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滅亡抑或反抗 港人自決命運

 
How To Lose 19.8 lbs In 21 Days.

Lose weight the right way and keep it off.
From our sponsors
滅亡抑或反抗 港人自決命運
Jun 11th 2014, 06:16, by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告香港市民書 █
-滅亡抑或反抗 港人自決命運-
堅定決心公投明志 誓力挽狂瀾於既倒

香港人,難道你們不憤怒嗎?昨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了所謂治港白皮書,仿如天子下旨警惕賤民「汝權朕授,皆朕賞賜。」這是世紀騙局,更是赤裸裸的打壓與侮辱。九七大限前,中共政權哄騙香港人一國之前,兩制行先。唯有兩制,自由土地與囚牢大地才有所區分!但主權移交後,所謂大國如今竟指其自說自話的「治港白皮書」是官方權威,變相二次制憲,視《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如無物,掌摑當年見證中英信誓旦旦的香港人!本會嚴正譴責中共劣行,矢志守衛香港到底,誓要扭轉我城命運!在此懇請港人別再自欺欺人,事實是一國兩制幾已破產。要取回我們的未來,香港人必須抗爭!

中共聲稱對香港有監督權,但港人可否票選中共官員或予以罷免?政府監察人民之論,簡直荒謬絕倫。白皮書竟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向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一個殺人獨裁政權自稱有權監督人民,既是天大的笑話,更是厚顏無恥、貪婪野性的表現!

有特區小憲法之稱的《基本法》,實已被中共撕毀。《基本法》第二條全文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經國務院〈香港白皮書〉的獨斷演繹,第二條已變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簡而言之,《基本法》權限可有可無,在乎天朝喜好。

「白皮書」定中港關係為主令僕從、貶立法會為低等議會,令司法人員維護國家利益,宣視糧水電已被大陸壟斷。上述種種,反映的是政治經濟社會已被全盤操控,已至禮崩樂壞之況。在「五十年不變」的口號下,大陸化實已急速推行。

早在90年代,學聯已批評《基本法》的草擬過程無合法性可言,所定之法漏洞甚多。當年,學聯發起爭民主、反專制罷課基本法集會,五千多名大專生由遮打花園遊行至新華社。港大學生會亦發起全民大會,通過「不接受基本法草案並強烈要求修改」議案,惜鍛羽而回。今天,我們不能止於口舌之辯,更要付諸行動,取回專制政權欲毀的香港!

要力挽狂瀾於既倒,港人必須堅定決心,於民間公投以選票明志,抗衡天朝虐旨。項莊舞劍,旨在沛公。白皮書直言選委會四大界別「按相同比例組成,體現了均衡參與,具有廣泛代表性」,露出當權者想照樣打造提委會的醜惡面貌,以二十餘萬人決定七百萬人的命運。有云中共想藉此奪回在港「話語權」,我們必須嚴正宣告,話語權屬為香港權益奮鬥之士,非別有用心的匪類可奪!在此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尊重憲法所寫的「一切權力歸於人民。」否則,香港人必定公民抗命,佔領中環,抗爭到底!

本會謹此嚴正聲明:

  1. 港人是香港主人,政權受人民監督
  2. 敦促特區政府維護兩制之別,停止卑躬屈膝,毋辱港人尊嚴
  3. 敦促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尊重港人意願,廢除功能組別,確立包含公民提名及議會提名在內的雙普選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全民公投街站組報名表格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