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正勘查廣播評論員羅傑里歐・布塔里得(Rogelio Butalid)命案現場,即菲律賓南部塔古姆市,死者工作的廣播電台外,攝於2013年12月11日。一名目擊者告訴人權觀察,塔古姆暗殺隊的一名成員近距離射殺布塔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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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暗殺隊涉殺害數百人
調查塔古姆市官員、警察十年來在謀殺案中的角色
(馬尼拉)-人權觀察今天發布新報告指出,菲律賓政府應該調查據稱涉及棉蘭老島(Mindanao,或譯民答那峨)塔古姆市(Tagum City)數百件謀殺案的「暗殺隊(death squad )」。人權觀察取得的警方紀錄顯示,2007年1月到2013年3月之間有298件命案被州警歸類為「塔古姆暗殺隊」,但至今無人受到檢控。
這份71頁報告《「一槍斃命」:菲律賓塔古姆市暗殺隊殺人(One Shot to the Head': Death Squad Killings in Tagum City, Philippines)》詳細記錄過去十年當地政府官員──包括前塔古姆市長芮「強」威(Rey "Chiong" Uy)──和警察涉及將毒販、輕微罪犯、街童和其他人法外處決。該報告主要根據訪談和三人宣誓證詞,後者自稱塔古姆暗殺隊成員並曾參與暗殺行動。報告同時檢討菲律賓政府未能認真調查該暗殺隊並將加害者移送法辦。
「塔古姆市前市長協助組織和資助涉嫌謀殺數百位居民的暗殺隊」,亞洲部副主任費利姆・凱恩(Phelim Kine)說。 「芮威把這些市民稱為『雜草』。他和其他市府官員及警官支持以暗殺做為控制犯罪的非常手段。」
自從1998年首次當選塔古姆市長後,芮威,及其幕僚與市警局官員,就僱用、裝備並付錢支持一個小隊,最多曾有14名殺手和幫兇。其中許多人領取市政府薪資,編制在市民保安隊(Civil Security Unit),即負責交通管理和保護商場、學校安全的市府單位。
人權觀察訪談近40人,包括倖存的被害人及其家屬、殺人案目擊者、警員和前暗殺隊員。據前暗殺隊員描述,如果隊員拒絕執行命令、想要退出或失去人緣,自己也可能變成暗殺隊的目標。
「有充分證據顯示,塔古姆市警方和前市長芮威涉及1998到2013年芮威市長任內的暗殺隊」,凱恩說。「塔古姆暗殺隊的活動在塔古姆市造成寒蟬效應,使殺人兇手和幕後主使者幾乎消遙法外。 」
人權觀察紀錄的12件命案,通常發生在戶外、街頭,而且在光天化日下。殺手戴著棒球帽、墨鏡和點45口徑手槍,由掛政府車牌的摩托車接送。前暗殺隊成員告訴人權觀察,他們會按慣例用短信通知當地警方暗殺計劃,以免警方乾涉。殺人後,若有目擊者出面指認,警方也會告訴他們。
被害人主要是被市長芮威宣佈為塔古姆市「雜草」的人,例如輕罪嫌犯、毒販和街童。暗殺隊從「戰鬥序列(order of battle)」,或稱「OB」之中挑選目標,這份暗殺名單出自各種來源,包括基層仕紳、社區眼線和警方情報人員。販毒嫌犯名單來自菲律賓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gency)和內政與地方政府部(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 and Local Government)。
塔古姆暗殺隊顯然也執行「合約殺手」任務,芮威對此並不知情或未予授權,包括謀殺一名記者、一名法官、至少兩名警員和一名部落頭目兼基層政客及商人。在幾件案例中,暗殺隊管理者會栽贓受僱暗殺對象涉嫌販毒,以爭取芮威認同。
前塔古姆暗殺隊員告訴人權觀察,他們每次殺人可拿到5千披索(約110美元),由隊員自行瓜分。他們說至少有兩次殺人後,芮威親自發錢給暗殺隊員。有一名前殺手因為反遭前同事追殺而向北納卯省(Davao del Norte)警方自首,後來他同意為控告芮威及其他人的案件作證。芮威於2013年6月離開市長職位後,至今仍有零星暗殺發生。
成立塔古姆暗殺隊原本是為了打擊犯罪,模仿附近納卯市(Davao City)的先例,該市市長羅迪戈・杜特蒂(Rodrigo Duterte)即藉此打開全國知名度。 2011年2月,芮威曾向該市「罪惡」分子公然發出警告,勸他們「到別處去」。官方人權委員會高階官員說這些謀殺案是「無聲殺人案」,因為媒體幾乎從不報導。
人權觀察指出,地方和中央政府當局一直沒有對塔古姆市大多數殺人案件進行認真調查。警方總是以缺乏目擊證人做為沒有起訴的藉口,但被害人親屬和目擊者則說他們不敢出面作證,因為擔心暗殺隊和地方官員是一伙的。
2014年4月28日,媒體報導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ation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曾建議起訴四名塔古姆市僱用的保安警衛,因其涉嫌在2014年2月綁架、刑求和謀殺兩名青少年。據報導,塔古姆市現任市長艾倫・瑞隆(Allan Rellon)曾告訴媒體,他被各方控訴搞得「頭昏腦脹」,並說「身為地方首長,我憎惡任何形式的法外處決。」
對於塔古姆和其他都會區暗殺隊法外殺人的情況,菲國總統貝尼尼爾・阿基諾三世大都予以漠視。他從未譴責各地煽動或鼓勵非法使用暴力消滅市區「不受歡迎人物」的打擊犯罪運動。其政府大肆吹噓可以解決有罪免責的措施──2012年為加速調查和起訴法外殺人案件而成立的所謂「超級機構(superbody)」── 至今仍無所作為,即使對菲律賓人權團體提報的新案件也是一樣。
其他負責治安的國家機構,如司法部、菲律賓國家警察、監察使公署和人權委員會,也都沒有積極取締暗殺隊。
人權觀察先前曾發布一份103頁的報告《你隨時可能沒命:棉蘭大島暗殺隊殺人(You Can Die Any Time: Death Squad Killings in Mindanao)》,說明在納卯市有一支活躍的暗殺隊,而政府迄未調查警方和地方官員在殺人事件中的角色。
人權觀察呼籲阿基諾政府指示政府有關部門採取行動,遏止塔古姆市和其他地方的殺人行為,對暗殺隊及其涉嫌的殺人案件進行徹底調查,透過司法還被害人家屬公道。當務之急應是關注塔古姆市的情勢,調查當地前任和現任官員及警方人員的濫權。
「菲律賓政府未能堅定打擊暗殺隊的殺戮行為,已使塔古姆市的死亡率遽升至駭人程度,"凱恩說。"阿基諾總統必鬚髮出強烈、緊急的訊息,說明利用暗殺隊做為'防治犯罪'的手段並不合法,必須停止。」
報告內容選摘
「他們說要淨化塔古姆,改變塔古姆,讓壞分子不敢進來,因為他們會死在塔古姆。」──羅姆尼克・敏達(Romnick Minta),前塔古姆暗殺隊成員,2013年5月。 「〔警方〕事前充分掌握處決詳情,每次發生法外殺人案,他們都會到命案現場去調查有沒有目擊者認出我們的身分。」──羅姆尼克・敏達(Romnick Minta),前塔古姆暗殺隊成員,2013年5月。
「你不能違逆市長的命令。他的權力比警察局長還大。只要市長一聲令下,下面必然照辦…我剛來的時候,同事叫我不要多嘴。『這些警官都是市長的人馬』…所以我們只能默不作聲,不能逮捕他們,碰到他們也不能做什麼。可是我們都知道他們在幹什麼。」──偵辦塔古姆暗殺隊的警方情報人員,2013年5月。
「有個號碼會收到許多電話和短訊,說明犯罪嫌疑人的身分。我們的工作是根據名單查明這些人是否真的犯了被指控的罪行。一旦確認無誤,我們的頭頭就會分配〔格殺嫌犯的〕工作。」──喬馬利・阿貝永(Jomarie Abayon),前塔古姆暗殺隊成員,2014年2月。
「下午5點左右,殺手就到了,在撞球枱旁等著…我完全不知道他們計劃殺掉〔傑若姆/Jerome〕。傑若姆睡醒出現時,殺手被〔外面的人〕叫出去…大約下午6點,又進來兩個人。我們後來〔聽其他目擊者說〕才知道他們早在下午4點就把這裡包圍了…傑若姆睡午覺時,〔殺手〕已經到了… 他們先從背後向他開了一槍;他沒看到他們。等他轉身過來,另一個殺手朝他腋下又開一槍。他身上挨了四槍。他們輪流朝他開槍。」──「托托」(化名),塔古姆市青少年,朋友死於暗殺隊之手(包括2011年9月被殺的傑若姆),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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