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買了一部全新的 Prius,今天便撞了。撞得不算嚴重,人也沒受傷,但其中一道門和前後保險桿(bumpers)都要換,修車費用要七八千美元,雖然大部份會由保險公司支付,但因為錯的是我,日後的保險費恐怕會增加不少。新車撞壞了,自然有點不開心,不過,這始終是身外物,我的心情很快便平復;倒是想到要被保險公司問長問短及修車有關的瑣事,仍不免感到煩悶。
然而,這件事讓我想得最多的,還是事發後那股強烈的「注定感」——覺得此事無可避免,用粵語說,就是「整定」。這不是說我相信自己今天注定要撞車,我只是指事發的經過給我這種感覺,只是一種感覺,不是理性思考的結論。
兩星期前約了一位別系的同事商量一個網上課程的安排,其實我對他的建議興趣不大,本來可以直接說不必談了,但為了禮貌,我還是應承跟他開一次會。本來我想約這個星期一,不知為何電郵給他時竟約了星期二,不過覺得也沒所謂,所以就沒有更改了。他讓我揀時間,對我來說早上八九時最方便,本來可以說:「早上九時好嗎?」,誰知又多想了,改說:「不知你慣不慣早起,不如你揀時間吧!」他也老實不客氣,揀了早上十時(果然不是個早起的人)。說到這裏,已有三個「本來」。
由我家到見面地點只需約十分鐘車程,我本來打算九時四十分出門,誰知九時三十五分已預備好一切,心想早五分鐘也沒所謂,於是便出門了。我平時行慣了A路,今天本來應該照習慣行吧,可是,心血來潮行了B路。到了接近目的地的一個路口,我本來已想好在哪一條路泊車,應該是左轉的,但一時不為神,直駛去了,於是便想過另一個泊車地點,是下一個路口才左轉。本來照原定想法,便會繼續直駛,但我突然見到左邊有一個車位,心想泊在這裏也不太遠吧,便當機立斷,即時扭方向盤駛入。好了,總共有七個「本來」。
接著當然就是給另一輛車撞了。這條路是單程雙線的,但因為路窄,左邊又斜泊了幾輛車,令我有錯覺那是一條單線的路;因此,我扭方向盤駛入車位時,沒有留意有一輛車剛轉入了這條路,在我後面的左線,而且很接近我的車。
餘下的煩事不贅了。正是這七個「本來」,令我有那強烈的「注定感」,這是我從未有過的經驗(至少從未試過這麼強烈)。我不是要在這裏討論宿命論(fatalism)的對錯,只是想指出,就我這次的經驗來說,「注定感」有釋懷的作用;也許這只是自我保護的心理機制,但那作用是很真實的。美國哲學家Richard Taylor曾說過,接受宿命論可以令人坦然接受人生的順逆(見他的Metaphysics 一書討論fate的那一章),看來並非全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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