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在2009至2010年施政報告中,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的中環街市被剔出勾地表,交由市區重建局保育和活化,當年進行的諮詢及設計比賽中由「飄浮綠洲」 勝出。然而事後設計經過大幅修改,除剔走游泳池等受公眾歡迎的設施外,更大幅發水近十萬平方呎,將中環街市由四層加建至八層,又在城規會引用明顯超出「略為放寬高度限制」範圍下避過繁複申請。城規會雖通過項目,但最近市建局將項目提交屋宇署時,署方因為項目大幅加建,不符保育舊建築的要求而拒絕圖則,「假保育」玩出禍。
備受爭議下獲城規會通過
2013年7月,城規會審批及通過項目,批准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令原來的23米增加至40米。市建局是以「略為放寬高度限制」向城規會申請加建達四層,明顯不符增建5-10%高度的「略為」標準。同年10月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城規會的決定,不獲法庭接納。
出席區議會前疑先放風消毒
中西區區議會設有常設議程「保育中環」,市建局在3月20日中西區區區議會召開前,疑先以消息人士向傳媒匯報中環街市進展作「消毒」。市建局版本的故事是「中環街市保育方案受阻」,「卡在城規會和屋宇署之間,不知何去何從。」早在上次中西區區議會1月9日的會議上,市建局規劃及設計助理總經理區俊豪便表示,項目是「一波三折」。市建局曾在2013年10月20日向屋宇署入則,但屋宇署認為圖則未符合《可持續建築物發展指引》予以否決。
根據《指引》規定,建築物闊度連續超過60米,便要預留通風空間。中環街市長度達130米。市建局指,如完全根據《指引》,中環街市需每隔60米「切一刀」通風,另外中環街市所處的兩條街道需按指引則「削面」,後退7.5米讓出公眾通道。本來指引是有豁免的,但前題是須符合建築物面積限制,但市建局方案超出要求,不能獲得豁免。市區重建局規劃及設計總監馬昭智亦有出席1月份的區議會,他認為是次事件的發展是欲哭無淚。
圖:原設計只增加一層及設有受公眾歡迎的游泳池
加建令中環街市變「新建築」
不過最核心而市建局方面沒提及的問題是,整個中環街市的保育方案已經遠遠超出「保育」,新的方案就如將中環街市改建成一橦新的建築物。最新方案與當年勝出公眾參與比賽的「飄浮綠洲」 有大幅修改,包括刪去游泳池及增建地庫及大幅增加高度,根本不能以公眾諮詢共識作為藉口。更何況的是,公眾諮詢不能超過現有建築物條例及其他法例的規定,當年的公眾諮詢是由市建局主導並提出四個方案,公眾的參與其實十分有限。
假如市建局的方案不是加建層數及樓面,根據屋宇署指引須被視為「新建梨」,而是完整保留原結構的「舊建築」中環街市,根本不須要符合《可持續發展指引》的要求。屋宇署的要求亦反映市建局現時的「保育」方案是「假保育」,而非市建局版本故事所言的「保育受阻」。
一直跟進事件的中西區關注組羅雅寧認為,保育中環街市的最佳方案,是完整保留街市建築,不作重大的加建,維持街市作為市集、飲食、社企及其他創意文化用途,她認為市建局的方案成本太高,除破壞中環街市原有的結構外,亦只會令街市變成又一座大商場。
市建局拒交代被否決細節
在3月20日的中西區議會會議中,市建局直言暫未考慮司法覆核。局方又稱中環街市已按照《可持續發展指引》並測試通風效果。
獨媒早在2月曾就此事向屋宇署及市建局查詢,屋宇署回覆指,除了根據《建築物條例》或其他法例獲得豁免的建築工程外,所有人「在展開建築工程前,必須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否則均屬違例建築工程或違例建築物(亦即僭建物)。 」署方強調有保密責任,不能透露中環街市的個案進展。市建局則回覆指「與其聘請的建築設計顧問一直積極就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作準備。建築設計顧問將繼續按照已核准的規劃申請,提交建築圖則予屋宇署審批,確保有關建築物符合現行的《建築物條例》及《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
屋宇署回應《星島日報》查詢時指,法定古蹟或暫定古蹟是可以獲得豁免的,但中環街市只屬三級歷史建築。
記者:小齊、黃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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