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議員莫乃光和何秀蘭身體力行支持紅鼻子行動。
(獨媒特約報導)最新的版權修訂條例新增多項戲仿豁免,如滑稽或諷刺,並於今日呈交立法會行首讀及二讀。但網民組織及立法會議員仍然不收貨,認為政府應採納更能保障網民創作自由的「衍生豁免」方案,又戴上惡搞文化代表「小丑神」的紅鼻子抗議,突顯只有「搞笑」才獲得豁免的荒謬。
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在立法會示威區宣布發起「衍生內容紅鼻子運動」,呼籲網民上載相片到組織Facebook專頁,齊撐民間建議的衍生方案(UGC),即作品符合非牟利用途、原作沒有侵權、引用出處及沒有取代原作便可受版權豁免。聯盟公關及秘書鄺頌晴表示,「只有UGC才能夠保障二次創作的自由」,所有二次創作都應受到保護,不需局限於「搞笑形式創作」,而認真演譯別人作品卻未能獲豁免。
行動獲得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何秀蘭、莫乃光及陳志全支持。除了配戴紅鼻子,他們及網民更展示「網絡廿三條 蕉皮處處」標語抗議。聯盟計劃繼續就草案提交修訂及遊說議員,亦會在七一遊行期間設置街站,引起各界關注法案對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的影響。
俗稱「網絡廿三條」的《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網民強烈反對下最終擱置。政府去年就戲仿豁免作出諮詢,今日把修訂後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進行一讀及二讀,建議新增戲仿、滑稽、諷刺、模仿、時事評論及引用等豁免。
圖:網民及議員齊齊反對只有「搞笑」才獲豁免的2014版權條例修訂方案。
編輯:方鈺鈞
參考資料:
知識產權處:《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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