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寧物業與順寧道重建區相連
美寧物業原在順寧道77號地舖營業,因09年6月26日順寧道69號至83號被公佈劃為重建區,美寧物業的黃小姐為維持原有營生網絡,約2010年11月購入及搬到剛好在重建區旁的順寧道67號地舖,繼續營生。
順寧道重建區亦在去年五月土地復歸政府後,開始圍板及拆樓,至現時地盤已被完全平整,施工單位為永樂工程有限公司。
事發經過:
近月,市建局職員與美寧物業店主黃小姐聯絡,四月初安排委派的工程師,在市建局職員司徒先生陪同下,往視察環境,只作口頭通知,因屬地盤範圍的69號與順寧道67號地舖有一幅共用牆,需要拆掉。
美寧物業店主黃小姐即時擔憂保安及安全問題,因若牆被拆掉,地盤工人可隨時進入其舖位,而且少了一邊牆,也難保結構的安全。
黃小姐要求市建局及永樂工程有限公司必須承諾清拆後會建回牆壁,告知施工時間表,及確保施工期間,缺了一幅牆的情況下,對原有建築不會因工程而有損害結構,危害人生安全,才讓其進行工程;並要求其出示含拆卸及建回牆壁施工範圍的工程藍圖文件,黃小姐始願意簽紙讓其完成工程。
對於黃小姐的要求,市建局委派的工程師竟指,黃小姐物業的一部份為僭建,故拆卸共用牆後,不會建回牆壁,也拒絕承諾施工期間的結構安全或出示藍圖。
然而,若為僭建,自10年尾至今天市建局及永樂突襲施工,黃小姐從沒收到屋宇處任何指其僭建的信件或僭建令。且拆卸僭建物亦為屋宇署職務,市建局為何可越權,並在沒有任何書面通知下,突襲拆除物業建築的一部份?此豈不是未經通知或准許下,損壞他人財物?
市建局及永樂工程一直沒再聯絡黃小姐,直至兩日前,4月12日星期六下午,永樂工程派員跟黃小姐稱已獲市建局准許其可不經黃小姐同意便拆下共用牆,但並無透露何時進行工程。黃小姐即時表示反對,並稱會再聯絡市建局人員要求給予合理答覆。
豈料在今天(4月14日)早上,永樂工程已擅自拆掉共用牆的一大截,黃小姐致電市建局總部,亦聯絡不上任何負責人員,或獲得任何答覆。黃小姐即時報警,但警方稱此為民事糾紛,不能干涉;亦因黃小姐以身擋工程,拆牆工程暫時停下,但共用牆已被拆去一大截。
共用牆被拆去一大截
由67號舖望向順寧道地盤
未拆前的共用牆
黃小姐對市建局及永樂工程的突襲極度憤怒,要求市建局必須給回合理回覆,否則不排除會繼續阻擋工程。
前順寧道重建天台戶何先生亦表示,市建局及永樂工程此舉先斬後奏行為,完全不理人家死活,一來是結構安全的問題,二來拆除共用牆後,如遇天雨,內裡的傢俱雜物亦有可能受到沾濕、損害。
其他相片:
相片提供: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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