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的政改研討會中,「法律學者」梁美芬博士指出「外國牌子嘅衫,着喺香港人身上未必適合」。暗示「西方的普選標準應用於香港未必適合」。
究竟何謂「西方的普選標準應用於香港未必適合」?想弄清此問題,就要仔細解讀「外國牌子嘅衫,着喺香港人身上未必適合」這話。這話具有兩種可能意思。第一種意思,「外國牌子嘅衫不適合着喺香港人身上」。如是這個意思,梁博士何不直接說「不」,要說「未必」呢?梁美芬作為博士,遣字用詞必是謹慎精準,因此,作第一種意思解讀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個可能意思,外國牌子嘅衫可能適合、也可能不適合着喺香港人身上。消極看來,這是一句廢話,但積極看來,不失是一種善意的提醒,提醒港人購買外國牌子的衣服時,要考慮是否適合的問題,當然最好的方法是穿上身上試試。能發出這種極積的善意提醒,還是很符合梁美芬博士這種高級知識份子的身份。
那麼,按照第二種解釋,「西方的普選標準應用於香港未必適合」就可被解讀為「西方的普選標準可能適合、也可能不適合應用於香港」。透過這句說話,梁美芬博士是要善意提醒港人,要好好考慮「西方的普選標準是否適合應用於香港」這個問題。既然梁美芬博士已作出提醒,她必然也對答案引頸以待。現時,西方的普選標準是提名權與選舉權要普及而平等,至於是否適合於香港,最好的方法還是要香港人來決定,最能反映香港市民意願的做法,就是進行全民公投。
既然連建制陣營中人,梁美芬博士也未必不支持普選公投,香港人還需考慮什麼?公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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