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故步自封、不進反退──回應郝鐵川的特首普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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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步自封、不進反退──回應郝鐵川的特首普選論
Nov 28th 2013, 08:14, by 劉桂標

繼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由北京到港講述中央對特首普選的看法,設下了官方的框架後,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在樹仁大學以「見步行步,向前走」為題,主講講座,進一步加以附和及補充其觀點,並排斥本地民主支持者的一些爭取真正普選的看法。以下為其主要論點及筆者的回應。

一、吹噓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有廣泛代表性及符合國際標準

如果說李飛自京來港是要為特首選舉設限,那麼,我們可說郝鐵川的言論,是通過顛倒是非、連番詭辯的方式來進一步加強限制特首選舉。

李飛提出的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方式(亦即其所謂體現提名委員會委員的集體意志的方式),是比之前的選舉委員會有更大限制的提名候選人的方式。因為,以前的方式,只要候選人獲得相當數目的委員會成員提名便可以入閘;然而,新的方式,卻要進一步得到委員會大多數人同意才可入閘,門檻比之前更高。

故此,郝鐵川認同李飛說提名委員會有廣泛的代表性及社會均衡參與是混淆視聽的說法。真正有代表性的普選,在提名方面,應是全民的,即每個公民都有提名權利,這才是普及而平等的真普選。現在,李飛提出說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應參考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法,意思即是說:隨意分幾個界別,由千多名中央欽點及小圈子選舉出來的人士組成,根本是極少數市民的提名,抺殺了絕大多數市民的提名權利。

至於郝鐵川說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符合國際標準,也是顛倒是非的歪理。依國際標準,真正普選必須是普及而平等,後者可以不同制度體現,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或機構提名等,但都必須符合普及而平等的真正普選的涵義。現在,郝鐵川斷章取義地說連聯合國也說普選的方式是沒有限定的,故此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也可以符合國際標準。如上一段所言,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方式剝奪了大多數市民提名權利,如何可能符合國際法例?郝鐵川的說法明顯是想混蒙過關。

二、封殺泛民提出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

郝鐵川今次言論的另一特點,是他將李飛沒有明確表明的說法更明確地表明──不容許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後兩種提名方式,是本地民主派提出的,兩者都可說不違普選涵義,分別只是前者直接由公民提名,後者間接由代表公民的政黨提名,都符合公民可普及而平等提名的權利。

郝鐵川所提出的反對理由,是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二者在基本法沒有提及,故此沒有法理依據。

他的說法,明顯有問題。首先,基本法是憲法,憲法只講立法原則而通常不會涉及細節,故此,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等細節在基本法沒有提及,不表示它們無法理依據。另外,真正的憲法,必須以人權和自由的普世價值為依據,而公民提名、政黨提名都合乎人人應有的政治權利,這就是其法理依據。

三、捏造泛民入閘「馬房論」

今次泛民對於政改,如上次一樣,意見上有分歧,部分溫和民主派有見中央對普選的強硬態度,為了收窄分歧,作出了妥協。他們不奢望中央會給真普選港人;故此,他們以為,今次政改的底線,是將門檻降低至容許小部分(並非全部)泛民入閘,以為後者若有機會入閘,則以一人一票選舉的方式有機會當選特首。進一步來說,若有泛民候選人當選特首,則會令本港有真正普選的機會大大提升。
筆者雖然明白他們的想法,但卻並不同意,因為這有違真正普選的意義,後者應是候選人有足夠公民提名便可入閘。然而,郝鐵川連他們這種委曲求全的想法也欲封殺。他稱他們的觀點為「馬房論」,說這種觀點會造成「三個不公」,包括侵害提名人的權利、侵害提名委員會委員權利及侵害提委會的機構提名權利。

郝鐵川是混淆視聽。原因是:第一,政治的權利,指選舉及被選舉(包括被提名)的權利,這種權利屬於社會上的每一個公民,但他卻將之說成為只屬於提名委員會及其成員。第二,相比用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方式提名,泛民入閘模式雖仍然不算是真正的普選,但其實已減少了不公平的程度,因為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模式只容許建制派入閘,但泛民入閘方式除建制派外,可容許小部分泛民入閘。若說不公平,則提委會委員方式比泛民入閘方式更不公平,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方式才是名符其實的馬房論。

四、合理化特首須愛國愛港的歪理

中央一直以來,都想要對本地特首候選人作篩選,除了設定提名委員會機構提名的關卡外,還以特首須愛國愛港的條件來作進一步的限制。

郝鐵川明顯要合理化這種歪理。他說,任何行政首長要忠於憲法;故此,特首不但要忠於基本法,也要忠於中國憲法,而不愛國愛港的人不忠於憲法,故不應擔任特首。另外,不愛國愛港的人想結束共產黨在中國的一黨專政,這會破壞一國兩制的制度。

這種歪理不難反駁。在憲法方面,首先,無論中國憲法與基本法也沒有明文規定愛國愛港是特首的必要條件。其次,實際上任何憲法也沒有可能有此規定,因為涵義籠統,法律上難以作明確的規定。再者,這種限制有違人權、自由,因為中央所謂「愛國愛港」,其實指擁護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及香港的專政,但擁護什麼政黨,屬公民的思想自由,不能任意限制,否則,違反了民主憲法的真義。在制度方面,在現代社會裏,合理的社會、政治制度,必須是民主憲政;因此,結束一黨專政,正是歷史大勢所趨,正如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國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順應世界歷史,但這只是過渡性的;最終,必須走上民主憲政的大道,否則,遲早只會敗亡。因此,結束一黨政,是中國要迎頭趕上先進國家的不二法門;故此,對於一國兩制,普選其實是促進其向正軌發展,而不是破壞它。

順道破斥李飛、郝鐵川的詭辯:他們以為沒有國家會選出與中央對抗的地區首長。這明顯有違事實:加拿大曾容許魁北克公投獨立,英國也容許將來蘇格蘭公投獨立,這顯出先進國家以憲法的精神優先於政權的利益。李飛、郝鐵川的觀點,其實是以當權者的利益優先,而不是以人民的權利優先。

總而言之,郝鐵川對李飛的特首普選論的附會和追捧,只是將特首選舉的普及性與平等性進一步減低,不但沒有趨向真正的普選,反而與真正普選背道而馳。香港市民必須對這種表面進步,實質倒退的所謂「普選」有所認識。大家試設想一下,如果港人有權一人一票選特首,但規定了候選人為建制派的曾鈺成或曾德成兩兄弟,這種選舉還有什麼意義?因此,港人必須挺身而出,極力反對,並為我們自己,以及我們下一代有真正的普選而繼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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