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學聯面書專頁
編按: 學民思潮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今日舉行召記招,聯手提出學生版的「學界政改方案」。在行政長官選舉上,方案堅持「公民提名必不可少」,他們建議1%合資格選民便可提名一位行政長官候選人。他們又建議改組提名委員會,改由全體立法會議員組成,獲8%委員支持亦可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方面則要求全面廢除功能組別。
學界方案
公民直接提名 廢除四大界別
有關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
(一)公民提名,必不可少;
(二)公民提名:全港 1%合資格選民聯署(現約 35000 名選民)提名一位行政長官參選人,該參選人即可成為候選人,提名期不應少於兩個月,而提名委員會並無任何否決權;
(三)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應由立法會直選議員組成,只要有超過8%的委員支持,便可提名一位候選人。每名委員只能提名一位候選人,每名候選人最多只能獲取五分之一委員提名;
(四)採用兩輪決選法,候選人經全民投票,超過 50%者當選。若未有候選人得票超過 50%,則在首輪投票選出得票最多的兩位進入次輪選舉,超過 50%者為行政長官,若第二輪仍無人得票多於 50%,則須在六個月內重新進行第二輪選舉,簡單多數者勝;
(五)政府應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取消對候選人政黨背景的限制,並不可以法律條文限制候選人數目;
(六)若公民提名被指違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特區政府有責任反映港人堅持公民提名的意願,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修改《基本法》,以將公民提名及其他普及平等的選舉辦法納入《基本法》之中;
(七)立法會選舉辦法應以一次性立法(修訂),廢除功能組別,達致全面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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