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為《公民社會運動能否帶來實質的政策改變?》。
台灣的太陽花學運,直接要求國民黨政府撤回服貿協議和先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法。兩個要求都是具體而明確的政策改變。然而,經過兩星期的佔據和星期日的五十萬人大集會,國民黨政府仍堅拒撤回法案,並似乎已經站穩陣腳,開始組織反擊。這令筆者思考公民社會運動是否可以與現實政治接軌,並影響代議政制的操作,從而令民眾的訴求能夠得到實現。然而以筆者的觀察,這在香港似乎是一個未成熟的學術領域,而公民社會運動的領袖亦未建立出一套公民社會運動影響實質政治操作的理論和機制。
公民社會運動的被動性
香港回歸後兩次最成功的公民社會運動是零三年的反廿三條七一大遊行、和一二年的的反國教運動。大量市民的持續參與是這兩次運動成功的基礎。然而這因素是necessary but not sufficient。七一能成功阻止廿三條立法最終是在於自由黨於最後關頭轉軚,而反國教的成功即在於中央要求特首暫緩推行。這突顯了公民社會運動要成功影響政治的實質操作或政策的推行,是極需要議會內的政客支持和配合或政府願意讓步。
事實上台灣的白合花學運、南非曼得拉獲䆁和終止種族隔離政策、以至蘇聯的倒台最終亦是由於政府的讓步才得以實現。然而,如果議員不配合、政府不願意作出讓步,公民社會運動似乎是缺乏其他有效途徑促使政府改變。這使公民社會運動的結局非常被動和充滿偶然性。不同的政府亦已經學會如何應付公民社會運動,並且越來越熟練。例如採取「拖字决」以消磨群眾意志和增加群眾參與的成本、指令警方採取嚴厲的執法標準以恐嚇市民、利用不同媒體抹黑群眾以切斷社會對運動的支持。另一方面,議員亦不再單純因為選票而聽從群眾。相反,議員越來越傾向因著自己和所屬政黨的經濟和政治利益而博弈。加上香港立法會的制度令議會失效,泛民議員也有心無力 (且看泛民陣營有那一次泛能成功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公民社會運動要成功影響政府的施政似乎是困難重重。
不能影響實質政治的後果
某程度上這困境也是勇武本土派與所謂左膠的公民社會領袖(絕無貶意,純粹方便讀者分辨人物關係)的一個矛盾點。公民社會領袖著力於持久地提升香港人的公民參與和公民質素。對某些人來說,公民社會領袖所追求的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社會文化,但絶對不是政治操作。另一方面,以陳雲、黃毓民、黃洋達等為首的勇武本土派更著眼於通過政治操作以達成即時而實質的政治成果(起碼從他們宣稱拖喼行動,成功令中央要求港府檢討自由行,和他們對公民社會領袖的批評的導向可以得出這觀察)。
但真正令人憂慮的並不是雙方的口水之爭或互相敵視,而是抗爭的暴力化。六四和台灣暴力鎮壓佔領行政院的學生便是一例。當一場社會運動遇到一個絕不退讓的政府,社運領袖只有三個選擇:1. 結束行動,解散群眾;2. 堅持長期非暴力抗爭;3. 將行動升級,增加政府的管治成本,從而迫使政府讓步。如果直接解散群眾,就等於行動的起初目標失敗了,反高鐵便是一例,菜園村還是沒有了,高鐵還是起了。
另外兩個選擇都需要市民和社會強大的意志與支持。如果選擇非暴力抗爭,政府大可以使用「拖字訣」去消磨市民的意志,讓抗爭自然消散,行動的起初目的還是沒有達到。如果將行動升級,特別是暴力上的升級,例如佔領立法會等,便很可能促使政府武力清場。從六四和南非黑人的抗爭中可看出,暴力鎮壓的結局無非令市民走向犬儒或走向更暴力的抗爭。當公民社會運動在面對一個無恥、無意回應市民、甚至是強權的政府而又長期未能找出突破點令政策得以改變時,市民會感到無力、亦開始懷疑和平理性的方法是否有效、開始懷疑是否只能依靠暴力甚至暴動才能改變政府。最可悲的結果就是認命,相信無人能改變政府。勇武本土派的出現某程度上反映出部分群眾已經對公民社會運動感到失望,代表了抗爭的行動已經升級。這令人擔心抗爭的行動會否越來越暴力,甚至有小規模的暴亂。
筆者認為,公民社會運動的領袖實在有責任去發展一套令公民社會運動可以實質改變政治操作的方法。否則,當公民社會運動一次又一次未能保護群眾,群眾就只好擁抱犬儒,或者擁抱暴力。
可以怎麼辦?
然而有甚麼方法?最易想到的方法就是主動與政黨合作或直接加入議會,產生裡應外合的效果,將公民社會和議會政治更好的結合。事實上,不少政黨的前身都是七十年代的社運組織。根據趙永佳教授和呂大樂教授合編的 "The dynamics of social movement in Hong Kong",香港於七十年代開始出現不同的基層社會運動和組織。因著資源的缺乏和封閉的政治架構,當時的社運團體主要只是發動示威以表達不滿,並沒有甚麼政治參與。到八十年代中段,隨著中英就香港的前途談判,當時的殖民政府開始展開政制改革,設立區議會、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以發展代議政制。這改變了當時封閉的政治氣氛,並為當時的社運組織提供了加入議會和改變政策的實質機會,而部分的社運團體亦於這時變身成為政黨。這突顯出政治體制和氣候對公民社會運動能否進入議會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然而,今天政治氣氛與九十年代已有重大分別,政府採取保守的態度,毫無意欲去接納社運組織的聲音、新一代的社運組織缺乏誘因去參與議會政治。即使有意欲參選,社運組織可動用的資源和人力也遠不及有阿爺撐腰的建制派、甚至泛民政黨也不如。這令公民社會運動與實質政治像回到七十年代的區隔。另外,兩位教授亦指出當年轉型成為政黨的社運組織受到政黨政治博弈的影響,逐漸遠離最初所關注的基層群體和議題,並且著力於政治議體上與其他政黨角力。這突顯了公民社會運動參與議會政治反而可能使其與公民社會脱鉤。而且在現時議會失效的情況下,即使成功加入議會也很難打破既得利益集團的勢力。這都顯得公民社會運動現時在議會政治中可操作的空間非常狹窄,與議會政治結合未必是有效的方法。相反,公民社會運動領袖應考慮發展一條在議會體制以外能有效向政府施壓的道路。這需要是一條極富創意和想像力的全新之路!
落筆之時,國民黨政府再次闖關、而台北地檢署落起訴學生領袖,同時亦傳出廣東茂名反PX工廠示威遭到暴力鎮壓至多人傷亡的消息。這些事件顯得公民社會運動確實需要反思運動的目的和如何實質地改變政治。
圖為編輯所加,李雨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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