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食環、地政總署、警務署及屋宇署就「加強處理店鋪阻街立法」的諮詢期將於星期一(14/7/2014)結束。現緊急呼籲各位關心社區經濟、街道使用權的朋友,一人一信,阻止惡法通過,維護公民自由。
歡迎參考以下的範本,加入你的個人意見, 於2014年7月14日或之前,電郵至 sfe@had.gov.hk。
諮詢文件全文: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sfe.htm
意見書亦可以郵遞或傳真方式遞交: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31 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二科
傳真:3107 0697
剝奪市民街道權利 定額罰款滅殺小店
【反對 加強處理店鋪阻街立法】
聯署聲明
立法規管死思維, 魑魅魍魉人間世;
莫道人情漸稀薄, 只恨法規太無情!
〔阻街惡法倘通過 街道社區勢難保〕
一、破壞社區經濟
新法建議設定額罰款而不設警告,加重小店商販的經營成本,令小商戶每日擔驚受怕,影響店鋪的日常營運。在租金貴生意差的市道環境之下,新法通過勢必令社區經營環境雪上加霜,商戶無奈將經營成轉嫁基層街坊,令小市民百上加斤,促成「賤物鬥窮人」的局面,破壞社區經濟。
二、不問情由 分化社區
新法建議加強區議會角色,向政府及前線執法機構建議所謂「阻街黑點」及「可豁免之地區特色案例」,制訂對店鋪阻街執法優次的準則。區議會現時甚少與商販溝通,收到投訴直接轉嫁有關部門便了事,卻沒擔當地區內與街坊仔細協調溝通的角色,立法後只會加劇各種不問情由的執法,破壞社區鄰里網絡,進一步造成社區分化。
三、打壓公民權利
諮詢文件有關阻街定義模糊,雖強調店鋪阻街,但又不限於此。新例通過後,政府很可能藉阻街為名,打壓不同的政治聲音,掃除一些不順眼的街道使用者,例如示威街站、街頭音樂放映、露宿者、街坊休憩的一枱兩椅,及其他民間自發活動等,打壓公民權利、及街道使用的自由。
四、以快打慢 欺凌弱勢
新例建議定額罰款,名為加強效率,實為將壓力轉嫁每日忙於為生活打拚、缺乏資源時間提出抗辯的店主及小市民,迫令小店讓步,無奈選擇罰款了事。而新例依賴前線執法人員(食環/警察),靠現場觀察、即時判斷,跳過法庭/第三方考慮平衡阻街的「合理理據」,容易加劇社區衝突。
我們重申:
• 反對政府借效率為名,強推惡法,破壞社區經濟、鄰里網絡
• 街道不只是人車輸送的管道,而是市民共享、共同的生活空間街道應由商戶、小販、居民及使用者,透過互相協調,共同管理
發起團體:
活化油麻地街坊會、活化廳繼續工作小組、德昌里二號三號舖
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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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署人:(中/英文全名)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號碼:(頭四字)_ _ _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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