介入,其比率與介入前相若,即可看到現時的恒常現金政策並沒有特別針對在職貧窮住戶。
在職貧窮趨勢反覆
根據《報告》提供的數字,2009年在職貧窮的住戶數目在政策介入前後分別為21萬戶及16萬戶,2010年分別按年下跌5.35%及3.62%,2011年則分別按年下跌1.39%及4.59﹪。值得一提是,政府分別在2011年5月推行法定最低工資及同年10月推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令到在職貧窮的情況得以進一步改善。可是,2012年在職貧窮的住戶數目在政策介入前後卻分別按年增加3.37%及6.24%,可見單靠最低工資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未能持續改善在職貧窮,而最低工資兩年一檢更弱化了政策的成效。
至於量度貧窮住戶每月住戶收入水平與貧窮線的差距的貧窮差距,在政策介入前後,分別由2009年的2800元增加至2012年的3200元,及由2009年的2200元增加至2012年的2500元。從中可見在職家庭的貧富懸殊的情況正在擴大。
綜援未能幫助在職貧窮住戶
即時現時綜援計劃設有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但對於低收入住戶的貧窮情況改善不大。根據《報告》截列的數字,只有不足兩成,約40萬戶在職貧窮住戶有領取綜援,即使領取綜援後,他們仍有超過三成住戶(13萬戶)陷入在職貧。
從以上數字可見,現時綜援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中的「豁免計算比例」及「最高豁免計算金額」過於嚴格,未能幫助在職貧窮住戶。
最低工資急需改革
從以上分析看到,現有的政策,包括法定最低工資、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及綜援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均未能改善在職貧窮的問題,必須作出改革及另行更具針對性的政策。
現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偏低,較綜援水平還要低。根據民間團體的計算,現時的最低工資水平應為時薪35元才不不會低於綜援水平。事實上,早於2007年,民間團體便要求最低工資應設定為時薪30元,可惜政府到2013年才調整最低工資到此水平。
更不堪是, 最低工資兩年一檢令基層工人薪金未能根隨通脹調整,導致最低工資的效用不斷被蠶食,令到基層重新跌入在職貧窮。更令人憤概是,最低工資未能按年調整,實際目的為減少僱主支出。
以2012年為例,假若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及調整水平至時薪29元,根據統計處《2012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的資料,時薪少於29元、少於28.5元及相等28元的僱員分別為14萬、11萬及9萬,以平均每星期工時45.7小時計算,最低工資兩年一檢為僱主節省2.8億薪酬開支!
([(140 800﹣110600)X$0.25+(110600-90100)X$0.75+90100X$1]X45.71X52X1.05=$282,083,952.15)(1.05為計及強積金供款)
政策必須對症下藥 令到工作回報能夠養家
除了最低工資水平提升水平及一年一檢外,政府應推行低收入補貼。因為即使調整最低收入至合理水平,在需要供養較多家庭成員下,亦未能令住戶收入高於貧窮線。
政府可參考英國的「工作稅務津貼」及「子女稅務津貼」、美國的「入息稅務津貼」等外國實例,以稅務形式,按家庭住戶人數,以階梯式(sliding scale)按住戶入息作出補貼。這樣才能更具針對性地解決在職貧窮問題,令到工作的回報足以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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