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 倡議本地母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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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母乳育嬰協會 倡議本地母乳政策
Oct 9th 2013, 03:40, by Lee Chin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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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來愈多港人明白母乳對寶寶健康的重要性。母乳是正常育兒一環,是寶寶的第一道餵哺。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委員徐瑩認為香港奶粉文化根深柢固,要改變這個現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循序漸進,香港政府有必要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有關事項。她進一步指出礙於欠缺職場、社區支援,加上大量奶粉廣告的營養渲染,大部分媽媽普遍依賴大仔奶粉。事實上,世衞建議媽媽以全母乳餵哺至6個月,然後加入固體食品,並繼續餵哺母乳至2歲或以上。正常的餵養裏完全沒有餵奶粉的需要。

徐瑩表示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屬義務機構,多年來努力向政府各部門如衛生署表達四大訴求以及於去年致函立法會議員,希望促請政府以立法形式確立母乳權利。同時,她認為全母乳餵哺不只是關乎個人的事,乃是媽媽與寶寶的權利,現時到處受阻,權利有需要受到法律保障。她樂見近年政府對這方面的支援,「雖然唔明朗、慢,但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在有限資源繼續做。」

一、落實有利母乳餵哺工作安排
徐瑩指下年香港母乳育嬰協會有意私下尋覓私營公司合作,讓媽媽一天有兩次半小時的哺乳休息時間。此外,徐瑩希望爭取延長法定產假至少十四星期,有需要時更可支取親職假至寶寶六個月大,由公營部門應帶頭做起。她提到母乳育嬰不應僅由衞生署負責。如保障在外哺乳權利、產假、職場支援等,牽涉多個政府政策部門,香港政府有必要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有關事項。

二、《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
徐瑩樂見近年港府關注規管母乳代用品銷售手法,並指協會繼續出席會議表達支持盡快立法。早於二零一一年限制奶粉廣告,尤其是不能以十二個月或以下嬰兒為對象並禁止奶粉商向醫院派發免費奶粉及作其他宣傳活動。 二零一二年《香港守則》其中一項建議禁止零至36個月嬰兒奶粉推出廣告,年底有諮詢結果。唯諮詢中香港醫學會反對建議認為禁止奶粉廣告影響言論自由。

三、保障公眾場所哺乳權益
公眾場所必須設置哺(集)乳間,並立法保障公共場所餵哺母乳權益。政府現有190間物業設育嬰室,未來會增多50間。徐瑩指出社會資源很重要,「政府現時有意帶頭做緊」開先例,展望未來會有更多完善育嬰間,以體貼母親需要。http://www.breastfeeding.org.hk/story/355

四、改善醫療機構對母乳的支援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指醫管局8間設產科的公立醫院,未來5年將參加「愛嬰醫院」認證計劃推廣母乳,伊利沙伯、廣華和瑪麗3間醫院明年首批參加。獲認證的「愛嬰醫院」須遵守10項守則,包括協助母親生產後半小時開始餵哺母乳、改善醫院設施讓母親與嬰兒全日「共處一室」,方便母親餵哺母乳、安排受訓醫護支援產婦餵哺技巧等。徐瑩認為是好開始,並繼續向政府反映希望香港有更多愛嬰醫院,加強寶寶與嬰兒的聯繫。

她表示除了香港母乳育嬰協會,現時關注母乳的機構如愛嬰醫院香港協會以及國際母乳會都樂於持續推行公眾教育、宣傳,致力在香港營造一個友善的母乳育嬰環境。

育有兩歲女女的徐瑩,仍然堅持餵哺母乳。她笑言:「全母乳餵哺能醫百病。」她少理香港世俗眼光,相信外國的醫學研究調查,認為母乳是給予小朋友最好的食物。她坦言生育前,對母乳知識所知皮毛,也擔心自己不能餵母乳。但她對這方面研究愈多,愈愛餵哺母乳,坦言餵哺母乳是一種安撫寶寶、拉近媽媽與寶寶關係的行為,讓她感受到做媽媽的一份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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