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今天香港警方作出拘捕行動,要將數名於6月6日參與反東北發展示威的人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指控他們防礙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
這次警方的行動,明顯是根據或參考立法會行政處提供的資料而作出。姑勿論拘捕的日子是否衝著6月13日財委會再次討論東北項目前期撥款而來,以收震懾之效。警方與立法會行政處已向社會傳達了極嚴重錯誤的信息,直接破壞了立法會職權與市民集會示威權的平衡。
立法會議事職能跟市民有示威的權利,同受法例保障,警方和行政處由6月6日至今所做出的解釋、恫嚇與針對6月13日會議的一切動作,均是傾斜地只顧維護立法會職權的一面,而沒有考慮到他們的行動對於市民示威權的影響及損害。
立法與市民權利之間是不可分割的。立法職能不能得到市民授權與認同,立法會便需作出反省檢討,而非劃地為牢,將立法會變成權貴的堡壘,堡壘之外便是無形監獄。
市民對中央發表的白皮書破壞一國兩制深表憤怒。警方和立法會行政處聯手打壓市民之示威權,其中與白皮書的破壞性不遑多讓。
立法會大堂為公眾地方,市民有權進出,並享用其中的設施,也有權在公眾席旁聽會議。任何限制市民既有使用立法會公共設施的所謂特別安排,甚至以警方在6月13日前作出的拘捕行動,都是不合理的。
職是之故,警方和立法會行政處是首先挑戰示威者,進而損害和剝奪全港市民同受法律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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