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oyangu.com/2014/03/taiwan-ma/
前晚馬英九政府用警方武力清場,其中有一些軍裝警員撕下自己的識別號碼,然後像香港的愛字頭組織追打示威者,還有警察狂言「誰反服貿,就打死誰。」
如果就漢娜‧鄂蘭的哲學而言,這已經顯示了馬英九失去了執政的認受性:因為他一如納粹德國的希特拉,鼓動了執行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惡的平庸性,這是作為民主國度中的最大失德!因為,只要鼓動了惡的平庸,台灣建立的民主文明,就會毀於一旦!
漢娜在猶太人屠夫艾克曼接受審判的時候,她發現艾克曼彬彬有禮,像一個紳士般冷靜,為甚麼他會屠殺大量猶太人?漢娜認為,並不是因為艾氏兇殘成性,而是因為希特拉治下的德國,將平凡人的惡誘發出來。希特拉將屠猶如此恐怖殘忍之事美化成守法、服從國家的美德和律令,是故德國人只是認為自己在服從法律,而非在殺人。
這就像馬英九政府激發了軍警和公職人員的惡的平庸,使得他們認為暴力對待示威者只是在守法和執行國家命令,而且是替「國」行道,並不是在殘害公義和傷害弱小!這些軍警不再視自己為人民公僕,而是將人民當作偉大的國家律令下將之剷除,一如艾克曼屠猶,心安理得!
馬英九另一個罪狀,就是鼓勵公職人員逃避自己的責任!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所有公職人員和政治家都要在行使公權力時對自己的行為和決定負責,因為他們的決定關乎人民,所以必須開誠佈公,讓人民去評價。
而那些撕下了識別號碼,然後毆打示威者的軍警,正正在逃避自己的責任,既然他們認為自己打人理直氣壯,為甚麼不承擔政治責任?反而像艾克曼般(他不為自己的屠猶行為負責,二戰後而逃到南美)迴避責任?
漢娜批評這些人,無資格說自己在負上康德式的道德責任,一來他們心虛逃責,二來他們沒有經過自己的良心去反思國家命令的正當與否,反而盲目服從權威。
民主國家,貴在公職人員為民眾服務,並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如果這兩項美德俱亡,和獨裁國家有何分別?就是因為馬英九敗壞了這台灣公職人員這兩項美德,誘發了他們的惡的平庸,這就是馬英九失去了認受性的最大原因。滾下台吧,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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