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平凡](二十): 「和諧」,「愛國」與「正義」
納粹暴君希特拉曾說:「要消滅一個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先消滅承載它的語言。」不只是他,連中國共產黨亦善於此道,並弄得出神入化。
其實要瓦解原有文化,不一定要消滅其語言。若把詞語本意改變,亦能取得瓦解文化之效。
例如「和諧」,本指互相協調,互相配合,達至和睦相處之美好景象。更有古人用來形容詩詞藝術,如清代趙翼的《甌北詩話·黃山谷詩》:「自中唐以後,律詩盛行,競講聲病,故多音節和諧,風調圓美。」但經中央「注釋」後,「和諧」成為「順從中央意旨」,「配合中央喜愛」之代名詞;
又例如「愛國」,本指國民對國家的愛護,自我文化之認同。但經中央重新注釋後,即成為「熱愛中國共產黨」,「堅決擁護中央」的同義詞;
近日,由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宣佈成立的「正義聯盟」,大玩「食字」(此乃美國卡通片名字)之餘,更效法中央,對「正義」一詞作重新演釋。
「正義」本指「公正」,「正確」,「公道」之意。可惜李氏濫用此詞,以「正義」為名,做不正義的事。令人誤解「正義」即是「反佔中」,「支持國民教育」,「支持警方偏頗執法」。此乃誤人子弟,黑白不分。
筆者預計,此類情況將日益增多,不可不察!
31-10-2013,家中,下午。本文為有感而發,「黃氏生物學」暫停一次,下回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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