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於此
文:獨樂樂
提起「樂評」二字,香港人十居其九不懂其義,原因簡單不過,因為香港人根本不需要樂評。創作人,歌手和Band仔一來不需要樂評,因為他們認為樂評人不諳樂理,也不懂他們的音樂,他們信的是自己的耳朵和樂迷的反應,何況孤芳自賞,更顯脫俗。二來唱片公司不需要樂評,因為負面樂評只會拖低銷量,除非有樂評人肯為其撰寫鱔稿,唱好大市則另計。三來樂迷不需要樂評,因為聽音樂是私密的體驗,又何必看樂評如此認真?(「聽下歌啫,why so serious?」)但亦有部分樂迷受「詞大於曲」的心態影響,偏好上google搜尋某某歌歌詞的意思,卻又次次碰壁,得不到自己想要的解讀。在香港人眼裡,樂評人就好似100毛口裡的「食飽飯冇屎痾的網民」,以鍵盤指點江山,以文字換取稿費。既然業界,音樂人,傳媒和樂迷也不遺餘力地唱好樂壇,不願與虎同謀的樂評人除了攬住一小撮清醒的讀者打飛機之外,也無什麼可為。
但在古典音樂的世界裡,音樂評論(德文:Musikkritik)其實是作曲家,音樂作品,詮釋者和觀眾間的一個橋樑。根據德國著名音樂評論家Hans Heinz Stuckenschmidt於1969年的一次會議中的發表,音樂評論是「對純音樂類型的創作(作品本身和作曲家)或再創作(演出實際和音樂家)之呈現的評價,其基點則建立於知識、經驗和比較,並由將主觀意見表達出來的勇氣所承擔」。由於古典音樂評論家必須有極高的音樂造諧,美學知識及文學修為,故多個知名音樂評論家如Franz Liszt、Richard Wagner、Robert Schumann等本身也是出色的作曲家及演奏家,他們筆下的評論既有認受性,也有專業的技術性討論。
可惜,由於流行音樂(或通俗音樂)自身的音樂價值比古典音樂低,加上聽眾音樂知識相對有限,有關流行音樂的評論甚少在歌曲的音樂價值上著墨,也避免逐段逐句,抽絲剝繭地評論歌曲對位,和聲,曲式,轉調等技術性問題以免趕客。正如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代表阿當諾1941年的《論流行音樂》所言,流行音樂的結構,細節和類別在普及文化工業的控制下已被標準化,歌曲設計因循守舊,千篇一律,大眾在文化產業的薰陶下培養出虛假個體化的假意識(false consciouness),故此流行音樂無甚音樂價值,也不值得研究。當然,流行音樂也偶有佳品,值得對其編樂,音色,效果,選詞仔細評價。儘管阿當諾的理論在西方學術界和流行音樂界飽受批評,被駁斥得體無完膚,而確實歷史的推進和流行音樂的演變已證明了流行音樂的可塑性極大,各種風格可同時百花齊放,這套文化工業理論套用在香港樂壇卻出奇地吻合。
由於這套理論最強的反駁位在於「大眾」(mass audience)不是文化白痴,不足以被唱片公司和歌手以重覆的音樂洗腦,有獨立的識辨能力,懂得分辨音樂的優劣,加上部分「大眾」是意見領袖 (opinion leader),會將差劣的文化產品過濾,再為其他觀眾介紹優質音樂,故此理論不成立。但在香港,90﹪的大眾自小受四大唱片公司的音樂洗腦,導致品味統一,而樂評人地位卑微,受眾極小,未能充當意見領袖一職,因此主流唱片公司可以為所欲所,將歌曲,歌手公式化,在有限度的風格變化中製造「百花齊放」的假象。也許正是這個原因,香港樂評人聽住主流音樂產品也多寫出無新意,守舊之類的形容詞,而甚少從音樂及技術層面上分析歌曲,唱片評論也多從文化及其他角度出發。當然,樂壇清泉另計,請各自對號入座。
反觀外國,唱片評論其實極之普及,音樂網站及雜誌如Pitchfork、NME、Rolling Stone、Mojo等就擔任發放音樂消息,音樂報導,以至音樂評論及評價的角色,由於受眾廣,這些樂評的認受性甚佳,而樂評人也會獲邀擔任各大頒獎禮的評審,真正發揮到意見領袖的功能。觀乎香港樂壇的現況,當務之急是重整生態,故此有關生態的評論應運愈生,愈來愈多,亦得到應有的迴響及曝光率,但另一邊廂唱片評論依然是小圈子活動,質素雖高,觀眾群不廣。畢竟,跟政評一樣,樂評不旨在說服歌手,樂隊和唱片公司,它影響的是中間觀眾和游離樂迷。隨著生態改善,樂迷陸續脫毒,在不遠的將來,香港人會明白樂評不是偽文青的玩意,而是了解香港樂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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