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別侵略侵略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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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侵略侵略者精神
Apr 7th 2014, 12:35, by 黃津珏

2009 年,八十年代英國殿堂級塗鴉大師 King Robbo 久休復出,與街頭藝術家 Banksy 展開用噴漆對決的世紀大戰。

Robbo 早期受美國紐約街頭文化影響, 成為歐洲塗鴉運動的重要推手。活躍於倫敦 Camden 區,但作品曾一度遍佈英、美與歐洲的大街窄巷;穿梭倫敦的火車,對他而言是「流動畫廊」,可能是乘著黑夜進出車廠最多次的藝術家。相對於當代街頭藝術,舊式塗鴉世界是絕對地下的存在──Robbo 來自工人階級家庭,不曾受過正統藝術訓練,作品沒有抵死啜核的政治內容,沒有令人拍案的設計報局;美學倒來自反建制精神和完成作品全身而退的行動力。由於塗鴉者必須隱藏真正身份,因此不能提昇社會地位,藝術品不能買賣,換來只有精神上滿足與業界的尊重。Robbo 形容自己天生有豐富創意,塗鴉是作為勞動階級的藝術方法,就像搖滾樂,是反抗與創作的結合。

他在引退後作品亦隨時間流失,「保存」得較好的大型作品展於倫敦 Camden 河伴橋底,已有二十五年歷史。神級街頭藝術家 Banksy 於 2009 在作品上加了牆紙工人,工人把新的牆紙覆蓋 Robbo 原畫,大有時代與藝術形式革新的含意。事件轟動整個街頭藝術界,結果Robbo 重操故業,並開始攻擊 Banksy 的作品;Banksy 向媒體表示,如果想保留作品,當初就不應選擇橋底的牆,並在 King Robbo 的簽名前面加上 Fuc 作回應。事件被英國電視台 Channel 4 拍成紀錄片,稱為「塗鴉之戰」 (Graffiti War)。片中有趣地指出,由於 Banksy 作品有大量政治隱喻卻又容易理解,風格幽默逗人,故人氣爆燈,受國際推崇。Banksy 的成功在於訊息大眾化,令本是「刑事毀壞」的行動變得容易接受。實際上成名後他不用再匿藏身份,反之各國必然爭先邀請他前去「毀壞」一番。而英國清潔公司也因為常在報紙雜誌或網上平台接觸到 Banksy 作品,因此相信出自他手筆必然就具有「藝術價值」,竟然擔當「保育」與「策展」角色,只要證實是 Banksy 的就會保留。

加拿大作家 Naomi Klein 為探討全球化經濟惡果,於九十年代中期開始編寫《No Logo》,並成為日後抵抗跨國財團運動的重要著作。書中提到,在龐大企業肆虐全球的年代,公共空間實際存在著三股勢力:政府、商家和人民。舉例說街上豎立一幅牆壁,政府可以在上面寫任何政治宣傳 (propaganda),商人可以買起牆壁展示廣告 (advertisement),市民卻沒有權力參與其中,不然就是毀壞 (vandalism)。久而久之我們就會失去「公共」(common) 的想像,失去空間,認為所有地方都屬於市場,只有成為消費者才能介入。Naomi Klein 的論述強化全球資本主義下抵抗者的意志,其中有不少抵抗力,化身街頭藝術呈現出來,主要以「反廣告」(subvertisement) 與「空間侵入」(space hacking) 作為對應超資本主義 (hyper-capitalism) 的直接行動。

甚麼是反廣告?早期出現於歐美的反廣告運動多針對跨國企業,如麥當勞、星巴克等等,藝術家會爬上龐大的廣告牌上悄悄地把內容改為對廣告客戶不利的資訊。例如法國街頭藝術家 Zevs,早期喜歡在美麗誘人的廣告模特兒身上加上「滴血」效果,試著令羣眾脫離廣告商營造的大眾美感指標;也慢慢成為「溶解」品牌商標的「清償」( Liquidated)系列。後來 Zevs 來港,用顏料「溶解」時裝巨擘 Chanel 商標時被捕,品牌要求 85 萬港元賠償。香港知名的「渠王」,運用塗鴉宣傳個人業務,於反全球化資本霸權的意義底下,他也是個資深的街頭藝術家。

反政府政治宣傳的作品相對更為普及。其實我們可以理解政府也是個塗鴉者,最常見的作品可能就是「禁止標貼」(Post No Bills):這個「禁止標貼」塗鴉帶來的訊息甚至能隱身於所有政府設施與公共空間,我們慣常就覺得羣眾沒有粉飾公物的權利,因此民眾的塗鴉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有重奪公權的意義。長居於法國的藝術家 Space Invader 是當中的佼佼者:數度在羅浮宮「展出」作品,還有多年全球「侵略」行動。作品以數位化遊戲角色為主,行動也像遊戲般計出分數,較大作品分數也就較高。Invader 三度來港,總共留下 74 件作品,獲得 2530 分,他視為「侵略成功」。後來路政署快速清走數幅作品,港人大驚,認為政府針對藝術家,在花過億萬為西九添購藝術品之時,竟然奪走市民享受免費藝術的權利。

假若政府意會到 Invader 是國際著名藝術家,因此刻意保留其作品,那就好了,政府變得開明了。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用 《No Logo》的論述探討塗鴉,就明白它本質上不可能被政府與商業力量所吞拼,而所有關於塗鴉作為藝術的意義都不能夠被再呈現,這個包括任何媒體轉載、廣告合作、商業買賣、場地設定與及所有政府活動。如果政府真的「進步」到有意識保留一個個本港出現的侵略者,它的意義也會隨之消失。我們當然會因為可愛的「食鬼」被消失感到可惜,但那個失望情緒恐怕不是單單來自塗鴉被毀, 事實上本土街頭藝術家每天也有作品被毀掉,但我們當下為何有這麼大反應? 可能情況有如 Florentijn Hofman 的黃色巨鴨作品,當代全球化底下在黃鴨還未來港之先大眾早已引頸以待:這個在各國巡迴展示的作品,必定是好東西,能建構國際城市的身份想像,然後政府竟然再次令市民失望。這個失望當然也夾雜著對非民選政權的極端不信任情緒,因此喜好挪用民粹意識的藝術家黃國才,看準時機,馬上鼓勵羣眾「修復」Invader 作品。這個「修復」行動除了破壞作品原意,更危險的是它同時間破壞公共空間的意義,鞏固我們一早被扭曲的信念──我們打從心底相信,出色出名的藝術家,應該享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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