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公屋時間一直困擾基層市民,一方面房委會仍然強調三年上樓承諾,另一方面不少申請者輪候卻早超過三年。最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11月4日)討論公屋輪候時間,眾多議員質疑政府無法實現三年上樓承諾,房屋署代表卻於會議上堅稱,平均輪候時間維持於2.7年,並以今年9月公佈的《截至2013年6月月底公屋輪候冊申請人的安置情況分析》 (下稱《分析》)(註1)作詳細辯解。可是,《分析》的內容,正顯示現時計算輪候時間的荒謬及輪候人士上樓無期的情況。
關於輪候時間的定義,《分析》指出︰1. 「輪候時間是以輪候冊登記日期開始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及2.「一般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是指一般申請人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輪候時間的平均數」。《分析》主要就兩個組群進行調查︰
a) 調查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間,獲安置(上樓)的14 300名一般申請個案
調查結果顯示,在一年間,其實只有14,300名輪候冊個案獲安置,當中有6300個,即44%個案(市區︰41.4%;擴展市區︰60.5%;新界︰28.2%)在三年內連第一次配屋機會也沒有;而其餘8000個獲安置的個案,是否只輪候了三年?是,如果根據房委會「輪候時間」的「篤數」定義;否,如果根據一般人(尤其從申請人的角度)的理解。舉例說,圖表中顯示「2年-<3年」有2300個,其實只表示他們在2至3年內有第一次配屋,其中可能拒絶編配後,再等兩三年,才真正於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間安置,即他們可能早於2008年(例)已申請公屋,「真正輪候時間」何止「2年-<3年」。
以下圖表嘗試簡單說明房委會如何「篤數」及隱瞞真正輪候時間︰
房委會所指的「平均輪候時間」,其實只是計算「登記日期」至「第一次配屋日期」,可是,對於不少申請人而言,真正的輪候時間應計算由「申請日期」至「安置日期」。在《分析》中,房委會明顯知道那14300個申請者的「安置日期」(即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房委會亦掌握他們「登記日期」及「配屋日期」,所以房委會必然可以計算出「真正輪候時間」,並作出具體分析,這不是複雜的計算,也是房委會已有的數據,但房屋官員一直隱瞞有關數據,原因有三︰篤數、篤數、篤數及篤數。篤數,就是要避免社會指責政府違反「三年上樓承諾」。
就此,張炳良局長竟表示,房委會沒有電腦軟件,可以計算出申請日期至安置日期的「真正輪候時間」。這絶對是簡單的spreadsheet報表可以完成的工作,房委會卻無能為力?再者,每年出版的《分析》作個案調查時,亦必然可計算出「真正輪候時間」。結論只有一個,房委會刻意隱暪輪候時間。
b) 調查於2013年6月月底仍在輪候冊上的118 700名一般申請個案
另一方面,房委會指出,現時輪候冊上的有19200個一般申請個案(還未包括非長者單身人士),等候3年或以上也沒有第一次配屋,有2100多個家庭更是等5年或以上也完全沒有消息,這實在是申請人的惡夢。不少輪候個案是居住在環境衛生惡劣、租金昂貴劏房的基層家庭,每年更要面對加租或迫遷的情況,他們都在考慮何時配屋、應否續租、是否簽死約等,可是編配時間從來無法預測,令他們難以計劃未來生活。
筆者早於明報撰文指出房委會關於公屋輪候時間的「篤數」語言偽術(註2),包括1)不計算非長者單身人士、2)計算第一次編配而不是上樓(上述內容)、3)計算特快公屋編配(修正︰成功配編才計算在內)、4)計算平均數而不是所有人、5)不以申請日期作輪候起始。這次房委會《分析》一出,更是一面照妖鏡,突顯房委會如何厚顏無恥,刻意隱瞞事實!
註︰
1 可見房委會文件庫
2 明報︰《三年上樓的語言偽術》,2013年8月29日。
影子長策會 陳紹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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