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訂明,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基本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香港的最高行政權力所在,是最高決策的核心,每一個決定都對香港人的生活影響深遠。近日,立法會審核財政預算案的時候,揭露了原來行政會議是沒有統計各行政會議成員的出席率,實在令人嘩然。
立法會正在審核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開支預算,行政長官辦公室以書面回覆多位議員對行政會議出席率的質詢,答覆竟然是:「我們沒有統計各行政會議成員的會議出席率,因此未能提供有關資料。」當你看到這個答覆,相信你也會大聲叫喊:「下!?沒有統計行政會議成員的出席率!?」相信連中學學生會和大學學生會,抑或是商業機構的董事會,也會清楚紀錄低每次開會的出席率,是常識吧?
香港政府經常也違反香港人的常識,梁振英政府更甚。《東方日報》曾在2011年向曾蔭權政府查詢行政會議成員的出席率,政府當時以「機密」為由拒絕交代,體現了所謂的「行會保密原則」。但在上年的時候,立法會審核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開支預算,有議員問到行政會議成員的出席率,當時梁振英政府的書面答覆已經是「我們沒有統計各行政會議成員的會議出勤紀錄,因此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假若政府沒有說謊,那就是梁振英成功爭取取消統計行政會議出席率吧!
政府一直聲稱,為了讓行政會議成員能夠暢所欲言,向來奉行「行會保密制」不會披露行會的討論內容,亦禁止行政會議成員將會議內容或其他成員在會上的言論公開,一切都是機密。好,就算我同意上述的說法,那麼為何連出席率也是機密呢?甚至發展到現時沒有統計行政會議出席率的做法呢?出席率只是一個數字而已,能反映甚麼「機密」呢?究竟害怕公眾知道甚麼呢?
我想,唯一的「機密」就是哪個成員經常「偷懶」缺席會議,浪費了幾多納稅人的血汗錢。同樣接受公帑支薪的立法會議員,每次會議的出席率清楚可見,市民可以監察到哪個議員經常缺席會議,下次就可以用選票來懲罰他們。行政會議非官守召集人及每名非官守成員的酬金分別為 134 萬元及 84 萬元,大約每月11萬元及7萬元。沒有紀錄出席率,那麼他們不去開會的話,公眾也不會知道,照樣可以獲得這筆薪酬。
另外,取消紀錄出席率的做法,體現了行會集體卸責的精神。就算數十年後有機會公開過去的行政會議文件,翻查梁振英政府的施政罪狀,也找不到某次行政會議的出席名單,亦追究不到誰是行會大懶蟲。沒有人需要承擔歷史的罪名,隨時可以用「我當年冇去開會呀!」做擋箭牌。再次引證了行政會議是一個大黑箱,真是荒謬絕倫,但非常符合梁振英的風格。
參考資料:
http://legco.gov.hk/yr13-14/chinese/fc/fc/w_q/ceo-c.pdf
http://legco.gov.hk/yr12-13/chinese/fc/fc/w_q/ceo-c.pdf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127/00176_090.html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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