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副教授、陳健民副教授、朱耀明牧師鈞鑒:
戴耀廷於上年1月26日在《信報》撰寫《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提倡社會各界「公民抗命」,以非暴力抗爭爭取2017年落實普選。「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亦正式在3月27日啟動,經上年6月首次商討日,至今年3月第二次商討日總結大會,和平佔中運動已有整整一年,可是佔中運動仍然停留在商討政改方案階段。
民主商討從何談起?
雖然社民連曾經參與第一、二次商討日,但目前佔中運動的決策流程,並不由得社民連及其他團體參與。有關元旦日民間投票(不論說是測試還是要讓政府參考),社民連及其他團體都未曾在第一、二次商討日討論,更沒有議決到底是否要在元旦日有民間投票,又或在民間投票中用甚麼題目,以甚麼形式表決。
元旦日民間公投的題目如公民提名「元素」,引起不少參與者疑慮,認為佔中三子故意將「公民提名」加上「元素」一詞,為「公民推薦」鋪路。事實上,自去年12月初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否定「公民提名」,認可「公民推薦」後[1],戴耀廷隨即撰文解釋「公民提名」(實為「公民推薦」)能符合《基本法》[2](別忘記梁愛詩乃推動2010年政制改革的「大功臣」),更在同月的基層商討日清楚表示「公民提名」經過提名委員會的確認程序,可體現「實質提名權」和「機構提名」[3]。而陳健民亦於去年12月在電視節目直指「公民提名完全繞過《基本法》四十五條,可行性不高」,又解釋「公民推薦」可成為「提名程序的第一步」。[4]雖然,戴耀廷和陳健民都會補上「不代表我支持這種形式」,然而,無論是兩子的意見,或是元旦民間公投將「公民提名」加上「元素」,我們明明可見兩子已經傾向「公民推薦」,此等意見未經商討,從無授權,民主商討看來只是徒具虛名。
再者,在第一、二次商討日中,各團體均未討論過如何確立佔中議題時,佔中秘書處已決定在六月舉行全民公投,至於辭職公投,則要留待商討日繼續討論,後來陳健民更指五區公投打亂佔中部署。雖然,商討日(二)讓群眾討論以甚麼方式進行第一輪全民投票,有辭職公投的選項,但現在辭職根本不可能趕及六月公投,此選項只是敷衍支持辭職公投的團體。
佔中運動具體行動至今仍未商討,在報章上已經隔空討論「佔中總指揮」人選,這也屬於民主商討嗎?到目前為止,佔中時間表都則重討論方案而非行動,方案遲遲未決,具體行動更無影蹤,到底有甚麼應拿出來商討?如何決定行動?何時行動?如何行動?一年以來,佔中三子仍未向群眾清楚交代,亦沒有仔細與不同團體商討。社民連本認為佔中運動理應由發起人主動以公眾普遍意願確立綱領,透過不斷宣傳和辯論壯大民意基礎,但既然佔中運動著重民主商討,社民連亦表尊重,但凡舉重大方向如佔中方案及策略,應該多辦幾場商討日,留待其時處理,三子無須過早發表意見,引導輿論。
堅持公民提名 確立佔中綱領
現時,政改爭論如火如荼,最近人大和政協兩會期間,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提出本港普選需要有「一個立場、三個符合」[5],不能照搬西方,暗示香港普選必定要有提名委員會篩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更直指「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公民推薦」均不符合《基本法》,不能納入正式程序。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呼籲民主派不要再堅持「公民提名」,而聲稱就政改「有商有量」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更表明「不要虛耗時間討論『公民提名』」,不斷向「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潑冷水,企圖打擊佔中運動士氣。
雖然「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多次被指違反《基本法》,但回看2010年政制改革,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於6月7日引述其他人士認為民主黨提出區議會改良方案「做法有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6月14日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更批評方案「沒有先例,沒有法理依據,沒必要畫蛇添足」。然而在6月17日下午始起了微妙的變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突然表示民主黨提出的區會改良方案並不違反《基本法》,值得支持。6月20日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再與民主黨會面,表示區議會改良方案可行,曾蔭權隨即於6月21日宣布接受民主黨改良方案。
不足一個月,中共對民主黨方案態度南轅北轍,可見方案是否違反《基本法》並非法律問題,而是政治角力,是中共和建制溫和派礙於50萬人支持五區公投,而被逼稍作讓步,尋求通過政改。即使中共聲言「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違反《基本法》,在公民抗命佔領中環出現之前,我們不應輕言放棄,未戰先降。雖然,目前民主派對「公民提名」仍存疑慮,尤以民主黨及湯家驊等為主,但翻看昔日文件[6],民主黨及四十五條關注組(可謂公民黨前身)在2004年曾建議由立法會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五名立法會議員提名一位行政長官候選人,與今之「政黨提名」異曲同工;民主黨張文光更在2006年建議得到5%選民支持可參與行政長官選舉,亦大致與「公民提名」相符。此等建議,雖未被採納,但既然當年民主派能提出類似方案,今日理應繼續與市民大眾共同進退,堅持到底。
更何況,早前真普選聯盟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所做的第二及三輪調查,均顯示香港市民大比數支持「公民提名」[7],元旦日民間投票亦顯示大部份民主派支持者支持「公民提名」。既然佔中運動信念書開宗明義:「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要求,包括:每名公民享有相等的票數、相等的票值和公民參選不受不合理限制的權利。」諸如「公民推薦」此等矮化公民提名權,及其他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實不應付諸表決。佔中運動若因中共拒絕「公民提名」,就退而求其次支持「公民推薦」,無異於飲鴆止渴。社民連認為應盡早在商討日確立「公民提名」為運動綱領,盡早商討佔中具體行動,號召堅持「公民提名」的市民抗爭到底!
辭職公投 鼓動群眾
社民連一直提倡直接民主,因而在2010年有三位議員辭職,與公民黨合力推動五區公投運動,雖然投票率未如理想,但50萬群眾的聲勢不容忽視,致使後來中共接受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今日,社民連再次冀望透過辭職公投運動,把政制發展的決定權還給人民,鼓動群眾支持「公民提名」,為佔中運動建立基礎!
誠然,目前有部份民主派對辭職公投尚有保留,但似乎主要都是技術考慮,可是,若不透過辭職公投運動凝聚群眾,讓群眾有更多參與機會,目前未成氣候的佔中運動則難再有突破,倘被中共加以阻嚇,更可能毀於一旦,相信佔中三子及所有參與者均明此理。前途險阻,但我們再沒有讓步的空間,也沒有小休的時間,我們期望所有佔中運動參與者堅持「公民提名」,推動辭職公投,集結群眾力量,爭取真普選。讓我們面對現實,讓我們忠於理想,社民連將與參與佔中運動的朋友戰鬥到底!
社會民主連線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1] 梁愛詩:普選須穩陣免亂似新機場。(2013,12月11日)。蘋果日報,A04。
[2] 戴耀廷:「公民提名」的法律基礎。(2013,12月13日)。明報,A34。
[3] 戴耀廷建議:公民提名以聯署交提委會。(2013,12月25日)。蘋果日報,A06。
[4] now新聞台:政改有偈傾(二),2013年12月18日。
[5] 「一個立場」是中央政府堅定不移支持香港根據《基本法》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三個符合」則是,第一符合香港實際情況,不能照搬西方普選模式,不能損害國家主權發展利益、國家與特區關係及香港根本利益。第二,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第三,行政長官要愛國愛港,符合香港利益。
[6] 策略發展委員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有關行政長官普選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的討論-意見歸納》(CSD/GC/5/2007)
[7] 第一輪:62%贊成,15%反對;第二輪:66%贊成,15%反對(第一、二輪問題是「公民可以直接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但要有一定數量既公民共同提名一人(公民提名)」);第三輪:50%贊成,18%反對(第三輪問題是「公民提名後,提名委員會必須確認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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