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左起)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人口政策關注組譚凱邦。
(獨媒特約報導)《蘋果日報》日前報導,駐港解放軍早已在大帽山頂建設軍事設施,包括巨型雷達、建築物和籃球場,佔地約10萬呎,被政府和解放軍視為「機密」,從未公佈。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人口政策關注組譚凱邦表示事件威脅市民權利自由、模糊一國兩制界線,要求政府停止隱瞞公眾,交代批地予解放軍的程序。
軍警封閉山頂
是次被披露的軍事設施,不知何時開始修建,且被標示為禁區。譚凱邦上山考察,指通往禁區最後一段路程不能行車,只能步行;解放軍雷達位於天文台雷達與民航處雷達中間,沒有清晰界線;此外還有疑似供軍方駐守的建築物和籃球場。他觀察發現禁區內有著軍服人士行走,又見到一架警方車輛駛入無受阻,證明警方知悉設施存在;還有車輛運送石油氣,估計是煮食用途。他提出疑問:「山頂修建可供駐守設施,是出於何種軍事需要?山頂保安責任不明,最終『話事人』是警察還是解放軍?」
圖:譚凱邦拍攝片段,禁區內有軍人走動。
圖:警車順利駛入禁區。
刻意隱瞞建設過程
根據《1994年中英防衛用地協議》,97年主權移交時本港軍事用地和設施共19項,包括軍營、練靶場、司令官邸等,並沒有包括大帽山頂。陳家洛翻查法律文件如《軍事設施禁區令》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紀錄,發現沒有任何一份提及該設施,認為設施建設過程不僅神秘,而且鬼鬼祟祟。他指政府部門早已知情,是刻意隱瞞立法會和公眾,又指軍用設施與民用設施不作清楚區隔,一國兩制的界線會被進一步糢糊。
至於該設施的保安責任,陳家洛指應該是根據《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 中的「行政長官可藉命令授權任何人作為特派守衞」和「如此作出的授權可一般地給予任何香港駐軍人員或給予任何一類的人」。
圖:黎廣德解釋,圖中淺色部分既非郊野又未納入分區規劃大綱圖,只要屬政府所有,用途可任意更改。
越過城規程序 違駐軍法精神
黎廣德指出,城市規劃、地契和建築相關法例均無法規管大帽山頂,該處未被納入分區規劃大綱圖,政府可任意更改土地用途,而無須經立法會批准,故此解放軍在官地加建軍事設施雖然不是非法,但違反了《1994年中英防衛用地協議》及《駐軍法》的精神。
《1994年中英防衛用地協議》訂明:「香港駐軍應遵守香港法例中有關土地發展和使用,以及市政建設和規劃的規定。」黎廣德說,政府安排解放軍在全港最高山頂設立軍事要點,合理做法應是將相關範圍納入分區規劃大綱圖,正式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他表示現時設施未被納入城規條例,更未進行公眾諮詢,形同「偷步」,而且為市民帶來風險,擔心如有市民不知情誤入解放軍禁區,可能權利受損。
黎廣德和陳家洛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十二條:「香港駐軍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劃定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位置、範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他們認為「宣布」二字明確要求政府要讓公眾知道大帽山頂的軍事禁區,因此政府隱瞞的做法違背了《駐軍法》的精神。
促交代審批程序
三人連同中西區關注組羅雅寧要求政府交代批准解放軍在大帽山興建軍事設施的時序和審批細節,並追問「政府有否容許解放軍在其他官地上或政府建築物內增建軍事設施?為何向公眾隱瞞大帽山軍事設施?」他們要求政府承諾,若香港駐軍需要新增軍事設施,將會先納入城規程序監管並進行公眾諮詢。
陳家洛表示,自己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早已提出關於解放軍在港活動的議程,但一直被拖延,他將待立法會復會後促請委員會討論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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