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港英政府的地政工務科公佈「都會計劃」,建議將香港的發展重心,由在新界新市鎮轉回市區。從此,由麥理浩年代開始的新市鎮計劃在開發將軍澳後便暫告一段落。
當年政府推出「都會計劃」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發現新市鎮並不如原先規劃般,能做到自給自足。由於新市鎮缺乏就業機會,大部份搬到新市鎮的居民依然要長途跋涉,回到市中心上班。二十多年後,我們這個自以為進取但無能的政府要重推新市鎮計劃發展新界東北,並沿用過時的發展模式;面對民間一面倒的反對聲音,只説「恕難從命」,拒絶撤回發展計劃前期工程撥款申請,令泛民議員被迫繼續在財委會拉布,村民和支持他們的民間團體則繼續在立法會示威。
這個新界東北計劃,對村民以至小地主並無任何得益,想留下從事農耕的村民被趕走,想發展的小地主則被收地。除了大地產商,全香港都是輸家。
根據政府發表東北發展計劃的「常人包」, 擁有4000平方米完整土地的地主可申請換地發展。試問香港哪有平常人有四萬呎完整土地(根據蘋果日報報道,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家族公司亦只持有近二萬呎土地)? 結果只會是大地產商才有資格換地,原址換地,用公帑做基建,令地產商可以將賤價囤積得來的農地,補補地價後便能開發建豪宅。這個政策設計,將村民、小地主的發展權沒收,但大地產商的發展權卻受影響,合法向大發展商輸送,令大集團變得更大。
這個政策,其實與當年西九文娛區計劃,政府以工程龐大為理由,將整個計劃以單一招標的方式批出,將西九變成只有最大發展商能參與的發展,同出一徹。
在這個發展計劃中,地產商可以賺大錢,是因為他們有財力把一小塊一小塊土地集合起來,提升他們的價值,並從政府發展計劃中,釋放它們所隱藏的發展潛力。
村民及小地主沒能力集合土地,而政府則從他們手中收地,他們很可憐地只得到的一塊農地的賠償,政府得到的是這塊農地的發展潛力,轉身賣地賺錢,不避嫌的官商勾結。
其實小地主為什麼不能參與發展?為什麼一定要悲情地賣地給地產商又或是政府?如果那些僵化兼有潔癖的官員怕小地主建了不合規劃的東西,哪他們應該協助小地主,讓他們集合起來發展。
政府現在要做的,是撤回計劃,重新設計,讓想留下的東北村民能安居樂業,想發展的小地主能當家作主,保障大家的權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