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於2014年2月《浸情》雙月刊
誰能夠承受神的國?想要進天國的人,在地上應怎樣做?這應該是我們基督徒最關心的問題。耶穌基督在橄欖山上,對門徒說得很清楚,能承受神的國的人,是那些曾在祂需要時,給祂吃、給祂喝、留祂住、給祂穿、看顧祂、來看祂的人。雖然,我們不可能供應耶穌基督的需要,但祂卻給了我們最明確的指引:「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今天我們稱耶穌基督為主,我們稱自己為基督徙,祂親口吩咐我們要做的事,我們又是否有身體力行?
教會的資源,來自會眾的奉獻,所以教會資源的多寡,可說是取決於會眾人數的多少以及會眾收入的高低,而資源的多寡,則大大影響教會的發展。故此,今天,在香港,我們不難發現,大規模的教會、人數多的教會、興旺的教會,會眾都是主要由中產以上階層的信徒組成。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在一群處境、圈子、話題相近的人當中,自然會如魚得水,樂在其中。
弟兄姊妹在教會中唱詩敬拜、交通分享、互勵互勉,固然亦是神所喜悅的。但教會要顧的事,是否就只是這些呢?有不少教會中人認為,社會上的不公義、貧富懸殊的兩極、基層市民的苦況,這些都是社會問題,不是教會需要關心的問題,教會就應該顧好「神國度」的事,辦好教會的活動,廣傳福音,招聚信徒,建堂起樓,繼續拓展教會的規模,就已經足夠了。關注以至協助處理社會問題,徒費大量資源,卻對教會發展幫助不大,自然也難以被教會所重視了。
主流教會如此的取態,與耶穌基督的言傳身教大相逕庭。耶穌和門徒有個共用的錢箱,他們會把部分的錢用來賙濟窮人。耶穌更鼓勵想跟隨他的人去扶助窮人,他曾告訴一個想跟從他的年輕的官長:「要把你所有的一切賣掉,分給窮人,你就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隨我。」從福音書對耶穌生平的記載,我們能看到的,是一位特别關顧弱勢需要的主。耶穌基督雖然是有尊貴榮耀的主,但他卻不是高高在上的施捨,而是成了人的模樣,甘願降生在馬槽,成為貧苦大眾的一分子,走進有需要的人群當中,和他們一起生活。
今天,在貧富懸殊的香港,我們看到最小的弟兄的需要嗎?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有聽從基督的吩咐,走進人群當中,給他們吃、給他們喝、留他們住、給他們穿、看顧他們、來看他們嗎?教會擁有的資源,真的有適當地用在那弟兄中最少的一個身上嗎?
耶穌基督不止吩咐我們要這樣行,更警告我們不可以不這樣行:「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若不這樣行的,恐怕到了審判台前,耶穌基督也不會認他:「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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