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的搜索也找不到甚麼,大馬首相也正式宣佈,根據所有客觀資料所得,馬航已墜落在印度洋中心,恐怕並無生還者。小弟雖然都已打定輸數,但心裏還是一沉。不過小弟立刻聯想到,大馬政府是否正部署收隊走人,事件不了了之?
飛機失事是受到國際民航公約附件12《搜尋與救援》保障;若飛機跌入海中,更會受《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保障,簡單即是不論飛機及機上人員國籍,鄰近國家都有義務及責任,盡全力去搜救生還者。國家不能以没有資源或敵國關係為藉口見死不救,否則就違反國際公約。
不過這兩條公約也有一點:搜尋工作只有在對救助倖存人員不再有任何合乎情理的希望才應結束。 國際民航組織另一份有關Rescue Coordination Center Operations Manual文件也清楚指出何為「没有合理希望」(詳細請參考連結,文件第八點)。大馬的記招有兩點:1.飛機已墜毀在印度洋中;2.恐怕並無生還者。現今連飛機失事位置也無法確認,而且經過十多天,殘骸已隨水流飄到離失事現場很遠,搜索就是大海撈針,找到碎片也不等於確定失事地點。把第一及第二點加起來就可以有足夠法理依據,正式結束援救行動。有了這份聲明,保險公司也可正式處理賠償。由於無法知道失事位置,找尋黑盒更加接近無可能,所以調查工作也没有甚麼可做,從此馬航370變成懸案。大家可知這次搜救工作的成本,應該是民航史上最高的一次(上次法航在大西洋失事用了大約5千萬歐元),誰來埋單?
小弟當然不希望這樣結束,希望大馬繼續搜索。即使生還機會微,也希望「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才可了家屬的一個心結。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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