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香港獨立媒體: 三十年來,我們到底有沒有進步過?

 
Crabtree & Evelyn.

Pamper yourself and save money with value size items on sale.
From our sponsors
三十年來,我們到底有沒有進步過?
Nov 22nd 2013, 09:28, by Mark Mak

這是出自一九八四年的華僑日報剪報,內裡提及當時港人慢慢學懂了保護野生動物,發掘自然生趣。政府更立法取締狩獵活動,野豬不能傷害,狩獵更屬違法。其中一段寫:
"香港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也禁止打獵。新界偏僻村落的居民連野豬都不能打。野豬則自由自在隨意在田裏打滾,吃蕃薯和合時的鮮橘子。只有警察才有權殺野豬。"
"市區的人很少聽見什麼「犯罪野豬」的消息,城市人較關心的是人的過失。"

讀過這段「已成為歷史」的文字,我不禁為人類感到慚愧、惋惜、難過…也忍不住眼淚。

三十年了,我們到底有沒有進步過?還是反而退步了?

幾十年間,香港急促城市化,鄉村都變了都市。在大興土木下野豬走投無路,無處容身。而我們只關心自己所棲身的幾百平方呎,對於土地、環境、生態、野生動物……都失去了關懷、認識及好奇心。也因此,我們對身處的真實世界都變得無知而沒有安全感。發生了城市人在郊遊時看見野豬驚惶失措而報警求助的鬧劇。

更可悲是,過去十年,從來沒見過一位立法會議員認真為本土的野生動物做過資料搜集,更枉論一套完整的論述。 議員跟隨著市民一起大驚小怪,每見到野豬出沒就「為民請命」,要求政府正視「野豬問題」。 但究竟野豬有什麼問題?以前他們還會破壞一下農作物,但今時今日還有農作物給他們去破壞嗎? 印象中只試過一次在2009年野豬在被驅趕時咬傷了一名市民,也只是輕傷。 什至有議員建議政府增設民間野豬狩獵隊的數目,及增加狩獵隊的各項福利,以資助及鼓勵他們積極獵殺。又有議員建議恢復民間捕豬合法化, 容許市民自行設陷阱捕豬。議員難道不知道三十年前我們立法禁止民間獵殺野豬嗎?我們因何要走回頭路?? 只慶幸當時的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沒有採納這些尊貴的議員的意見。

過去幾星期,「香港野豬關注組」多次到不同的地方接觸野豬,發覺不少野豬都有被馴化的現象,不單對人沒有攻擊性,更沒有長出長長的獠牙。 其實,刻下我們最需要是認真的為香港的本土野生物種進行有系統的研究。 我們有必要知道他們的數目、出沒地點、生態的轉變,才可真正做到平衡兩邊(社區及野生動物)的利益,制訂與時並進的政策。

香港一向沒有動物政策,有一天我們都可能再見不到豹貓野狗野豬。如今只要一個電話投訴就會派出一隊民間狩獵隊去將野豬就地正法,這是不是一個最恰當最文明的做法?

在野豬面前,請我們不要表現得像個野人。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